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通鉴/卷072 中华文库
纪六十八起昭阳协洽,尽著雍困敦,凡六年。
神宗显皇帝
万历十一年
春,正月,辛酉,京师风薶,钦天监奏主边民。壬戌,敕兵部令各边将慎加防备。
是月,缅甸犯云南。
初,缅甸去云南远,自其酋莽瑞体以兵服诸蛮,势遂强,数扰边境。江西人岳风者,商陇川,骁桀多智,为陇川宣抚司多士宁记室,士宁妻以妹。凤诱士宁往见瑞体,潜与子曩乌弄鸩杀之,并杀其妻子,夺金牌印符,受瑞体伪命,代士宁为宣抚。已而瑞体死,子应里嗣。凤导之入寇,窥腾越、永昌、大理、蒙化等处。已,陷顺宁、指挥吴继登、千户祁维垣战死。
巡抚刘世曾以闻,“请以南京坐营中军刘𬘩为腾越游击,移武靖参将邓子龙为永昌参将,各提兵五千,并调诸土军会剿”。从之,𬘩,都督显子也。【考异】缅甸入寇,据《明史》本传在去年十月,此盖奏至月日也。《本纪》系寇永昌于闰二月甲子,今据《三编》汇记之。
召南京兵部尚书潘季驯为刑部尚书。
二月,戊子,承天府地震。
闰月,甲子,诏封谙达子彻辰汗为顺义王。彻辰汗,旧作乞庆哈。彻辰汗者,鸿台吉更名也。即黄台吉,《三编》或作“鸿”,或作“欢”。
乙丑,车驾发京师,谒天寿山陵,免所过州县田租,庚午,如西山谒恭让章皇后,景皇帝陵。辛未,还宫。
三月,甲申,追夺张居正官阶。
冯保既得罪,新进者益务攻居正,诏夺上柱国、太师,再夺谥,斥其子锦衣卫指挥张简修为民。居正诸所引用者,先后斥削殆尽。
乙酉,振临、巩、平、延、庆五府旱灾,免田租。【考异】《明史·本纪》系乙酉于闰二月,闰月无乙酉也。或系倒误,或乙酉有误字。今改入甲申下。
庚子,赐朱国祚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是科廷对,辅臣张四维子甲证,申时行子用懋,皆中式,预焉。时御史魏允贞陈时弊四事,因言:“自居正三子连登制科,流弊迄今未已。请自今,辅臣子弟中式,俟致政之后,始许廷对,庶幸门稍杜。”疏上,张四维大愠,因为其子白诬,且乞骸骨,时行亦疏辨。上并慰留。而责允贞言过当。户部员外郎李三才奏“允贞言是”,并贬秩调外。给事中御史周邦杰、赵卿等论救,不纳。
允贞虽谪,然自是辅臣居位,其子无复登第者。
是月,兵部尚书吴兑罢。
时魏允贞劾“兑历附高拱、张居正,且馈冯保金千两,封识具存”。给事中王继光,亦言“兑受将吏馈遗”。御史林休征助之攻,上乃令兑致仕去,后数年卒。
初,拱罢相,兑独送至潞河,及拱再起,超擢用之。兑释褐十三年而得节钺,前此所未有,故允贞并及之。然兑边功与王崇古、方逢时相亚云。
左副都御史邱禄上疏,略曰:“京官考满,河南道例书称职,外吏给由,抚、按官概与保留,此考绩之积弊也。御史巡方,未离国门,私嘱已众,甫临所部,竿牍踵来,此请托之积弊也。抚、按考察,监司必托之有司,有司不顾是非,侈加善考,此访察之积弊也。抚、按所劾,半在单寒,其有势力者,虽贪墨仍登荐剡,此举劾之积弊也。惩贪之法,全在提问,乃或阴纵使去,或朦混幸免,即或终竟其事,亦必博长厚之名而以尽法自嫌,此提问之积弊也。荐则先进士,劾则先举监,此资格之积弊也。州县佐贰,役之如舆隶,其有贪黩者,又不屑禁治,礼与法交失;考课教职,则曰此寒官也,概与上考,此待佐贰教职之积弊也。为巡按所举者,即自居门生,岁时馈问,终身不绝,此馈遗之积弊也。陛下诚大奋乾纲,痛惩吏弊,天下可治矣。”上嘉纳之。
夏,四月,丁巳,张四维以忧去。
初,四维曲事张居正,然心不善其所为。居正卒,四维始当国政,知中外积苦居正,欲大收人心,因上疏言事,“请荡涤烦苛,宏敷惠泽。”上纳其言,朝政为之稍变。四维复引居正所沉抑者稍稍登用,时望颇属。至是,以父丧归。
先是居正余党,欲逐四维,拥申时行为首辅,四维愠,语时行客曰:“夫首相者若天行,有春必有夏,何相迫为!”时行得疾在告,及起,不敢谢过,默默而已。四维乃与门生在言路者谋攻时行,疏具,将上,会四维父讣至,乃已。四维归后,服将阕而卒。
己未,以吏部侍郎许国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
国与申时行善,会张四维去,时行为首辅,因荐之。
甲戌,承天大雨,江溢,漂没民居人畜无算。
是月,广东罗定兵变。
初,总督贾广凌云翼,平罗旁猺,改泷水县为罗定州。事见万历五年。州有东、西山,东设东安县,西设西宁县,留参将陈璘镇之。至是璘以东山建寺庙,起营兵三百人充役,左右营卒遂乱,执哨官刘一鸾,抶几死。璘楠斩其首恶黄玉等百余人,遂平之。
致仕大学士徐阶卒。
阶里居后,为高拱所厄,及拱罢,始得安。万历十年,阶年已八十。诏遣行人存问,赐玺书金币。至是卒,赠太师,谥文贞。
阶以恭勤结主知,立朝有相度,保全善类。嘉、隆之政,多所匡救,间有委蛇,亦不失大节。方严嵩初罢,阶以三语榜于直庐曰:“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公论。”由是票拟公之同列,言路亦益发舒,当时翕然称阶为名臣。【考异】《三编》系阶卒于是年四月。证之《明史》本传,言“万历元年,阶年八十。诏遣行人存问,赐玺书金币,明年卒”,似阶以万历二年卒也。然《三编》载阶卒于万历十一年四月,而《明史稿》又书阶卒于四月己巳,皆据《实录》。又考《太岳集》所载居正乞优礼耆硕疏。言:“阶年已八十,与毛纪等年寿相同,存问一节,宜从优厚”云云。据其子懋修谓“此疏及徐公八十寿文,皆先公病急将属纩之前自为之”。然则阶盖以万历十年八十,所谓“明年”者,乃十年之明年,正与《史稿》,《三编》“十一年阶卒”相符。传言曰“阶嘉靖二年登第,奉旨归娶”,当在二十岁上下。若万历元年年八十,则登第已三十矣。今刊正。
改户部尚书张学颜于兵部,工部尚书杨巍于户部,以戎政尚书杨兆为工部尚书。
六月,乙丑,振承天、汉阳、郧阳、襄阳灾。
时四府皆罹水患,命巡按御史等动支布政司库钱粮,并发近府县所贮银与仓谷相兼,分道振恤。
是月,擢编修吴中行为右春坊右中允,检讨赵用贤为右春坊右赞善。
时廷臣交荐中行,用贤,辅臣申时行,言此二臣遭挫已久,茹痛已深,不宜但叙年资,仅从常调。乃有是命。【考异】中行、用贤以申时行再荐晋官,据《从信录》本之纶扉章奏,在是年四月,今据增。
秋,七月,辛丑,太白昼见。
是月,吏部尚书严清以病免。
清长吏部,日讨放实,辨官材,自丞佐以下皆亲署,无一幸进者。中外知其廉俭,书问几绝。至是得疾,上犹数问:“礼尚书病愈否?”
