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82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183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18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9月1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21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国民政府印花税暂行条例应依其明文自公布日施行不得溯及既往至依印花税暂行条例科罚之裁定当以书面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