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44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145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146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8月9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15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离婚之原因出于女子者应审核情形查照本院十七年上字第二四二号及第七零八号判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