改户部尚书杨巍于吏部,以南京兵部尚书王遴代巍。
都御史陈炌罢,起致仕南京吏部尚书赵锦代之。
八月,丙辰,免山西被灾税粮。
九月,甲申,上率皇后如天寿山谒陵。已丑,还宫。
时上议作寿宫于大峪山。御史傅应祯方召还复官,闻上将幸昌平,而蓟镇告警,应祯止上勿行。上虽不从,优诏答之。
冬,十月,癸亥,停刑。
辛未,河南、湖广水灾,诏分别蠲振有差。
是月,礼部尚书徐学谟罢。
学谟素与张居正厚,累迁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居正归葬父,学谟事之谨,遂召为刑部侍郎,越二年,擢长礼部。自弘治后,礼部长非翰林不授,惟席书以言大礼故由他曹迁,万士和不由翰林,然先历其部侍郎。学谟径由他部拜礼部尚书,廷臣以居正故,莫敢言。
居正没,学谟急缔姻于申时行以自固。及是命择寿宫,通政参议梁子琦劾其“始结居正,继附时行”,诏夺子琦俸。未几,吏科给事中邹元标复劾之,乃令致仕归。以礼部侍郎陈经邦升任代之。
十一月,已卯朔,日有食之。
辛丑,免苏、松被灾税粮。
十二月,甲子,礼部汇奏四方灾异,诏群臣修省。
庚午,慈宁宫灾,慈圣皇太后移居乾清宫。命百官修省三日。
给事中万象春,言“保身、节用”二事。御史丁此吕言:“慎举动、宏听纳,正典刑,去幸位、训近侍”五事,又请撤鳌山灯火,停苏、松织造,江西烧造。还建言谴谪诸臣,去张居正余党,速诛徐爵、游七。疏入,皆报闻。
是月,吏科给事中邹元标,以慈宁宫灾,上言六事。
时上方留意声色游宴,元标因言:“臣曩进无欲之训,陛下试自省,果无欲耶?寡欲耶?语云:‘欲人勿闻,莫如勿为。’陛下诚宜翻然自省,加意培养。”
疏入,上以为刺己,怒甚。时元标方劾徐学谟,申时行以元标已门生而劾罢其姻,亦衔之,遂谪南京刑部照磨。
是岁,大清太祖高皇帝起兵征尼堪外兰。
初,古哷之役,城主阿泰死之。阿泰妻,景祖长子礼敦巴图鲁之女,闻警,恐女孙被陷,率三子显祖往援,先后入古哷城。城中守御甚坚,李成梁不能克。而苏克素护河部图伦地有尼堪外兰者,诡往招抚。城中人信其言,杀阿泰以降。成梁尽屠之,遂并害二祖。
太祖时年二十五,国人号聪睿贝勒。痛祖父之仇,爰起兵讨尼堪外兰,袭之子图伦城。尼堪外兰遁入嘉班城,旧作甲板。得甲三十,卒百人以归,遂克之。时是年五月也。
大清所居之国,在长白山东鄂谟辉之野鄂多理城,号曰满洲,在建州卫,地处辽、沈之东。维时诸部分裂,满洲国之部五,长白山国之部二,东海国之部三,扈伦国之部四,尼堪外兰所居,为满洲五部之一,既败,惧逼于大清,遂徙边塞近地,筑鄂勒珲城而居。【考异】《三编》,筑鄂勒珲城在是年八月。太祖复以兵五百进攻之。《明史·本纪》书“是年五月,我大清太祖高皇帝起兵征尼堪外兰,克图伦城”,《三编》亦于是年五月书之。并序大清发祥肇基之本末于目中。今考万历十年,李成梁袭古勒寨,杀阿台及阿海,具详《明史》成梁本传。《通鉴》纪后周事,凡交涉宋太祖者,俱另行称新朝庙号,顶格书之,故《明史》、《三编》皆仿其例,今从之。克图伦在五月,尼堪外兰迁居鄂勒珲在八月,今并系于是岁之末,以后例仿此。
十二年
春,正月,御史范俊陈时政十事,语皆切至,而中言人欲宜防,力以靡曼麹蘖为戒。
时邹元标方以言事忤上意,会上遘微疾,大臣方问安,而俊疏适入,上恚曰:“向未罪元标,致俊复尔,当重惩之。”申时行等拟镌秩,上犹怒,将各予杖。
是夜,大雷雨,明日,朝门外水三尺余,上怒稍解。时行等力救,寻斥为民。【考异】事见《明史·卢洪春传》,特书于是年正月,今据增。
御史张文耀,劾“原任吏科都给事中陈三谟,原任湖广道御史曾士楚,污蔑台谏”,以张居正夺情,倡保留议也。
初,居正死,士楚当按苏、松,怃然曰:“吾何面目见吴、赵二公!”遂引疾去,至是与三谟被劾,诏并斥为民。
二月,已酉,无逸殿灾。
辛酉,免淮安、扬州、凤阳、徐州被灾税粮。
丁卯,京师地震有声。
己巳,释建文诸臣外亲谪戍者后裔,从御史屠叔方请也。
叔方言:“成祖有‘练子宁若在,朕犹当用之’之语,今既褒表忠魂,建祠致祭,其坟墓苗裔厚加恤录,而亲党犹蔽覆盆。如江西胡闰,一族赤矣,内亲尽矣,犹抄解外甥分戍,若此者不一而足。乞查前项姻戚有在戍者,并有还乡。”部议,“愿回者放回,不愿回者给与免帖”,从之。诏“自齐泰、黄子澄外,其坐方孝孺等连及者,俱免之”。于是浙江、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得免者凡三千余人。
三月,己亥,减江西烧造瓷器。
自嘉靖中,遣官之江西造内殿醮坛瓷器三万后,添设饶州通判,专管御器厂烧造,隆庆间遂骤增至十余万。至是以御史言,命减之。
夏,四月,乙卯,籍张居正家。
初,辽王宪?之废,事见隆庆二年。居正实构之。及居正卒,玉妃因上疏讼冤,御史羊可立复追论之。而王妃诉言:“居正强占钦赐田产,辽邸金宝万计,悉入居正家”。于是上命司礼监张诚及侍郎邱橓等,往荆州籍居正家。
守令先期录人口,锢其门,子女饿死者十余辈,诚等尽发其诸子兄弟藏,得黄金可一万,白金十余万。长子礼部主事敬修,不胜拷掠,自缢死。
事闻,申时行等与六卿大臣合疏请少缓之。刑部尚书潘季驯,复特疏言“居正母年逾八旬,旦暮莫必其命”,语尤激楚。于是诏留空宅一所,田十顷赡其母。
宪?既废,国卒除,诸宗皆隶楚藩,而初构宪?之施笃臣者,亦见隆庆二年。以先死得免。
初,言路为居正所抑,至是争砺锋锐,搏击当路。羊可立、李植、江东之,并荷上宠,三人更相结,亦颇引吴中行、赵用贤、沈思孝为重,执政恶之。
未几,御史丁此吕,劾“侍郎高启愚主南京试,以‘舜亦以命禹’为题,为居正劝进”。上手疏示申时行,时行言:“此吕以暖昧陷人大逆,恐谗言踵至,非清明之朝所宜有。”尚书杨巍,因请出此吕于外,植、东之交章劾“时行、巍蔽塞言路”,上为罪启愚,留此吕。时行,巍求去,余有丁言:“大臣国体所系,今以群言留此吕,恐无以安时行、巍心。”上乃听巍出此吕于外。
许国尤不胜愤,专疏求去,言:“昔之专恣在权贵,今乃在下僚,昔颠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意气感激,偶成一二事,遂自负不世之节,号召浮薄喜事之人,党同伐异,罔上行私,其风渐不可长。”意盖指中行、用贤等也。自是,言官与政府日相水火矣。
丁巳,游击刘𬘩、参将邓子龙等讨云南陇川贼,平之。
缅甸之叛也,迆西诸部如车里、八百、孟养、木邦、孟艮、孟密、蛮莫皆附于缅,以兵助之,遂于去年十月进攻姚关,势甚炽,黔国公沐昌祚等大征汉土军,战屡捷。至是𬘩及子龙以劲师继至,遂大破诸蛮部于姚关之攀枝花地。《三编·质实》,姚关在湾旬土州,北接顺宁。攀枝花,地名,为缅甸中五城之一。
