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四十九起上章执徐,尽重光大荒落,凡二年。

武宗毅皇帝

正德十五年

春,正月,庚寅朔,上在南京,诏百官戎服朝正旦,尚书乔宇不可,率群臣朝服贺。

江彬索诸城门钥,宇语都督府曰:“守备者所以谨非常,禁门锁钥,孰敢索?亦孰敢予?虽天子诏,不可。”乃已。彬跋扈甚,惟宇与应天府丞寇天叙挺身与抗,彬为之稍敛。

癸巳,改卜郊。先是礼部奏以是月八日行南郊大祀,至是以车驾未还,传旨,“本年郊祀改卜二月上旬”。

丙申,谕行在阁臣,以“宸濠将至,议处分”。梁储、蒋冕“请如宣德间亲征汉庶人例,罪人既得,即日班师,还告天地宗庙,下廷臣及各王府议其罪”。不纳。械太监刘琅、毕真及廖鹏之子铠下锦衣卫狱,言官发其通逆濠状也。

丁酉,立春,上迎春于南京,仍备诸戏剧,如宣府故事。

辛亥,大学士杨廷和等言:“近钦天监改卜二月十三日郊祀。又孝贞太皇太后大祥,神主祔庙亦在二月十日。此礼皆皇上所当躬自举行者。今日期渐近,内外人心不胜悬望,伏乞早回乘舆。”不报。

甲寅,免南直隶凤、淮、扬三府、徐、滁、和三州所属被灾州县税粮。以去年淮、扬大饥,人相食也。

戊午,免湖广武昌、安陆等十五府被灾税粮。

复械太监刘璟,都指挥廖鹏、齐佐、王准,都督同知王𤩽等,皆系锦衣卫狱,与毕真、刘琅,同俟宸濠至日鞫讯定拟。

是月,王守仁被召至芜湖,得旨,“仍返江西”,张忠等谗之也。初,张永自杭州复械宸濠至江西,留数旬,偕张忠、许泰等归。永见上,极言守仁之忠,而忠、泰等嗾纪功给事中祝续、御史章纶等谗毁百端,独永时时左右之。一日,忠、泰复谗之于上曰:“守仁在杭州,竟不赴行在,陛下试召之,必不来。”永遣急足先告守仁,守仁闻召,不退食即与偕行。比至芜湖,忠、泰仍沮之,不令见。守仁乃入九华山,日晏坐僧寺。上觇知之,曰:“王守仁学道人也,闻召即至,何谓反?”永复传上意,令守仁还镇,重上捷音,乃返。【考异】事见《明史》本传,《三编》系之闰八月《目》中。据其重上捷音及受俘之月日也。《实录》自守仁至杭州以宸濠付张永后,凡数月,不及文成一字,故弇州以为修《实录》者忌之,是也。据《宪章录》,文成闻召,至芜湖而返,系之正月,而《年谱》所载,亦云“趋至上新河,竟为诸权幸谗沮,不得见。”其忠等尼之明矣。今据增入。

二月,庚申朔,上在南京。

兵科都给事中汪元锡等言:“宣府报寇警,称‘有万骑自威远东行’,京畿逼近。去年冬,白羊口所获奸细皆云‘使探圣驾消息,乘机深入’,不可不虑。伏乞乘舆亟归,以防寇患。”不报。

大学士杨廷和等请罢养豕及宰杀之禁,不报。

己巳,孝贞太皇太后大祥,遣寿宁侯张鹤龄祭茂陵。其神主祔庙日期令改择。

三月,已丑朔,上在南京。

戊戌,清明节,太常寺奏,“陵寝祭牲已有定制,豕为必用之物,请弛其禁。”从之。

辛丑,大学士杨廷和等以“郊期屡更,嫌于亵玩,又瞬届廷试之期,御殿传胪,不宜无事旷废。乃玉音屡下,而返驾无期,恐非所以示天下。”梁储、蒋冕及礼部尚书毛澄,六科给事中邢寰、十三道御史唐符等相继上疏,皆不报。

夏,四月,戊午朔,上在南京。

己未,振淮、扬等府饥。时巡抚都御史丛兰,巡按御史成英,以振济不给为言,请截留苏松漕运十万石及轻赍银七万二千余两,凤阳、扬州储库事例银六千一百余两备振。”从之。

甲申,大学士梁储、蒋冕言:“臣等自去年八月随驾而南,罪人斯得。今宸濠解至,又两月余矣,比夏令已深,天气炎热,不时暴风作,或将贼船漂沉,或值贼众病毙,则陛下此行,栉风沐雨,越江涉湖,徒劳无益,何以祭告郊庙,诏谕臣民邪?且因讨罪而废大祀天地之礼,又废太皇太后升祔之礼,以至殿试传胪、朝觐考察之期无不违误,窃恐陛下必有不能自安者。伏乞振旅早还,以顺天意,而悦人心。”南京六科给事中孙懋、十三道御史蒋亨等亦以为言,皆不报。

