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通论》序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04

    《记》曰:“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凡先儒之说,就其一节,非不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也,而比以异事而同形者,则不可通者,十八九矣。惟程子心知其意,故曰:“《春秋》不可每事必求异义,但一字异,则义必异焉。”然经之异文,有裁自圣心而特立者,如鲁夫人入各异书之类是也。有沿旧史而不能革者,称人、称爵、称字、称名、或氏、或不氏之类是也。其间毫芒之辨,乍言之,若无可稽寻;及通前后而考其义类,则表里具见,固无可疑者。

    抑尝考《诗》《书》之文,作者非一,而篇自为首尾,虽有不通,无害乎其可通者。若《春秋》则孔子所自作,而义贯于全经,譬诸人身,引其毛发,则心必觉焉。苟其说有一节之未安,则知全经之义俱未贯也。又凡诸经之义,可依文以求,而《春秋》之义,则隐寓于文之所不载,或笔或削,或详或略,或同或异,参互相抵,而义出于其间。所以考世变之流极,测圣心之裁制,具在于此,非通全经而论之,末由得其间也。

    余窃不自忖,谨师《戴记》与程子之意,别其类为三十有六,而通论其大体凡九十章,又通例七章,使学者知所从入。至尽其义类,与圣心同揆,而无一节之不安,则愿后之君子继事焉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