初,岳凤附缅,为莽瑞体招诸部拒中国,伤官军,逆势寝成,缅深倚之。久之,以缅不足恃,而邓川土知州何钰,凤友婿也,初使人招凤,凤执其使献缅。及是钰复开示百端,与之盟誓,凤意方中悔。会官军大至,乘胜追击,先后斩首万余,于是凤益惧,乃令其妻子及部曲降于𬘩。𬘩责令献金牌符印及蛮莫、孟密地,乃以送凤妻子还陇川为名,分兵趋沙木龙山,先据其险,而自领大兵驰入陇川。凤度无可脱,始诣军门降。
𬘩既平陇川,遂进兵攻缅甸。【考异】陇川之平,《明史·本纪》系之四月丁巳,按命刘𬘩讨缅甸,在去年正月,而诸书所载姚关之役,即在十年之冬。惟《明史·缅甸传》,言“自十年十月至十一年四月平之”,核与《本纪》相差一年。按朱氏《大事记》言“癸未至甲申四月”,癸未乃十一年,甲申十二年。《本纪》纪平陇川于十二年四月者与诸书合。而姚关之役,即在十一年之十月,今类书之。
五月,甲午,京师地复震。
六月,辛亥,以云南用兵,免税粮及逋赋。
秋,七月,癸巳,太白昼见。
是月,刑部尚书潘季驯罢。
先是季驯以治居正狱太急,力言之;会御史李植、江东之辈与大臣申时行、杨巍相讦,季驯力右时行巍,痛诋言者,言官交怒。于是植遂劾季驯党庇居正,落职为民。
八月,丙辰,尽削张居正官,夺玺书、诰命。
诏以罪状搒示天下,谓“当剖棺僇尸而姑免之”。其弟都指挥居易、子编修、嗣修,俱发戍烟瘴地。自是终万历世,无敢白居正者。
九月,丙戌,上奉两宫皇太后如天寿山谒陵。
己丑,复阅视大峪山,用前礼部尚书徐学谟言,将卜寿宫于此。时御史李植巡按畿辅,扈从行视,谓其地未善,欲偕御史江东之疏争之,不果。
辛卯,还宫。
上自山陵还,兵部尚书张学颜上疏曰:“皇上恭奉圣母,扶辇前驱,拜祀陵园,考卜寿域。六军将士十余万,部伍齐肃。惟内操随驾军士,进止自恣,前至凉水河,喧争无纪律,奔逸冲突,上动天颜,今车驾己还,犹未解散。谨稽旧制,营军随驾郊祀,始受甲于内库,事毕即还宫中,惟长随内侍许佩弓矢。又律:‘不系宿卫军士,持寸刃入宫殿门者绞,入皇城门者戍边卫’。祖宗防微弭乱之意,甚深且远。今皇城内被甲乘马,持锋刃,科、道不得纠巡,臣部不得检阅,又招集厮养仆隶,出入禁苑。万一骤起邪心,朋谋倡乱,哗于内则外臣不敢入,哗于夜则外兵不及知,哗于都城白昼,则曰天子亲兵也,驱之不肯散,捕之莫敢撄。正德中西城练兵之事,良可鉴也。”
疏上,宦竖皆切齿,为蜚语中伤。上察知之,诘责主使者,学颜得免,然亦不能用也。
是月,刘𬘩复攻缅甸,破之。
陇川岳凤既降,诸部俱杀缅使来归,惟蛮莫、孟养不下。时凤子曩乌弄亦降,𬘩乃携凤父子往攻蛮莫。蛮莫驰报应里,发兵围陇川。𬘩乘机掩杀,贼窘,乞降,缚缅人及象、马来献。遂招抚孟养贼,贼将乘象走,追获之,复移师围孟琏,生禽其魁。于是复率兵出陇川、孟密,直抵阿瓦,缅将猛勺诣𬘩降。勺,瑞体弟也。于是云南悉平,𬘩复数岳凤父子起衅罪,诛之。
献俘于朝,上为告谢郊庙,受百官贺。阁臣申时行以下皆进官荫子,𬘩亦进副总兵,予世荫。【考异】平陇川在是年四月。而是时缅将守陇川,未下,及九月,攻孟养、蛮莫,降之,乃挟以攻缅甸。故《明史·麓川传》中特书云“时万历十二年九月也”。又证之《宰辅表》,申时行等进官皆在九月,盖据奏捷受俘之月分书耳。今参刘𬘩及缅甸,麓川传分月书之。
冬,十月,丁巳,停刑。
丙寅,免湖广、山东被灾税粮。
是月,礼部尚书陈经邦罢,以吏部侍郎沈鲤代之。
鲤起自宫僚,服阕还朝甫二年,由赞善六品洊擢正卿。而鲤素负物望,故时论不以为骤云。
十一月,已丑,余有丁卒。
有丁自七月以疾在告,十月再疏乞休,不允。至是遂卒于官。【考异】《明史·本纪》,有丁卒在十一月己丑。《三编》书之十月,据其乞休类记耳,今从《明史》。
是月,癸酉朔,《大统历》推日食九十二杪,《回回历》推不食;已而《回回历》验。礼科给事中侯先春,“请以《回回历》纂入《大统历》中以备考验”,报可。
十二月,癸卯,无逸殿又灾。【考异】据《明史·五行志》,是年无逸殿两灾。一二月已酉,一十二月癸卯朔也。《史稿》所记,乃据又灾月日,今据《志》分书之。
甲辰,起侍郎王锡爵为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王家屏以吏部侍郎兼东阁大学士,预机务。
锡爵因救论夺情诸臣,积忤张居正,以礼部侍郎家居五年不出,至是即家起之。
家屏前为日讲官,敷奏剀挚,上敛容受之,称为端士,及是遂以吏部侍郎入阁,去史官仅二年。
先是,李植、江东之与申时行相构,以锡爵负时望,旦素恶居正,当与时行贰,故力推之。比锡爵至,乃与时行合,弗善植等,植由是大恨。
癸亥,罢开银矿。
自熹靖间以广行开采,公私交骛矿利,遂酿浙江、江西盗患。隆庆初,罢蓟镇开采,南中诸山亦勒石禁止。至是奸民屡以矿利请,廷臣力陈其弊,上从之。然意殊怏怏。北及十年后,矿使四出矣。
是月,诏以陈献章、胡居仁、王守仁从祀孔庙。
初,隆庆元年,都御史徐栻等,言“王守仁、陈献章宜从祀”,给事中赵思诚等,言:“二人不宜从祀”。其后御史詹事讲上言:“明兴二百年来,诸儒聿兴,直肩斯道,若薛瑄、王守仁、陈献章,其最著者也。今瑄已久入祀,而守仁、献章格于议而不得与。夫守仁之功烈文章,献章之出处大节,虽其言良知,言主静,若近于偏枯,顾言知而未始废行,言静而未尝离动,合一之功,与宋大儒之论同归一致。宜以守仁、献章并从祀。”
至是大学士申时行等言:“守仁言致知出《大学》,良知出《孟子》,陈献章言主静,沿宋儒周敦颐、程颢。且孝弟出处如献章,文章功业如守仁,纯心笃行如胡居仁,并宜从祀。”从之,乃以三人并从祀两庑,列于薛瑄之次。
十三年
春,正月,已丑,诏停闰年考察。
辛卯,四川建武所兵变,击伤总兵沈思学。
是月,召海瑞为南京佥都御史。
瑞峭直,中外交荐,卒不召。张居正没,吏部拟用左通政,上雅重瑞名,乃畀以前职,官南京。至是在道,复改南京吏部侍郎。
瑞时已七十二矣,疏言“衰老垂死,愿比古人尸谏之义”,大略谓治化之臻,莫先于重惩贪吏,因举太祖法剥皮囊草及洪武三十年定律枉法八十贯论绞,谓今当用此以饬墨刑,语极剀切。而时议以为劝上虐刑,御史梅鹍祚劾之。上察瑞忠诚,为夺鹍祚俸。
二月,丁未,南京地震。时淮安、扬州、庐州及上元、江浦、六合皆震,江涛沸腾。
庚午,大雩。
以京师自去年八月不雨至于是月,礼部奏“旧制,大雩之祭,遣官摄行,如雨泽怂期,则皇上躬行祷祀”。从之。
三月,丁丑,罢内操。
