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242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243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24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11月8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3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伪造商标之罪应依刑法第二六八条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