五月,戊子朔,上在南京。

辛丑,以水旱灾免南直隶宁国、池州、太平、安庆四府所属州县税粮。

壬寅,都御史王守仁奏:“江西诸郡大水,千里为壑,舟行于闾巷,民栖于木杪,室庐漂荡,烟火断绝,为数十年所未有。非常之变,厥咎在臣。”因自陈四罪,请赐罢黜。下其专于所司。【考异】语见《实录》,据《年谱》亦系之五月。惟《实录》言“守仁自负其功,以为人所抑,故上此奏”,亦诬诋语也。今不取。

六月,丁巳朔,上在南京。驾幸牛首山,宿焉。诸军夜惊,左右皆不知上所在,大扰,久之乃定。传者或谓江彬欲为逆云。

癸亥,大学士梁储、蒋冕言:“近南京锦衣卫重囚反狱,随捕未获。臣等窃以重囚在监,尚且逃逸。今反贼宸濠并逆党船泊江上,舳舻相衔,助逆奸细,岂无潜匿踪迹,往来窥伺,潜蓄异图者。使闻反狱之变,万一因风纵火,乘机劫夺,仓卒之间,何以御之?伏乞早回乘舆,以消未形之患。”不报。

甲申,兵科都给事中汪元锡等言:“陛下临幸南都逾年,不返。随行人马不下数万,供亿之费,连及数省,陛下不及知也;奸宄之徒,诈充官校,陵虐有司,索骗财物,陛下不及知也;军士在外,妻孥隔绝,不谙风土,客死道旁,陛下不及知也;少女老妇,充牣离宫,苦雨凄凤,多成怨魄,陛下不及知也。夫天下可恃者,理也;不可恃者,势也。易见者,形也;难见者,几也。陛下不以宫阙为重,专事远游,欲望久安长治,岂可得哉!”不报。

是月,以陈金为右都御史。

秋,七月,丁亥朔,上在南京。

辛丑,大学士梁储、蒋冕等言:“陛下驻跸南京,欲乘秋后献囚振旅。而近数日来,远近惶惶。或至夜间,尔我相传,以为耳目有所闻见,互相惊恐,常不自安;及行质问,则又彼此推托,莫知所自。窃惟圣驾所经,万灵拥护,岂宜有此!或者因郊祀未举,庙祭未亲,太皇太后升附未行,祖宗之心容有未安,在天之灵以此警动陛!未可知也。”南京科道官,亦以为言。皆不报。时行在有物若豕首堕上前,色碧,又进御妇入室中若悬人首状,人情益惊,故储等云然。

是月,小王子犯大同、宣府。王守仁重献捷于京师,言“奉威武大将军方略,讨平叛乱”,而尽入诸嬖幸名,江彬、张忠等谗乃已。

八月,丙辰朔,上在南京。

癸未,免江西税粮。

上之南巡也,在京之大学士杨廷和、毛纪,行在大学士梁储、蒋冕,前后谏请班师疏凡数十上,皆不省。及是守仁捷书至,储等复动以危言,于是始有还意。而群小犹欲导上游浙西,泛江、汉,储、冕益惧,复手疏跪泣行宫门外,历未至酉。上遣人取疏入,谕之起,储等叩头言:“未奉俞旨,不敢起也。”上不得己,许不日还官,乃叩头出。

上之南巡也,江彬纵其党横行州县。将抵常州,民大恐,时知府、武进知县咸入觐,推官张曰韬兼绾府、县印,召父老约曰:“彬党至,若等力与格。”又释囚徒,令与丐者各具瓦石以待,已,彬党果累骑来,父老直遮之境上,曰:“常州比岁灾,物力大屈,无可啖若曹。府中惟一张推官,一钱不入,即欲具刍秣亦无以办。”言已,彬党疑有他变,乃稍退,驰使告彬。曰韬即上书巡按御史言状。御史束郊,行部过常州,谓曰:“事迫矣,彬将以他事缚君。”命曰韬登已舟先发,自以小舟尾之。彬觉果大至,索曰韬,误截御史舟。郊使严捕截舟者而阴令缓之,其党恐御史上闻,咸散去。曰韬遂免,彬亦戒其党毋忧。由是,常以南诸府得安。