初,上集内竖三千人,授以戈甲,操于内廷,尚书张学颜谏,不听。刑部主事董基抗疏言:“内廷清严之地,无故聚三千之众,以凶器尝试,窃为陛下危之。且闻此三千人,竟日演练,中暍濒死者数人,若辈未有不怨者。聚三千蓄怨之入于肘腋,危无逾此。”疏入,忤旨,贬二秩,调边。据《明史》,基谏内操在十一年。
至是兵科给事中王致祥复言:“祖宗法,非宿卫士不得持寸兵。今授群不逞利器,出入禁门,其祸不细。”大学士申时行等,以怵中官,乃乘问言于上,纳致祥奏,即日罢之。基亦量移南京礼部主事。【考异】据《明史稿》在是月丁丑。今参《列传》书之。
戊寅,山西山阴县地震。旬有五日乃止。
甲申,复大雩。
己丑,总兵李成梁大破泰宁寇于辽塞。
时巴图尔欲报其父博斯呼之怨,偕从父绰啥,姑婿呼达旧作花大。纠西部伊勒敦等,旧作以儿邓。以数万骑入掠沈阳。既退,驻牧辽河,欲犯开原,铁岭。成梁与巡抚李松潜为浮桥济师,逾塞百五十里,疾掩其帐。寇已先觉,整众逆战,成梁为叠阵,亲督前阵,而松以后阵继之,斩首八百有奇。
壬辰,减杭州织造及尚农监料银。
以尚宝少卿徐贞明督治京畿水田。
初,贞明为给事中,尝请兴西北水利,言:“神京雄据上游,兵食官取之畿内,今皆仰给东南,岂西北古称富强地而不足以实廪而练卒乎?夫赋税所出,括民脂膏,而军船、夫役之费,常以数石致一石,东南之力竭矣。又河流多变,运道多梗,窃有隐忧。
闻陕西、河南,故渠废堰,在在有之;山东诸泉,引之率可成田;而畿辅诸郡,或支河所经,或涧泉自出,皆足以资灌溉。北人未习水利,惟苦水害,不知水害未除,正由水利未兴也。
盖水聚之则为害,散之则为利。今顺天、真定、河间诸郡,桑麻之区,半为沮洳,由上流诸河之水惟泄于猫儿湾,欲其不泛滥而壅塞,势不能也。今诚于上流疏渠浚沟,引之灌田以杀水势,下流多开支河以泄横流;其淀之最下者皆以潴水,稍高者皆如南人筑圩之制,则水利兴,水患亦除矣。
至于永平、滦州抵沧州、庆云,地皆萑苇,土实膏腴。元虞集欲于京东滨海地筑塘捍水以成稻田,若仿集意,招徕南人,俾之耕艺,北起辽海,南滨青、齐,皆良田也。
宜时简宪臣,假以事权,毋阻浮议,需以岁月,不取近功。或抚穷民而给其牛种;或任富室而缓其科征;或选择健卒,分建屯营;或招徕南人许其占籍。俟有成绩,次及河南、山东、陕西,庶东南转漕可减,西北储善常充,国计永无绌矣。”疏入,时以财匮不能举。
会御史傅应祯建言,廷杖下狱,贞明入狱视之,坐贬太平府知事。被谪南行,次潞河,著《潞水客谈》一书,论水利当兴者十四事。兵部尚书谭纶见之,谓其必可行,于是贞明召还为尚宝丞。已,工科给事中王敬民荐之。会巡抚张国彦等方开水利于蓟州、永平间有效,遂加贞明尚宝司少卿兼监察御史,领垦田使,令遍历郊关,与抚、按等官讲求疏浚、潴蓄之法。贞明请“先诣永平募南人为倡”,从之。
是月,兵部尚书张学颜罢。
初,学颜以附张居正劾刘台赃私,台论戍。居正既败,御史冯景隆劾“李成梁附居正饬功”,学颜亟称“成梁十大捷非妄”,景隆亦坐贬斥。一时物论,皆以学颜党于居正、成梁,于是御史孙继先、曾乾亨,给事中黄道瞻,交章论学颜,皆坐黜谪。学颜疏辩,求去,又请留道瞻,不听。据《明史》平传,事在十二年。至是顺天府通判周宏禴,又论“学颜交通太监张鲸”,亦坐谪降。学颜前后八疏乞休,乃听致仕去。改王遴于兵部,召南京吏部尚书毕锵为户部尚书。【考异】事见《明史》学颜本传,证之李沂附传,宏禴劾学颜在十三年春,与《七卿表》合。
夏,四月,丙午,以旱故,复大雩。
戊申,诏中外理冤抑,释凤阳轻犯及禁锢年久罪宗。
戊午,步祷于南郊。而谕阁臣等曰:“天旱虽由朕不德,亦天下有司贪婪,剥害小民,以致上干天和,今后宜慎选有司。”
诏蠲天下被灾田租一年。
初,上追雠张居正甚,以李植、江东之、羊可立先后发其奸,欲骤贵之,而为申时行等所持。及植劾尚书潘季驯,论削籍,上遂手诏吏部,擢植太仆少卿,东之光禄少卿,可立尚宝少卿,并添注。于是廷臣益忌植等。
是月,御史蔡系周因旱言事,谓:“古者朝有权臣狱有冤囚则旱,今李植以至尊胁廷臣,专权之渐也。且陛下欲雪枉,而刑部尚书之枉先不得雪。今日之旱,实由于此。”又曰:“植迫欲得吴中行柄国以善其后,中行迫欲得植秉铨而骋其私,倘其计得行,势必尽荼善类。今日旱灾,犹其小者。”其他语绝狂诞,所称“尚书”,谓季驯也。
疏上,未报。而江东之抗疏,自谓“中行、用贤及张岳、邹元标之党植与诸臣交欢,犹未若臣之密,请先罢臣官”。可立亦乞罢,并为植辩。于是给事御史齐世臣、吴定等交章劾之。上报曰:“朕方忧旱,诸臣何得纷争!”乃己。
五月,丙戌,雨。
丁亥,寇犯沈阳,伏精骑塞下诱官军,游击韩元功追袭之,败没。
己丑,召见阁臣于平台,申时行等以陕西巡按御史董子行疏进,一言“巡镇官须亲历地方,不可诿之将吏”;一言“巡抚宜久任”;一言“边方兵备官宜加优异”;一言“沿边同知通判等官宜慎选用,破格迁除”。上是其言。
时行因言:“巡抚久任,宁可加俸加衔,不可轻易更动”,诏下其章于所司。
六月,辛丑,慈宁官成,谕礼部择中秋吉日,奉圣母还御新宫。
时诸督工内侍俱荫锦衣,南京御史王学曾疏论其滥,且劾“工部尚书杨兆谄谀中官”,兆皇恐引罪。
壬寅,建武所乱卒伏诛。
是月,四川松、茂番作乱。
初,松、茂诸番列砦四十八,岁为吏民患。王廷瞻抚蜀阳,尝遣将击破丢骨、人荒、没舌三寨,诸酋乃降。故事,诸番岁有赏赉,番恃强要索无已,其来堡也,有下马、上马、过堡等钱;戍军所奉,有新班、架梁、挂彩等钱;廷瞻一切除之,西陲稍静,仅六七年,势复猖獗。
是年夏,杨柳番出攻普安堡,犯归水崔石门城,遂入金瓶堡,杀守将。巡抚雒遵属副总兵李应祥讨之,提卒三千入茂州,克一岩,诸番恃险剽如故。无何,遵罢,徐元泰代,檄谕之。使三反,番不听,窥蒲江关,断归水崖黄土坎道,筑墙五哨沟,绝东南声援。官军攻之,番见兵少,顾笑曰:“如此磨子兵,奈我何?”“磨子”者,谓屡旋转而数不增也。
元泰以闻,诏会应祥合兵进剿。
秋,七月,戊子,雷震郊坛广利门及斋宫门,击伤榜题,兽吻,诏群臣修省。
是月,御史龚仲庆,又劾李埴及吴中行、沈思孝为邪臣,上恶其排挤,出之外。【考异】此据《明史·植传》在是月。盖自八月论大峪后始出植等于外,以王锡爵之反戈也。诸书多系之六月,今从正史。
八月,已酉,京师地震。
是月,上竟用徐学谟言,作寿宫于大峪山。役既兴,李植以“寿宫地有石,而首辅申时行以学谟故,主之可用,是罪也”,乃亏江东之、羊可立合疏上言:“地果吉则不宜有石,有石则宜改卜。乃学谟以私意主其议,时行以亲故赞其成,非大臣谋国之忠。”时行奏辩曰:“车驾初阅时,植、东之不言。今已二年,忽创此议,其借事倾臣明甚。”上为责植等三人,夺俸半岁。
