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纬坤灵图
案《坤灵图》,孙瑴谓配《干凿度》名篇。马氏《经籍考》着录一卷。今仅存论《干》、《无妄》、《大畜》卦辞及史注所引“日月连璧”数语,则其阙佚者盖已伙矣。考《后汉书》注,《易》纬《坤灵图》第三,在《辩终备》、《是类谋》之上。而王应麟《玉海》谓三馆所藏有《郑注易纬》七卷,《稽览图》一,《辩终备》四,《是类谋》五,《乾元序制记》六,《坤灵图》七,二卷、三卷无标目。《永乐大典》篇次亦然。今略依原第编著,盖从宋时馆阁本也。案:儒者多称“谶纬”。其实谶自谶,纬自纬,非一类也。谶者诡为隐语,预决吉凶。《史记·秦本纪》称卢生奏录图书之语,是其始也。纬者,经之支流,衍及旁义。《史记》自序引《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汉书·盖宽饶传》引《易》“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注者均以为《易》纬之文是也。盖秦汉以来,去圣日远,儒者推阐论说,各自成书,与经原不相比附。如伏生《尚书大传》、董仲舒《春秋阴阳》,核其文体,即是纬书。特以显有主名,故不能讬诸孔子。其他私相撰述,渐杂以术数之言,既不知作者为谁,因附会以神其说。迨弥传弥失,又益以妖妄之辞,遂与谶合而为一。然班固称:“圣人作经,贤者纬之。”杨侃称:“纬书之类,谓之秘经。图谶之类,谓之内学。河洛之书,谓之灵篇。”胡应麟亦谓:“谶纬二书,虽相表里,而实不同。”则纬与谶别,前人固已分析之。后人连类而讥,非其实也。右《干凿度》等七书,皆《易》纬之文,与图谶之荧惑民志、悖理伤教者不同。以其无可附丽,故着录于《易》类之末焉。右《易类》一百五十八部,一千七百四十八卷。《附录》八部,十二卷,皆文渊阁着录。案:盈虚消息,理之自然也。理不可见,圣人即数以观之,而因立象以著之。以《干》一卦而论,积一至六、自下而上者,数也。一潜,二见,三惕厉,四跃,五飞,六亢者,理也,而象以见焉。至于互体变爻,错综贯串,《易》之数无不尽,《易》之理无不通,《易》之象亦无不该矣。《左氏》所载即古占法,其条理可覆案也。故象也者,理之当然也,进退存亡所由决也。数也者,理之所以然也,吉凶悔吝所由生也。圣人因卜筮以示教,如是焉止矣。宋人以数言《易》,已不甚近于人事,又务欲究数之所以然,于是由卦画推奇偶,由奇偶推《河图》、《洛书》,由《河图》、《洛书》演为黑白方圆、纵横顺逆,至于汗漫而不可纪,曰此作《易》之本也。及其解经,则彖义爻象又绝不本图书立说,岂画卦者一数,系辞者又别一数耶?夫圣人垂训,实教人用《易》,非教人作《易》。今不谈其所以用,而但谈其所以作,是《易》之一经非千万世遵为法戒之书,而一二人密传妙悟之书矣。经者,常也,曾是而可为常道乎?朱子以康节之学为《易》外别传,持论至确。其作《易学启蒙》,盖以程子《易传》不及象数,故兼备此义以补所阙,非专以数立教也。后人弃置《本义》而专以《启蒙》为口实,殆倒置其本末矣。今所编录,于推演数学者略存梗概,以备一家。其支离曼衍,不附《经》文,于《易》杳不相关者,则竟退置于术数家,明不以魏伯阳、陈抟等方外之学淆《六经》之正义也。

    邱序曰:天。经曰:干,元亨利贞。爻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谓易为天。经者,圣人所制作。干有四德,飞龙在天,此圣人以至德居天子位也。序,此之言说之也。

    故德配天地,天地不私公位,称之曰帝。

    古者圣人德如此也。不私公位,不传之子孙,禅于能者与天同,故以天称之也。

    故尧天之精阳,万物莫不从者。故乾居西北,干用事,万物蛰伏。致乎万物蛰伏,故能致乎万人之化。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言尧乃天之阳精所生所成人,人化故然也。

    经曰:用九。

    尧时贤圣,为圣德化于天下,故耳天之所首之,故经以明之。

    经曰:震下干上,无妄,天精起。

    起,犹立。乾为天,震为长子。天生长子,圣人立为天子。天下之人各得所天所获无妄也。

    帝必有洪水之灾,天生圣人使杀之。故言乃统天也。

    初九,震在子,坎为水,又年与艮同体,艮为山,是大水为人害,天故生圣君尧求命之,是亦尧辜也,与乾统天之功同。

    邱括义因象助类辞曰:天无云而雷。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茂勉也。对遂育长也。天之将雨,先必与云而后雷,今干在上,下无坎而有震,是以雷行天下,无云而雷。洪水之时人苦雨之多。故尧于是茂勉,遂其教令以养万物。以是众庶艰食,得以糊口焉。

    经曰:干下艮上,大畜。

    天灾将至,预畜而待之,人免于饿,故曰元亨。

    按《乾元序制记》,内贤子孙,继世而立……云云,疑此处注文。

    下皆通,各载其性,故曰利贞。

    载之时,言得值也。言待尧养万物,将岁不饿长幼,情性人自各,得如此也。

    至德之萌,五星若连珠,日月如合璧。天精起,㪷口有位,鸡鸣斗运,行复始,莫敢当之。黄星笰于北斗,必以戊巳日,其先无芒。行文元武动,事莫之敢距。

    《坤灵图》云,伏羲立九部而民。《易理》又云,蚕阳者火,火恶水,故食不饮。桑者土之液,木生火,故蚕以三月叶类会五黑龙斗白龙陵,故泰人有命。郑康成云:陵当为除。今皆无其文盖此本非完书且有错人《乾元序制记》篇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