闰月,丙戌朔,上在南京。

婺巳,受江西俘。上欲自以为捷,命设广场,戎服树大纛,环以诸军,令释逆濠等,去桎梏,伐鼓鸣金而禽焉。然后置械,行献浮礼。

丁酉,上自南京返跸。是夕发龙江。辛丑,至仪真。壬寅,渔于江口。癸卯,自瓜州济江,登金山,遂次镇江。幸大学士杨一清笫,乐饮两昼夜,赋诗质和以数十。又遍览一清所藏书籍,取《册府元龟》二百二册以归。先月致仕大学士新贵卒,至是上幸贵第,临其丧。【考异】上幸一清第,乐饮赋诗,事见《明史》本传,其取《册府元龟》以进,则据《实录》增也。惟《传》言“一清从容讽止,帝遂不为江、浙行。”是时,业已返跸,或一清迎驾时有此谏耳。然江浙之行,实梁储等挽回之力。《传》中所载,恐亦后人归美语耳。今不取。

庚戌,上发镇江,宿望江楼。癸丑,至扬州。

九月,乙卯朔,上驻跸扬州。戊午,发扬州。

庚申,全宝应,复渔于汜光湖。镇守太监邱得索进贞物,不得。以铁絙系知府蒋瑶,窘辱备至,数日乃得释,扈驾至临清而返。

辛酉,上驻跸淮安。都御史丛兰、总兵官顾仕隆等进贺功佥牌、花红、彩帐。上戎服簪花、鼓吹入城。先是有司治故尚书金濂第,至是遂幸之。

丙寅,上至清江浦,复幸张阳第。

己巳,渔于积水池,舟覆,溺焉,左右大恐,争入水掖之出,自是遂不豫。

丙子,上至东昌。

戊寅,至临清。是日万寿节,百官称贺于镇守太监第。

是月,以水灾免顺天、永平、保定、河间四府所属州县夏税。又以旱灾免陕西巩昌、临洮二府及兰州、甘州等卫夏税。

冬,十月,庚寅,上至天津。庚戌,至通州。上之北还也,每令宸濠舟与御舟衔尾而行,意甚防之。及抵通州,谓左右曰:“吾必决此狱。”乃入召勋戚大臣议宸濠狱。

时上久驻于外,京师汹汹,人情危惧。大学士杨廷和、毛纪等“请还大内,然后献俘诛宸濠”,不纳。群臣“请如宣德间处置高煦例,祭告天地宗庙社稷,敕天下诸王议罪,乃明正以法”,亦不听。至是,用江彬言,命治交通宸濠者罪。

十一月,庚申,执吏部尚书陆完赴行在。先是中官张永至南昌搜逆濠籍,得完平日交通事上之。上大怒,还至通州,执完,并收其母妻子女,封识其家。完至通州,钱宁、毕真、刘琅、刘璟、廖鹏、齐佐、王准、王𤩽等皆先完就执。宁之通濠也,江彬尽发之。真始镇守江西,与濠亲厚,濠为出赀夤缘,改浙江。及濠反,密遣入驰报真,真倡言宁世子来取浙,浙中大震。三司及府县官先夕收城门钥,令官军甲以俟,遂不得发。琅守备南京,欲自托于濠,遣弟璋事之。比闻濠举逆,聚家丁百余,携火药军器,欲为濠应,事泄乃己。璟、𤩽、鹏皆与濠通货赂。佐,准则濠婿也。至是鞫讯,皆服。而上以完大臣,宁素所信任,顾负思通逆,尤恨之,欲置之极刑,皆命裸体反接,揭其姓名于帜,杂俘囚中,列凯旋前部以行。

逮太监商忠、杜裕,少监卢明、秦用、赵秀,锦衣卫郡指挥薛玺、陈喜,及监察御史张鳌山、河南布政使林正茂等,俱下锦衣下狱。皆以通宸濠有迹也。

初,官兵克复南昌,得濠簿籍所记平日馈送姓名,遍于中外,多者累数万,少亦以千计。李士实疑其太费,濠笑曰:“此为我寄之库耳。”王守仁以簿籍连及者众,令焚之,张永所发者仅百之一二云。

辛酉,传旨“司礼太监萧敬、李英闲住”,亦以尝与宸濠通也。

十二月,甲申朔,上在通州。

己丑,宸濠伏诛。先是有旨,召皇亲、公侯、驸马、伯、内阁府、部大臣、科、道官,俱至通州治宸濠狱。至是列其罪状上之,并同逆之宗藩栱樤等皆论死。上令从轻,赐自尽,仍焚弃濠尸。

是时江彬欲亟治宸濠狱竣,劝上复幸宣府,乃上言:“臣奉镇国公朱寿指示方略,禽宸濠及其逆党十五人,乞速正典刑。”上乃下诏褒赐镇国公,次及彬,岁加禄米百石,荫一子,世袭锦衣卫。将欲西幸,会上体惫甚,左右力请还朝。越三日,乃返京师。