九月,戊子,彗星出羽林旁,长尺许,每夕东行渐小,至十月癸酉灭。
光山牛产一犊若麟,有司欲以闻,巡抚臧惟一不可。上命礼部征之,尚书沈鲤谏,惟一亦疏论,不听。
南京御史王学曾抗言:“麟生牛腹,次日既毙,则祥者已不祥矣。不祥之物,所司未尝上闻,陛下何自闻之?毋亦左右小人以奇怪惑圣心也。今四方灾旱,老稚流离,啼饥号寒之声,陛下不闻,北敌枭张,士卒困苦,呻吟嗟怨之状,陛下不闻;宗室贫穷,饔餐弗给,愁困涕洟之态,陛下不闻;而独已毙之麟闻,彼为左右者,岂诚忠于陛下乎!愿收还成命。内臣语涉邪妄者,即严斥之。”
上责其要名沽直,降兴国判官。
是月,李植等以大峪有石,荐明习葬法之侍郎张岳、太常何源,疏入未报,而王锡爵复从中尼之。
锡爵本植馆师,而东之、可立又尝荐之于朝,三人方恃以为奥援。而锡爵耻为三人所引,因奏言:“张、冯之狱,上志先定,言者适投其会,而辄自附于用贤等撄鳞折槛之党,且日寻戈矛。大臣如许国、杨巍、舒化等,曩尝举为正人,一言相左,不惜剚刃,此不平之大者之。”于是御史韩国桢、给事中陈与郊、王敬民等,交章攻植等。上乃下敬民疏,贬植户郊员外郎,东之兵部员外郎,可立大理评事。
张岳复具疏评诸臣贤否,颇为植等三人地,上以岳疏支蔓,不足定国是,亦坐免。
闰月,戊戌,振淮、凤灾。
上以李植言寿宫有石,恐宝座将置石上,至是复亲诣再阅之。癸卯,如天寿山。
戊申,还宫,以大峪终吉,遂调植及江东之、羊可立于外。
御史柯挺,自言习葬法,力称大峪之美,获督南畿学政。而植同年生给事中卢达,亦承风请正三人罪,士论哂之。
植等既谪,谕德吴中行求去,章四上,诏赐白金文绮驰传归。赞善赵用贤、光禄少卿沈思孝亦求去,不许。
用贤以许国等力诋,抗疏言:“朋党之说,小人以之去君子,空人国”,语甚愤激,党论之兴遂自此始。
庚申,停刑。
是月,召戎政尚书总督蓟辽张佳允为兵部尚书,以王遴致仕,代之也。
泰宁诸部长复犯蒲河,杀中军张良栋等,而西部伊勒敦即以儿邓。史作银灯。《三编》以为即伊勒敦也。亦窥辽、沈。李成梁遣部将李平胡出塞三百五十里,捣破伊勒敦营,斩首一百八级,诸部长闻之,始引去。【考异】事见《明史·李成梁传》。传言“寇犯蒲河,杀裨将数人。”证之《明史稿》,乃中军张良栋等也。今据增。
冬,十一月,冬至,祀天于南郊,遣官摄行。
先是礼科给事中王三余言:“郊祀必躬亲,载之会典。乃者秋七月,雷震郊坛,宣示臣工,共图修省。今岁似宜亲郊以答天戒。代摄之举,未可以为常。”上以其奏请不早,诘责之。
十二月,丁卯,汰惜薪司内官冗员,减四川采木三之一。
是科顺天乡试,戚畹子弟有求举不获者,诬“顺天考官张一桂私其客冯诗、章维宁及编修史钶子记纯,又滥取昌籍者五人”。上怒,命诗、维宁荷枷,解一桂、钶官。申时行等为之解,上益怒,夺钶职,下诗、维宁吏。法司廷鞫无验,忤旨,被让。卒枷二人一月,而调一桂南京。
会巡盐御史蔡时鼎还朝,以事初纠发不由外廷,径从中出,极言“宵人蜚语直达御前,其渐不可长。且尽疑大臣言官有私,则是股肱耳目举不可信,所信者谁也”。上怒,手札谕阁臣治罪。会时行及王锡爵在告,许国、王家屏仅拟停俸,且“请稍减诗、维宁荷校之期以全其命”,上不从。责时鼎疑君讪上,降极边杂职。
又使人诇知发遣昌籍者多宽纵,责府尹沈思孝对状,国、家沸复上言:“人君贵明不贵察,苟任一己见闻,猜防苛察,纵听断精审,何补于治?且使奸人乘机得中伤善类,害胡可言!愿停察访以崇大体,宥言官以彰圣度。”上不怿。时鼎竟谪马邑典史。
是岁,顺义王彻辰汗卒。即乞庆哈,译见前。
初,官军定陇川还,莽应里见前。以其子思斗守阿瓦,复攻孟养、蛮莫。副使李材备兵腾冲,遣兵援之,战子遮浪,大破其象阵,生禽五千余人。未几,复大举寇孟密,孟密兵战败。贼遂围五章,把总高国春率五百人破贼数万,连摧六营,为西南战功第一。进官,世荫副千户。【考异】事见《明史》缅甸、刘𬘩传。《大事记》系之乙酉,盖平胧川之明年也。今系是年之末。
十四年
春,正月,朝觐考察。六科以考成本上,奉旨从重处分。
阁臣申时行等言:“考成之法,不过催征钱粮、捕获贼犯、提问官员三事而已。
今水旱灾伤,民力不及。若以钱粮不完重处抚、按,则抚、按别无计策,惟参论有司;有司别无计策,惟敲扑百姓;百姓不安,盗贼蜂起,此臣等所大惧也。
盗犯逃亡,潜迹异地,抚、按专驻一方,岂能搜之于他省?若以此重责,不过严督司道,比较州县;而持之过急,必至拷逼平民,报充抵数,无辜被冤,致干和气,此臣等所大虑也。
至官员提问,其间有升任远方,黜回原籍者,行文提取,非数月不至,或人证不齐,招承不服,往返驳诘,非旬月不完;若畏避参罚,急促了事,又恐启锻炼文致之风,此亦非治体之所宜也。
皇上肃清吏治,不过欲事治民安而已。臣等以为事苟治不必苛贵,民苟安不必过求。请今次罚治,仍照节年明旨为当。”
疏入,从之。【考异】据《从信录》,见纶扉章奏。《明书》亦系之正月,今据之。
改南京右都御史辛自修为左都御史,以赵锦忧去,代之也。
二月,癸未,严外官馈遗之禁。
是月,册封贵妃郑氏为皇贵妃,以皇三子常洵生也。
先是辅臣申时行等请册立东宫,上以皇长子幼弱,稍俟之。时贵妃有殊宠,甫生子即进封;而恭妃王氏生皇长子已五岁,不益封;中外藉藉,疑上将立爱。
户科给事中姜应麟抗疏言:“礼贵别嫌,事当慎始。贵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犹亚位,中宫恭妃诞育元嗣,翻令居下,揆之伦理则不顺,质之人心则不安,传之天下万世则不正。请收回成命,先封恭妃为皇贵妃,而后及于郑妃。则礼既不违,情亦不废。”又言:“陛下诚欲正名定分,别嫌明微,莫若俯从阁臣之请,册立元嗣为东宫,以定天下之本,则臣民之望慰,宗社之庆长矣。”
疏入,上震怒,抵之地,召大珰谕曰:“讨封贵妃,初非为东宫起见,科臣奈何讪联!”手击案者再。诸珰环跪叩首,怒稍解。遂降旨:“贵妃敬奉勤劳,特加殊封。立储自有长幼。姜应麟疑君卖直,可降极边杂职。”寻谪广昌典史。
已,吏部员外郎沈璟、刑部主事孙如法继言之,并得罪;两京申救者疏数十上,皆不省。自后言者益蜂起。
三月,戊戌,以旱霾,谕廷臣陈时政。
员外郎李懋桧、郎中刘复初等,争言皇贵妃及恭妃册封事,章一日并上。上怒,欲加重谴,而言者犹不已。
癸卯,以阁臣申时行等之请,诏“诸曹建言,止及所司职掌,仍听其长择而进之,不得专达”。于是言者指斥宫闱,攻讦执政,而门户之祸大起。
罢治京畿水田。
