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12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13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14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1月12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8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吸食鸦片烟应否论罪当依禁烟条例第六条分别办理被告人如未满二十五岁有精神病者吸食鸦片烟之行为得不为罪若精神病间断时仍应为罪其精神病是否间断应视其吸食之际对于鸦片烟有无相当认识依事实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