甲午,车驾还京师,文武百官迎于正阳桥南。是日,大耀军容,俘诸从逆者及家属数千人,陈辇道东西,生者标其姓名,死者悬首于竿,皆标以白帜,凡数里不绝。上戎服乘马,立正阳门下,阅视良久乃人。诸俘者自东安门逾大内而出,弥望皆白,识者以为不祥云。

以亲征凯旋,遣定国公徐光祚、驸马都尉蔡震、武定侯郭勋祭告天地、太庙、社稷。

丁酉,大祀南郊。初献,上拜,疾作呕血,不克成礼,遂还斋宫,途宿乃入,御奉天殿,文武群臣行庆成礼,传旨免宴。

庚子,免四川保宁、顺庆二府被灾州县税粮。

丙午,免陕西西安府所属被灾州县秋粮,又以霜灾,免山西行都司并大同府所属卫所州县秋粮。

是月,改王琼为吏部尚书。

是岁佛郎机使者在京师。上之南巡也,其使火者亚三夤缘江彬,得入豹房侍上左右,上时学其语以为戏。于是,御史邱道隆“请责令还满剌加疆土,方许朝贡”。又御史何鳌言:“佛郎机最凶狡,兵械较诸番尤精。前岁驾大舶突入广东会城,炮声殷地。留驿者违制交通,人都者桀骜争长。今听其往来贸易,势必争斗杀伤,南方之祸殆无纪极,祖宗朝,贡有定期,防有常制,故来者不多。近因布政吴廷举谓缺上供香物,不问何方,来即取货,致番舶不绝于海澨,蛮人杂沓于州城。禁防既疏,水道益熟,此佛郎机所以乘机突至也。乞悉驱在澳番舶及番人潜居京师者。”疏下礼部,议从之。已,亚三从驾入都侍上,骄甚。居会同馆,见提督主事梁焯,不屈膝,焯怒,挞之。江彬大诟曰:“彼尝与天子嬉戏,肯跪汝小宫邪!”明年,彬败,亚三始下吏,自言“本华人,为番人所使”,乃伏法,绝其朝贡。【考异】事见《明史·外国传》。《实录》系之是年十二月。与《传》合。今增系之是年之末。

四川芒部陇氏乱。初,芒部土舍陇寿,与庶弟陇政及兄妻支禄争袭仇杀,所部僰蛮阿又磉等乘机倡乱流劫。事闻,命镇守中官会抚,按官捕治。至是贵州参政傅习、都指挥许诏、督永宁宣抚司女土官奢爵等讨禽阿又磉等四十三人,斩一百十九级,事乃定。

十六年

春,正月,乙卯,以旱灾免淮、凤、扬、徐二十三州县及长淮等十三卫税粮。

庚申,以旱灾免陕西西宁、洮州二卫税粮。

癸亥,以上不豫,改卜郊。

癸酉,刑科给事中顾济言:“人情之至亲而可恃者,莫如子母室家。陛下久居在外,两宫隔绝,至情日疏。今复圣体违和,所恃以为安者何人哉?昔汉高帝以病卧数日,樊哙排闼直入,且曰:‘陛下独不见赵高之事乎?’今群臣之中,岂无樊啥之忧!但拘于形迹,不敢尽言。伏愿慎择近臣,如内阁、宫、坊并府、部、寺、院、科、道等官,轮日各一二员更番入直,凡起居动静,皆令与闻、膳羞药饵,必令检点,或时赐召对以通下情。其余淫巧杂伎,伤生乱德之事,一切屏去。则保养有道,圣躬不患不安矣。”不报。

是月以兵部侍郎王宪为本部尚书,代王琼也。宪时从幸,党于中官,至是廷推居末,内批特擢用之。

二月,甲申朔,上以疾不视朝。

庚寅,疾,不果郊。

己亥,巡抚云南副都御史何孟春讨云南苗,平之。初,云南弥勒州十八寨阿勿、阿寺等,交纳宁州土舍禄氏为居民害。都给事中刘洙屡以为言,命孟春及巡按御史陈察会镇、巡官军进兵,禽寺,斩勿,俘其党千七百余人。至是以捷闻,并奏“请设永昌府,增五长官司,五守御所”,从之。

乙巳,大学士杨廷和等言:“各处地方,水旱相仍,灾异迭见。岁赋钱粮,小民拖欠。各边军士奏请饷需,殆无虚日,欲征之于民。而脂膏己竭;欲取之于官,而帑藏已空,其畿内州县及山东、河南、陕西等处盗贼,千百成群,白昼劫掠。若不早图拯救,厚赐宽恤,则将来事势有大可忧者。陛下近日圣体渐康,乞将前项诏书早购颁降,以慰四海云霓之望。”不报。