是时徐贞明已垦田三万九千余亩,义通历诸河,周览水利分合,将大行疏浚。而阉人勋戚之占田者争言不便,遂罢之。
癸丑,赐唐文献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是科顾允成登第,廷对策中直斥郑贵妃进封事,执政骇且恚,置之末第。
戊午,以久旱,敕修省。
夏,四月,癸酉,京师地震有声。
申时行等奏曰:“恒旸不雨,阳亢也;地震弗宁,阴纵也。愿陛下祗天戒,恤民艰,慎起居,修政事。”报闻。
壬午,土默特率诸子纠泰宁部巴图尔绰哈等以三万骑驰辽阳挟赏,李成梁侦得之,率副将杨燮、参将李宁等以轻骑出镇边堡,昼伏夜行二百余里,掩敌不意,袭之于可母林,获首功九百,斩其长二十四人。【考异】《明史·本纪》不具,此据《史稿》月日也。《成梁传》系之二月。盖《史稿》据奏捷月日书之。
五月,户部尚书毕锵罢。
锵主户部,言:“锦衣旗校至万七千四百余人,内府诸监局匠役数亦称是,此冗食之尤,宜屏除冒滥。至袍服锦绮,岁有积余,何烦频织。天灯费巨万,尤不经。以及滥予不可不裁,淫巧不可不革。”诸近幸从中挠之,不尽行。至是乃引年乞休,敕驿归。
锵遇事守正,有物望。归后以年八十,屡赐存问。
以户部侍郎宋洛升任本部尚书。
六月,癸未,松、茂番平。
诸番负固,巡抚徐元泰决计大征,遣游击周子德、边之垣,总兵郭成,参将朱文达等将诸路兵进讨,总兵李应祥居中节制。应祥令军中各树赤、白帜一。“良民陷贼者徒手立赤帜下,熟番不附贼者徒手立白帜下,即免罪。”番虽多,遇急不能相救。官军连破河东、西诸贼巢,擒贼渠三十余人,焚碉房千六百有奇,俘贼以千余计。
是役也,将士三路夹攻,诸军得所积稞粟。留十日,尽焚其寨。自是群番震惊,不敢为患,边人树碑纪绩。
嘉靖初,边之垣祖轮,以指挥讨茹儿贼被杀,漆其头为饮器,及是六十年,之垣乃得之以还葬焉。
是月,山西盗起。
是夏,振直隶、河南、陕西及广西浔、柳、平乐、广东琼山等十二县饥。
秋,七月,癸卯,振江西灾。
戊申,敕户、兵二部:“令各抚、按官查灾重地方蠲振招抚,并申严保甲,缉捕盗贼。”
是月,河南淇县贼王安聚众流劫,寻剿平之。
九月,壬辰,大学士王家屏丁继母忧,诏赐银币驰传归。
乙卯,停刑。
己未,复发帑遣使振河南、山东、直隶、陕西、辽东、淮、凤灾。
冬,十月,丙寅,杖礼部主事卢洪春于廷。
上久不视朝,自九月望后,连日传免,又以头眩暂罢日讲。孟冬时享太庙,遣官摄行。
洪春乃上疏言:“礼莫重于祭,而疾莫甚于虚,陛下春秋鼎盛,岂宜有此。抑臣所闻,更有异者。先二十六日传旨免朝,即闻人言藉藉,谓陛下试马伤额,故引疾自讳。果如人言,则以一时驰骋之乐而昧周身之防,其为患犹浅;若如圣谕,则以目前衽席之娱而忘保身之术,其为患更深。请明示廷臣,若真疾耶?则当以宗社为重,毋务为豫乐以基祸;若非疾也,则当以诏旨为重,毋务为矫饰以起疑。”
疏入,上大怒,传谕内阁百余言,极明谨疾遣官之故,责洪春悖妄,命拟旨治罪。阁臣拟夺官,不从,乃杖六十,斥为民。御史先后申救,夺俸有差。洪春遂废于家。久之,卒。
十一月,癸卯,祀天于南郊。还御皇极殿受贺。
初,尼堪外兰既徙鄂勒珲城,恃诸部中隔,又近边吏之授。大清太祖高皇帝乃议先攻近部,连克栋鄂之翁鄂洛城。在万历十二年。浑河部之界藩城、栋嘉城、萨尔浒城。十三年。是年,复攻苏克素护河之瓜尔佳城,浑河部之贝珲城,哲陈部之托摩和城,皆克之。遂越诸部,攻尼堪外兰于鄂勒珲。边吏不能援,执以献,太祖高皇帝遣将斋萨就斩之,遂议岁币,通和好焉。【考异】《三编》记克图伦城于万历十一年五月,尼堪外兰筑鄂勒珲城于八月,以下便书丙戌斩尼堪外兰事。蒋氏《东华录》误以克图伦为甲申之五月,则相差一年,而以后所克诸部亦不详。今自十一年以后所克诸部,悉据魏源《圣武记》类记之。
十五年
春,正月,壬辰,诏发内帑振山西、陕西、河南、山东诸宗室,从宗室怀仁王府奉国将军充??之请也。《三编·质实》:“太祖第十三子代王桂之第八子,分封怀仁,六传而至充??。”了充??言各宗室贫窘可悯状,上为恻然,趣命振之。户部因请“陕西、河南、山东、山西岁俱大祲,应照怀仁府一体振给”,从之。
二月,工部尚书何起鸣罢。
先是尚书杨兆卒,起鸣代之。【考异】《明史·七卿表》,杨兆二月卒,何起鸣正月任,二月免。羞兆以正月致仕,二月始卒也。《明史》杨兆无传,而起鸣以正月任,二月免。具见《列传》中,今类书之。起鸣故以督工与中官张诚厚,会考察京官,都御史辛自修掌计事,入起鸣于拾遗中。给事中陈与郊承执政风旨,并论起鸣、自修,实则攻自修而庇起鸣。上先入张诚言,颇疑自修,会御史高维崧、赵卿、张鸣冈、左之宜再劾起鸣,上益不悦,曰:“朝廷每用一人,言官辄纷纷排击。”遂出维崧等于外。给事中张养蒙申救,亦夺俸。刑部主事王德新复疏争,语侵内侍,上益怒,下诏狱究主者,无所承,乃削其籍。于是自修不自安,亦引疾去。
以右副都御史石星为工部尚书,吏部左侍郎吴时来为左都御史。
三月,乙卯,封彻辰汗子彻哩克旧作扯力克。嗣为顺义王。
其妻三娘子,故谙达所夺之外孙女而为妇者也,历配三王,主兵柄,为朝廷守边保塞,诸部畏服之。上嘉其功,敕封忠顺夫人。
是春,谪吏部验封主事顾宪成为桂阳判官。
先是御史高维崧等以纠何起鸣被诘责,宪成不平,复上疏,语侵执政,遂有是谪。宪成无锡人,允成其弟也。【考异】事见《明史》本传。宪成上疏。当在高维崧等之后,今系之足春下。
夏,四月,京师旱,大疫,诏百官祈雨。
京师地震。【考异】《明史·本纪》及《五行志》皆不载。惟《三编》书于是年四月。按明年六月,京师地震。《明史·五行志》书云,“六月庚早,京师地再震”,疑即承上文十五年而言,是志中有脱文,今据《三编》增入。
以兵部侍郎王一鹗为本部尚书。
先是尚书张佳允致仕,诏用杨博故事,起前吏部尚书严清掌兵部事,遣使趣行。而清病甚,不能赴,至是始以一鹗升任代之。
五月,山西代州、振武卫、雁门所、太原、阳曲、徐沟、交城同日俱地震。【考异】《明史·五行志》但云“山西地震”,今据《三编》增入州、县、卫、所地名。
刑部尚书舒化罢。
是年考察拾遗,南京科道论劾化,化三疏乞归,不许。会当虑囚,复起视事。中贵传上意宥重辟三十余人,化争不可,诏卒从其议。寻称病笃,乃听归。召南京兵部尚书李世达代之。
六月,戊辰,敕“内外文武官,冠昏、丧祭、宫室、舆马、衣服,毋得逾制奢僭”。
是月,京师大雨如注,官民墙屋,所在倾颓,溺压死者无算,命顺天府加意振恤。
秋,七月,河决开封。
时河南开封等府,陕州、灵宝等州县,入秋霪雨,黄河泛涨,冲决堤防,漂没人畜。
内阁申时行,谓“河道未大坏,不必设都御史,请遣风力老成给事中一人行河”,乃命工科都给事中常居敬往。
