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79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180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18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9月1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20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引诱未满十六岁之妇女与人奸淫应依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处断若超越引诱范围而达于教唆程度或于实施犯行之际为直接及重要之帮助应查照同法第四十三条或第四十四条论科再新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中之并科罚金其数额比较第二百四十六条为重所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三字并非五字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