刑部员外郎周时望言:“圣体违和,辍朝累月,天象变异,人心忧皇。乞念宗庙社稷之重,建立国本,以杜邪谋。”御史王琳、主事陆澄、陈器亦以为言,俱不报。

是月,寇犯威远、松山等堡,军士陈玉死之。

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庚申,传旨:“改西官厅为威武团营,以西官厅监督太监张忠及江彬等,提督团营教场与威武团营操练,令别辟团营教场。”彬矫旨也。于是,六科给事中汪元锡、十三道御史张仲贤等言:“别置教场,拓地则不免侵民庐墓,兴工则不免费官财力。且威武团营既为陛下自将,则泰等不过奔走麾下,乃概加以提督之名,不已僭乎!”兵部亦以为言,不听。命“团营官军暂即五军营教场操练,其团营教场,令所司亟相度以闻”。

乙丑,大渐。谕司礼监曰:“朕疾不可为矣。其以朕意达皇太后,天下事重,与阁臣审处之。前事皆由朕误,非汝曹所能预也。”丙寅,帝崩于豹房,年三十有一。

《三编》卸批曰:武宗为宦官所误,至于元气孱削,不克亨年。乃回顾生平,不惮引为己愆,而于群小则特明其无预。武宗固蛊惑滋深,亦不应始终不悟若此。当时豹房寝疾,左右无人,其言仅出自中涓之口,安知非若辈恐朝臣追论其罪,故矫传此命,以托为解免之由。岂足为凭信哉!

是日太监张永、谷大用等,以皇太后命移殡大内,遂颁遗诏。先是司礼中官魏彬以帝无皇嗣,至内阁言:“国医力竭矣,请捐万金购之草泽。”大学士杨廷和心知所谓,不应,而微以伦序之说讽之,彬等唯唯。至是帝崩,永、大用至内阁,议所当立。廷和出祖训于袖中,示之曰:“兄终弟及,谁能易之?今兴献王长子,宪宗之孙,孝宗之从子,大行皇帝之从弟,序当立。”梁储、蒋冕、毛纪咸赞之,乃令中官入启皇太后,廷和等侯左顺门下。顷之,中官奉遗诏及太后懿旨,宣谕廷臣,一如内阁请。

遂定策,遣定国公徐光祚、驸马都尉崔元及中官谷大用、韦彬、张锦奉遗诏迎兴世子厚熜入嗣皇帝位。故事,奉迎当以内阁一人,偕礼官往。廷和欲留蒋冕自助,而虑梁储老,或惮行,乃佯惜,储奋日:“事孰有大于此者,敢以老辞!”遂与礼部尚书毛澄偕光祚等行。廷和又以遗诏令太监张永、武定侯郭勋、安边伯许泰、尚书王宪选各营兵分布皇城四门、京城九门及南北要害,厂卫御史以其属捍掫。于是,事大定。【考异】事见《明史》杨、梁二传与《实录》所载同。惟《实录》言“定策时,吏尚王琼以已不预,厉声排掖门人”,《三编·目》中亦采之,而《明史》廷和及琼传皆不具。按修《实录》者处处指摘晋溪,不过为新都修报复耳。定策事由内阁,非铨除之比。且新都是时密议禁中,方忌晋溪之生异议,而谓遽泄之于琼,必不然矣。《传》中删此数语,似有斟酌,今从之。

罢威武团练营,诸边兵入卫者,俱重赉散遣还镇。革皇店,及军门办事官校悉还卫。哈密土尔番,佛郎机诸贡使皆给赏,遣还国。豹房番僧及少林僧、教坊乐人,南京快马船诸非常例者,一切罢遣。又以遗诏释南京逮系囚,放遣四方进献女子,停京师不急工务,收宦有行宫金宝归诸内库。

戊辰,颁遗诏于天下。

庚午,以皇太后懿旨,下江彬、神周、李琮于狱。彬知天下恶己,又见罢遣边兵,益内疑,琮劝彬速反,不胜则北走塞外,彬犹豫未决。诡称疾不出,阴布腹心,衷甲观变。令许泰诣内阁探意,廷和慰以温言,彬稍安,乃出成服。于是,廷和谋以太后懿旨,捕诛彬。遂与蒋冕、毛纪及司礼中官温祥谋。张永伺知其意,亦密为备。

司礼魏彬者,故与彬有连。廷和以其弱,可胁也。因题大行铭旌,与彬、祥及它中官张锐、陈严等,为言江彬反状,以危语胁之。魏彬心动,惟锐力白江彬无罪,廷和而折之,冕曰:“今日必了此乃临!”严亦从旁赞决,因俾祥、彬等人白太后。良久未报,廷和、冕益自危。顷之,严至,曰:“彬已禽矣。”