居敬“请敕河南、山东凡有河道地方,各令巡道督理,卷埽筑坝,补漏塞决,明立赏罚,昼夜并工。务俾安澜,毋贻漕患”。从之。
江南水,江北蝗,山西、陕西、河南、山东旱,诏蠲振有差。
时所在告灾,河北尤甚。户部侍郎孙丕扬上言:“黄河以北,饥民食草木;陕西富平、蒲城、同官等县,至于食石,石出三县山中,臣得以目见,谨取二斤以进。今海内困于加派,其穷非止啖石之民也。宜宽赋节用,罢额外征派及诸不急务,损上益下以培苍生大命。”上感其言,颇有所减罢云。
八月,庚申,上视朝罢,谕内阁申时行等,谓“今日灾沴频仍,良由有司贪墨,不恤百姓。又刑狱多有冤抑,抚、按不为伸理,以致伤害和气。今惩贪墨,理冤狱,是弭灾第一要务”。
时行等因言:“今日救荒之政,宜蠲振并行,请以灾伤之重轻,定蠲恤之分数。若待抚、按申请,则恩归臣下。惟祈陛下出自圣裁,径以诏敕行之,则人心愈加感悦矣。”上是其言,遂下蠲振之诏。【考异】事见《明史·本纪》。据朱国祯《大事记》。以盖是月初三日视朝后语。惩贪墨、理冤狱二事,出自上裁,蠲振二事,则阁臣所请也。是月戊午朔,三日即庚申也。
癸亥,免山东被灾屯粮。
九月,丁亥朔,日当食,阴云不见。
已丑,停刑。
是月,山西蒲州、安邑、解州司日地震,声如雷。
南京右都御史海瑞卒。
上数欲召用瑞,执政阴沮之。及掌南台,有御史偶陈戏乐,瑞欲遵太祖法予之杖,百司惴恐。南畿提学御史房寰虑为瑞所纠,欲先发,连疏丑诋之,瑞亦屡疏乞休,不允。
至是卒于官。南京佥都御史王用汲入视,葛帏敝籯,有寒士所不能堪者,因泣下,醵金为敛。小民罢市。丧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夹岸,酹而哭者百里不绝。赠太子太保,谥忠介。
寰之诋瑞也,朝野多切齿,而政府芘之,拟旨谯让而已。进士顾允成不胜其愤,偕同年生彭遵古,诸寿贤,抗疏言:“寰妒贤丑正,不复知人间羞耻事”,因劾其欺罔七事。内阁拟旨,谓“寰已切让,不当出位妄奏”,夺三人冠带,还家省愆,且令九卿约束观政进士,毋得妄言时政。
南京太仆卿沈思孝上言:“二三年来,今日以建言防人,明日以越职加人罪,且移牒诸司,加之箝束。夫禁其作奸犯科可也,而反禁其谠言直谏;教其砥行立节可也,而反教以缄默取容;此风一开,流弊何极!谏官避祸希宠不言矣,庶官又不当言;大臣持禄养交不言矣,小臣又不许言;陛下安从闻之?臣历稽先朝故事,练纲、邹智之等,并以书生言事,未闻以为罪,独奈何锢允成等耶!”疏入,忤旨,被责,三人遂废。
寰复诋瑞及思孝,其言绝狂诞,由是获罪清议,出为江西副使。给事中张鼎思劾其奸贪,寰亦讦鼎思,遂坐并谪,于是寰亦不复振。
是时给事中邵庶请禁建言诸臣,刑部员外郎李懋桧上言:“迩岁冯保、张居正,交通乱政,其连章保留,颂功诩德,若陈三谟、曾士楚者,并出台垣;而请剑引裾,杖谪以去者,非庶僚则新进书生也。果若庶言,天下幸无事则可;脱有不虞之变,陛下何从而知?
庶复以堂上官禁止司属为得计,伏睹《大明律》:‘百工技艺之人,若有可言之事,直至御前奏闻,但有阻遏者斩。’《大明会典》及皇祖卧碑亦屡言之。百工技艺之人,有言尚不敢阻,况诸司百执事乎?庶言一出,志士解体,善言日壅,主上不得闻其过,群下无所献其忠,祸天下必自庶始。
陛下必欲重百官越职之禁,不若严言官失职之罚,当言不言,坐以负君误国之罪,轻则记过,重则褫官。科、道当迁,一视其章奏多寡得失为殿最,则言官无不直言,庶官无事可言,出位之禁无庸,太平之效自致矣。”
上责其沽名,命贬一秩。科、道合救,不允。庶偕同列胡时麟、梅国楼、郭显忠复交章论劾,乃再降一秩,为湖广按察司经历。
冬,十月,庚申,内阁申时行请发留中章奏。
自贵妃进封,诸臣被谴后,凡言建储、分封及进封恭妃者。概留中置之。而上年壮倦勤,诸章奏亦多留中不下,乃有是请。
十一月,戊子,郧阳兵乱。
时佥都御史抚治郧阳李材,好讲学,遣部卒供生徒役,卒多怨;又徇诸生请,改参将公署为学宫。参将米万春讽门卒梅林等大噪,驰入城,纵囚,毁诸生庐舍,直趋军门,挟赏银四千,汹汹不解。居二日,万春胁材更军中不便十二事,令上疏归罪副使丁惟宁、知府沈𫓧等,材隐忍从之。惟宁责数万春,万春欲杀之,惟宁跳而免,材遂复劾惟宁激变。
事闻,诏贬惟宁三官,材还籍听勘。御史杨绍程劾“万春首乱宜罪”,政府申时行庇之,置不问。
十六年
春,二月,上御经筵,阁臣申时行等请之也。【考异】据《明书》、《通纪》,皆书御经筵于是年二月,盖自此以后,经筵之日讲为仅见矣。
三月,壬辰,诏改正《景皇帝实录》,从国子司业王祖嫡议也。
祖嫡言:“建文之革除未复,景泰之附录未正。今宜复建文位号,修辑四年事迹,尽废野史不经之说。其景泰宜自为一录,削郕戾旧名。”
疏下群臣议,于是申时行奏言;“建文年号,因成祖靖难之日,‘诏今年仍以洪武三十五年为纪’,其建文年号,相传以为革除。及考靖难事迹,亦称‘少主’,称‘元年、二年、三年、四年’,则是未尝革除也,但不称‘建文’耳。《英宗实录》修于成化初年,在景皇帝位号未复之先,故仍称‘郕戾王’,而景泰七年事遂附《英宗实录》之内。今景皇帝位号已复,不过于《实录》内改正,其理顺而事亦易。”诏从之,然卒不果行。
山西、陕西、河南及南畿、浙江并大饥疫。
是月,起前尚书潘季驯为右都御史。总督河道。
初,季驯以李植劾,罢为民,御史李栋上疏讼之曰:“隆庆间河决崔镇,为运道梗。数年以来,民居既奠,河水安流,咸曰‘此潘尚书功也’。昔先臣宋礼治会通河,至于今是赖;季驯功不在礼下,乃当身存之日,使与编户齿,宁不隳诸臣任事之心,失朝廷报功之典!”其后论荐者不已,遂起季驯右都御史,总督河道。
自吴桂芳后,河漕皆总理,至是复设专官。寻加季驯工部尚书。
夏,四月,以北直隶大名、河南开封等府水旱相仍,诏发归德米价银暨直隶存留银振之。又截留漕粮二万石,发给凤阳、淮安、扬州、滁州四府州平粜振饥。
五月,乙巳,以军储仓火,谕礼部,言:“军粮草束,乃国之至要者。今天下灾伤重大,民穷时艰,上天示警,宜存敬畏”。乃敕内外官修省。是时南、北诸省并告灾,诸司抚辑振救之疏日上,而讫无良策,故有是命。
《三编·发明》曰:神宗之朝,灾异叠见,史不胜纪,而修省之诏亦时时屡下。兹十六年后,各省灾伤之见于志,传者不一书,非第军储仓火己也。其因天警而饬修省,亦未为非是。第以侧身修行之旨,徒托诸空文,几若尺一既颁而应天之事已毕。至诸司抚辑振救之疏,交章以陈,君若臣漫无良策,惟恃此一诏以共鉴白于中外臣民。则此意已足以致灾,尚何修省之有!
