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北自治政府布告第四一号:关于大同都市建设之件
作者:夏恭
1939年8月30日

为布告事:查晋北自治政府自成立以来,迄今己二载有馀,而我百五十万民众匪特脱离旧军阀之历迫,得享自由之幸福,且东亚新秩序之建设、共产主义之排除而王道乐土之实现大可指日而待矣。

由来大同之地本为军事政治文化之中心,从古至今称为重镇,虽经数次之兴废,然其雄壮伟大之文化遗迹尚存犹多,殊使人不无追思之感也。今大同市本为兴亚防共之据点,亦即军事政治经济及文化上之中心,揆之实情,大有复兴之必要,如现在人口増加工商业之发达,实有一日千里之势,所以大同都市之建设实为目前之急务,绝不容再事忽视也。

当此新事态进展之下,排除一切障碍,以求将来之发展,使大同市成为名符其实之伟大都市,故政府因情及此,始有大同都市建设之企图也。

至于建设之范围,东至萧家寨村东王庄村下泉庄村一带,南至高家寨村大路辛庄村高家窑子村一带,西至云岗及口泉镇,北至吴家屯村平井村雷公村小石子村附近,东西二十五籵(即四十四支里),南北二十六籵(即四十六支里),全市面积四百八十平方籵以上,为大同都市计画之区域,在大同市之西方,计画能拥人口二十万之新市街,并建设附属都市如炭矿都市及工业都市是也。

都市建设之方策虽然根据新事态之进展近代化之建设,而对于旧有之史迹及名胜等,亦依传统上之思想关系,得以适当之方法加以保存,而公园运动场学校病院上下水道等文化厚生之施设、道路铁道飞行场等之交通广大施设、都市防卫施设等,以求完善,始能増进公共之安宁及福利,而古代文化之维持及近代文化之导入,两者合为一体进展,方能实现理想的大都市也。

当政府大同都市建设实施之时,对于大同都市计划指定区域内,颁布大同都市计划法及大同都市建设取扱规程,在此区域内,关于土地及建筑物或其他之工作物等之卖买及使用加以限制,并禁止采取树木。右者为都市建设计划之大概内容,恐民众有不详解此内容者而受意外之损失,同时对于都市建设实施上亦恐发生障碍故,望民众明解此意,勿违为盼,此布。

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三十日

晋北自治政府

最高委员 夏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