盖是日上坤宁宫脊吻,遣彬与工部尚书李𬭼行礼,彬吉服入,众不得从。祭毕,张永以计留彬、𬭼共饭于宫外。会懿旨令收彬,彬觉,亟走西安门,门闭,寻走北安门,门者曰:“有旨留提督。”彬曰:“今日安所得旨?”门者拥之,遂被执,拔其须且尽,有顷,周琮亦缚至。琮骂彬曰:“奴!早听我,岂为人禽!”既下狱,藉彬家,黄金七十柜,白金二千二百柜,他珍宝不可胜计。

甲戌,奉太后旨,“遣太监温祥、孙和、惠安伯张伟、兵部右侍郎杨廷仪领官军三千人迎护嗣君。”

夏,四月,癸未,兴世子发安陆。

辛卯,礼部奏:“遗诏以日易月,是日当除服。今新天子未至,宜勿除。”懿旨从之。

癸卯,兴世子自兴邸至京师,止于郊外。有议用天子礼奉迎者,尚书毛澄曰:“今即如此,后何以加?岂劝进辞让之礼当遂废乎!”乃具仪,请如皇太子即位礼。世子顾长史袁宗皋曰:“遗诏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杨廷和“请如礼臣所具仪,由东安门人,居文华殿,择日登极”,不允。会皇太后趣廷臣上笺劝进,乃即郊外受笺。

是日日中,入自大明门,遣官告宗庙社稷,谒大行皇帝几筵,朝皇太后。出,御奉天殿,即皇帝位。

颁诏天下,言:“奉皇兄遗诏,入奉宗祧。以明年为嘉靖元年。大赦天下。恤录正德中言事罪谪诸臣,赐天下明年田租之半。自正德十五年以前逋赋悉免之。”

上之未至京师也,杨廷和总朝政者三十七日,中外倚以为安。及上即位,廷和草诏,自恤录蠲租外,凡先朝蠹政,厘剔殆尽。所革锦衣内监旗校工役凡十余万,减漕粮百五十三万二千余石。其中贵、义子传升、乞升一切恩幸得官者,大半皆斥去。朝野佥称新天子神圣,且颂廷和功,而诸失职之徒衔之次骨。廷和入朝,有挟白刃伺舆傍者,事闻,诏以营卒百人卫出入。

甲辰,礼部尚书毛澄等言:“大行皇帝大丧,成服已毕,伏望皇上以宗庙社稷为重,少节哀情,于西角门视事,文武百官行奉慰礼。”上曰:“朕哀痛方初,未忍遽离丧次。其以二十七日视朝,具仪来闻。”于是,澄等具上仪注曰:“本月二十七日,上服衰服,御西角门视事,文武百官素服,乌纱帽,黑角带,行奉慰礼。二十八日以后如之。至五月十八日,遵遗诏二十七日服制已满,自十九日后,合依孝宗敬皇帝服制,上释衰服,易素冀善冠、麻布袍、要绖,御西角门视事,俱不鸣钟鼓。文武百官仍素服朝参,至百日后变服如常。”制曰:“可。”【考异】此据《实录》、徐氏《读礼通考》亦据之,以为世宗服二十七日,如子为父之服,以为祢武宗之证。按武宗以三月丙寅崩,至此已过二十七日之期。此以世宗入京师至丧次成服计之,故以五月十八日为二十七日之期。世宗初入,惟此一议最为得礼。诸书不载,今据增。

丙午,遣使奉迎母妃蒋氏于安陆。

召费宏复入内阁,宸濠既败,诸言事者屡请起宏,不报。至是始召之,加少保,入辅政,并复其弟采编修官。

戊申,诏议兴献王主祀及尊称。时上即位甫六日,于是礼部尚书毛澄请于大学士杨廷和。廷和出汉定陶王、宋濮王事授之,日:“此足为典据矣。”澄称善。己酉,下尚书王琼于狱。琼自构彭泽于钱宁,中以危法,又陷云南巡抚范镛、甘肃巡抚李昆、副使陈九畴子狱,中外多畏琼。而大学士杨廷和亦以琼所诛赏,多取中旨、不关内阁,弗能堪。至是,言官交章劾之,系都察院。琼疑出廷和指,力讦廷和,上愈不直掠。下廷臣杂议,坐《交结近侍律》论死。琼疏辨,减死戍边。