是月,四川巡抚徐元泰,总兵官李应祥奏讨四川建昌叛番,平之。
建昌、越巂诸卫,番、猓杂居。建昌逆酋曰安守,曰五咱,曰王大咱,与越巂邛部,黑骨夷并起为乱。元泰议大举征兵万八千,以副总兵朱文达,参将边之垣分将,而应祥统之。以十四年十一月,破大咱于桐槽,破五咱于礼州,大咱亡入山谷中。未几,五咱据磨旗山挑战,官军夹击,贼退保毛生山。山延袤六七百里,连大、小西番界,文达兵大破之。五咱西遁,与安守合,结砦西溪。应祥令诸将连兵图五咱,而遣裨将田中科设伏袭安守于麦达,禽之。守为群寇之魁,斩以徇,西南诸夷酋皆震怖。于是商山四堡番乞降于之垣,大、小七板番乞降于文达,呼号顿首,誓世世不敢叛。之五咱势穷,走昌州,亦为裨将王言所获,乃移兵讨大咱及黑骨夷。裨将王之翰禽黑夷酋阿弓等七人于大孤山,又搜得大咱于普雄酋姑咱所。于是建昌、越巂诸番,悉以去年七月平之。至是,上首功二千有奇,抚降者三千余人。【考异】《明史·本纪》记平建昌叛番于是年五月,据奏报月日也。证之《李应祥传》,破大咱、五咱在十四年十一月,明年诸番尽平,传中特书云“时万历十五年七月也”。又证之朱氏《大事记》,亦云“自丙戌冬月至年明七月二十八日”。与《明史》本传合。盖传中所据皆原奏中于贼月月也,今从《本纪》奏报书之。
时因火灾修省,御史潘士藻言:“今天下之患,莫大于君臣之意不通。宜仿祖制及近时平台、暖阁召对故事,而议所当施。罢撤大工以俟丰岁,蠲织造烧造以昭俭德,免金花额外征以佐军食;且时召讲读诸臣,问以经史。修省之实,莫过于此。”
初,士藻巡视北城,有近侍私出禁城,逻者执之,为所殴,诉于士藻,士藻牒司礼监治之。上恚曰:“东厂何事,乃自外廷发!”杖两阉。毙其一。中官张鲸方掌东厂,衔之。至是激上怒,谪士藻广东照磨。
六月,乙卯,禁见任官立生祠。
庚申,京师地震。
甲子,以灾伤,停减苏杭织造。
是月,苏、松等府大旱,太湖水涸。
巡按山西御史陈登云还朝,会廷臣方争建储,登云谓“议不早决,由贵妃阴沮之”,乃因灾异抗疏,劾“妃父郑承宪,怀祸藏奸,窥觊储贰,日与貂珰往来,且广结山人术士。陛下不震奋乾纲,断以大义,虽日避殿撤乐,素服停刑,恐天心未易格,天变未可弭也。”疏入,贵妃,承宪俱怒,同列皆为登云危,竟留中不下。
闰月,阁臣请以秋凉御经筵,奉旨俟之。
秋,七月,乙卯,免山东被灾夏税。
庚午,定边臣考绩法。
八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考异】《明史·本纪》,凡日食必书。是年八月,据《三编》、《明史稿》,皆书“壬午朔日食”,盖《明史》漏脱,今据增。
乙未,诏取太仓银二十万,充阅陵赏费。
上频年诣大峪视寿宫,至是车驾将出,故有是命。
九月,已未,停刑。
青海部长寇西宁,杀副总兵李魁。
青海者,谙达迎佛所建寺之地,赐名仰华,留巴尔图旧作把尔户。及宾土、即丙表,见前。浩尔齐等守之,遂与套寇布色图旧作卜失莬。等相结。至是犯西宁,魁方醉,单骑驰之,中矢死。【考异】《明史·本纪》作“青海部长他不囊”,无考,今据《郑洛传》书之。
庚申,如天寿山阅寿宫。
甲子,次石景山,观浑河,见水势汹涌,因问:“黄河何如?”辅臣申时行等对以“十倍未止”,上愕然。乃诏修黄河,护陵寝。
乙丑,还宫。
丁丑,太白昼见。
是月,礼部尚书沈鲤罢。
初,郑贵妃进封,鲤率僚属请“册建皇长子,进封其母”,不许;又请“宥建言贬官姜应麟等”,被旨谯让。建储一事,上许以少俟二三年,至是届期,鲤执前旨固争,复不从。京师久旱,鲤备陈“恤民实政,以崇俭戒奢为本”,且请“减织造”。已,京师地震,又请“谨天戒,恤民穷”,语皆切至,上每嘉纳。
初,藩府有所奏请,贿中贵居间,礼臣不敢违,辄如志,至鲤,一切格之。中贵皆大怨,数以事间于上,上渐不能无疑,累加诘责,且夺其俸,自是有去志。
而申时行衔鲤不附己,亦忌之,一日鲤请告,遽拟旨放归。上曰:“沈尚书好官,奈何使去!”传旨谕留,时行益忌。其私人给事中陈与郊,为人求考官不得,怨鲤,属其同官陈尚象劾之。与郊复危言撼鲤,鲤求去益力。
上有意大用鲤,中官密以上意示鲤,鲤拒之,曰:“禁中语非所敢闻。”卒累疏引疾去。既归,累推内阁及吏部尚书,皆不用。
以礼部侍郎朱赓为本部尚书,升曾同亨工部尚书,专督陵工。
冬,十一月,庚戌,以甘肃兵变,罢巡抚曹子登、总兵官刘承嗣。【考异】《明史》作“九月庚午”。《史稿》据奏至月日也,今从之。
辛酉,禁章奏浮冗。
十二月,癸未,杖吏科给事中李沂于廷。
初,中官张鲸掌东厂,横肆无惮。御史何出光,劾“鲸专擅威福”,并及其党锦衣都督刘守有、序班邢尚智,尚智论死,守有除名,鲸被切让而任职如故。御史马象乾,复劾鲸,诋执政甚力,上下象乾诏狱。申时行等力救,且封还御批,不报。许国、王锡爵复各申救,乃寝前命;而鲸竟不罪,外议谓鲸以金宝献上获免。
沂拜官甫一月,上疏曰:“陛下往年罪冯保。近日逐宋坤,鲸恶百保而万坤,余何独濡忍不去?若谓其侍奉多年,则坏法亦多年,谓痛加省改犹足供事,则未闻可驯虎狼使守门户也。流传鲸广献金宝,多方请乞,陛下犹豫未忍断决。中外臣民初未肯信,以为陛下富有四海,岂爱金宝!成如雷霆,岂徇请乞?及见明旨许鲸策励供事,外议藉藉,遂谓为真,亏损圣德,夫岂浅鲜!且鲸奸谋既遂,而国家之祸将从此始,臣所大惧也。”
是日,给事中唐尧钦亦具疏谏,上独手沂疏震怒,谓“沂欲为冯保、张居正报仇”,立下诏狱严鞫,时行乞宥,不从。谳上,诏廷杖六十,斥为民。
御批至内阁,时行等欲留御批,中使不可,持去。上特遣司礼张诚出监杖。时行等上疏,俱诣会极门候进止,上言:“沂置贪吏不言而独谓朕贪,谤诬君父,罪不可宥。”
太常卿李尚智、给事中薛三才等抗章论救,俱不报。国、锡爵以言不见用,引罪乞归。锡爵言:“廷杖非正刑,祖宗虽间一行之,亦未有诏狱。廷杖并加于一人者。故事,惟盗贼大逆则有打问之旨,今岂可加之言官!”上优诏慰锡爵,仅勒鲸闲住。
初,冯保获罪。实鲸为之,故上云然。或谓张诚素德保,因授意言者发之。其时周宏禴、潘士藻皆以忤鲸得罪,而沂祸为烈。家居十八年,未召而卒。
己丑,命礼部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