最高法院解字第64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65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66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4月24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99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土豪劣绅系属特种刑事临时法庭管辖依该法庭组织条例本有两审从前第一审裁判不当现仍可依上诉救济至所称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如无法令根据则其裁判即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