是月,户部尚书杨潭、兵部尚书王宪罢。工部尚书李𬭼致仕。

五月,乙卯,罢云南大理银矿。

丙辰,大学士梁储致仕。储从上自安陆还,给事中张九叙等,劾:“储结纳权奸,持禄固宠。”储三疏求去,命赐敕驰传,遣行人护送,岁给廪隶如制。

戊午,毛澄会诸文武群臣六十余人,上议曰:“考汉成帝立定陶王为皇太子,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共王祀。共王者,皇太子本生父也。时大司空师丹以为恩义备至。今陛下入承大统,宜如定陶王故事,以益王第二子崇仁王厚炫主后兴国。又考宋英宗以濮安懿王之子入继仁宗,司马光谓‘濮王宜尊以高官大爵,称皇伯而不名’。范镇亦言:‘陛下既考仁宗,若复以濮王为考,于义未当。’乃立濮王园庙,以宗朴为濮国公,奉濮王祀。程颐之言曰:‘为人后者谓所后为父母,而谓所生为伯叔父母,此生人之大伦也。然所生之义,至尊至大,宜别立殊称,曰:“皇伯叔父某国大王”,则正统既明,而所生亦尊崇极矣。’今兴献王于孝宗为弟,于陛下为本生父。与濮安懿王事正相等。陛下宜称孝宗为‘皇考’,改称兴献王为‘皇叔父’,兴献太王妃为‘皇叔母兴献王妃’。凡祭告兴献王及上笺于妃,俱自称‘侄皇帝某’,则正统私亲,恩礼兼尽,可以为万世法。”议上,上大愠曰:“父母可更易若是邪?”命再议。

论曰:天子诸侯,有统而无嗣,凡经史之言“嗣”者,皆嗣统之嗣,非嗣续之嗣也。继统之文,不可以伦序言。故春秋僖公不书即位,《公羊传》曰:“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何休注曰:“礼,诸侯臣诸父兄弟,以臣之继君,犹子之继父也。其服皆斩衰。”又,文公二年,大事于太庙,跻僖公。左氏言:“子虽齐圣,不先父食。”杜注云:“臣继君,犹子继父。”《公羊传》曰:“讥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何休注云:“曰后祖者,僖公以臣继闵公,犹子继父,故闵公于文公,亦犹祖也。”《春秋》之文,后世议礼者皆宗之。杜氏《通典》,晋武帝咸宁二年,安平穆王薨,无嗣,以母弟敦为后。移太常博士问:“应何服?”博士张靖答:“宜依鲁僖服三年例。”又,东晋康帝为成帝之母弟,入继大统,有司奏请一周除服,而帝深维君亲相准,名教之重,遂终三年。其后,哀帝嗣位,于穆帝则大功昆弟,而王琨、江霦议礼,援《春秋》先祢后祖之义,请于大行奠祭之文悉称“哀嗣”。宋太宗之继太祖,亦兄弟相及,虽以日易月,亦行斩衰重服。故其后哲宗崩,徽宗以弟嗣位,太常寺请用开宝故事,为哲宗服重衰。若宗庙祝词,则当宋真宗时,礼官议称“太祖皇伯”,户部尚书张齐贤谓“天子绝期丧,安得宗庙中有伯氏之称?”请自今有事于太庙,则太祖并诸祖室称“孝孙,孝曾孙嗣皇帝”,太宗室称“孝子嗣皇帝”。此即《春秋》祖闵公而祢僖公之例也。

世宗之天下受之武宗,继武宗之统,则当祢武宗而祖孝宗。杨廷和等乃舍历代兄弟相继之事,足为世宗今日铁证者,概不之及,而但引定陶、濮议二事之不相类者以为据,于是舍武宗而考孝宗;又以兴献之于孝宗,与濮王之于仁宗伦序相当,因袭其称濮王为“皇伯父”者而称兴献为“皇叔父”。不知封嗣君之孙,尽臣诸父昆弟,称兴献为“皇叔父”,则夷之于臣下之列,世宗之心必有所不安。而至于舍武宗而考孝宗遂为继统不继嗣者口实。

今观世宗初入丧次,举行重服,当日诏旨所命与礼臣所上仪注,皆与古制不谋而合。自廷和、澄等议考孝宗一语,遂起后来无限波澜,而以兴献为“皇叔父”,遂为后来改孝宗为“皇伯父”张本,则甚矣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

己未,上大行皇帝尊谥曰毅皇帝,庙号武宗。

壬戌,以吏部侍郎袁宗皋为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预机务。宗皋由进士授兴府长史。上以藩邸旧臣,甫即位,擢至卿贰,至是遂入阁。

丙寅,补庚辰廷试,赐杨惟聪等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壬申,钱宁伏诛。武宗时内臣得幸豹房者,宁为首,张锐、张雄次之。锐居东厂,雄入司礼监,招权纳赂,势行中外。宸濠前后馈送各万计。次则张忠,屡以提督军务,冒功受赏。于经首开皇店,又于张家湾、宣、大等处税商榷利,怨声载路,额进之外皆为己有,孙和谋领团营,挟势取赂。刘养营造侵欺,公私蠹耗。刘祥、邱得、吴经、颜大经、许全、马锡、张信,始贿锐、雄,继贿钱宁、江彬。扈驾巡游,与雄等张皇声势。所至搜求妇女,科索民财,甚于狼虎。帝为此辈蛊惑,而莫之悟,天下莫不恨之。至是言官交劾,悉执送都察院鞫治。

乙亥,毛澄复会廷臣上议,曰:“《礼》:‘为人后者为之子。’自天子至庶人一也。兴献王子惟陛下一人,既入继大统,奉祀宗庙,是以臣等前议,欲令崇仁王厚炫主兴献王祀。至于称号,陛下宜称为‘皇叔父兴献大王’,自称‘侄皇帝名’,以宋程颐之说为可据也。本朝之制,皇帝于宗藩尊行,止称伯父、叔父,自称皇帝而不名。今称兴献王为‘皇叔父大王’又自称名,尊崇之典已至,臣等不敢复有所议。”因录程颐代彭思永议濮王礼疏进览。上不从,命博考前代典礼,再议以闻。澄乃复会廷臣上议,曰:“臣等会议者再,请改称兴献王‘叔父’者,明大统之尊无二也。然加‘皇’字于‘叔父’之士,则凡为陛下伯叔诸父,皆莫能与之齐矣;加‘大’字于‘王’之上,则天下诸王皆莫得而与之并矣;兴献王称号既定,则王妃称号亦随之,天下王妃亦无以同其尊矣。况陛下养以天下,所以乐其心,不违其志,岂一家一国之养可同日语哉!此孔子所谓‘事之以礼’者。其他推尊之说,称亲之议,似为非礼。推尊之非,莫详于魏明帝之诏。称亲之非,莫详于宋程颐之议。至当之礼,要不出此。”并录上魏明帝《诏书》。

时廷和、蒋冕、毛纪复上言:“三代以前,圣莫如舜,未闻追崇所生父瞽瞍;三代以后,贤莫若汉光武,亦未闻追崇所生父南顿君。惟陛下取法二君。”疏皆留中,不下。【考异】毛澄两次上两议,皆在五月,《明史》本传,一书五月七日戊午,一书是月二十四日乙亥,皆本《实录》,盖是月壬子朔也。《三编》系之四月《目》中,盖因诏议崇奉兴王典礼,牵连并记耳。惟《目》中上文漏去“五月戊午”四字,而下文所谓“是月二十四日”者,乃五月日分也。今据本传参书之。

论曰:伯父叔父,乃天子臣诸父而称之之词,此经义也。故张璁之言曰:“陛下称圣母为‘皇叔母’,则当以君臣礼见,恐子无臣母之文。”然则继统不继嗣之说,岂非乘其间而攻之乎?至澄等谓“加‘皇’于‘叔父’之上,以示崇异”,不知“皇”亦大之称而已。《曲礼》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妣”,其见于《特牲》、《少牢》者,皆大夫、士祭其宗庙之祝词也。若《服问》言“公子之妻为其皇姑”,则庶妇尊其夫之所生者亦然。然则“皇考”亦生我之称,而非至尊之号明矣。且以伯叔称其所生之父,于古未之前闻。即后世士大夫之出继者,亦临文不易其考妣之称,未有汰然夷之于伯叔之列者,唐、宋以来诸家之文集可证也。世宗谓“父母之称,岂可移易”,此实至性中语。澄等此议,不足以动世宗之心,又焉能关张璁、桂萼诸人之口而夺其气乎?父母为所生之专称,宋时政府已发此议,详见《明史考证》中。至祭告署名“侄皇帝”。则毛奇龄《大礼议》辩之最晰。

是月,复起孙交为户部尚书,彭泽为兵部尚书,林俊为工部尚书。以礼部尚书掌詹事府石珤为吏部尚书。珤,玠之弟也。

录正德中忠谏诸臣陆震等,死者加赠荫,余皆次第起用。

诏:“内外诸官,一遵旧制,革其旗牌诸物,不许干预他事。”

遣使存向致仕大学士谢迁。迁弟迪起为参议,子丕复官翰林。迁遣子入谢,劝上勤学法祖诸事,优诏答之。

六月,戊子,江彬伏诛。

先是福建道监察御史王钧劾奏:“司礼太监魏彬,与逆恶江彬结为婚姻,内外盘据。御马监太监张忠、于经、苏缙或争功启衅、排陷忠良;或首开皇店,结怨黎庶;或导引巡幸,流毒四方;今彬既捕治,此辈亦官亟赐并处,以明法纪,以清奸党。”得旨:“魏彬已有处分,忠等从宽发充孝陵卫净军。”既而给事中杨秉义复请亟治彬罪,给事中徐景嵩、吴严并劝许泰、张忠等。得旨,“令锦衣卫执泰送都察院鞫治”,而魏彬等仍置不问。

于是,云南御史萧淮等奏:“太监谷大用、邱聚、张永等蛊惑先帝,党恶为奸,并宜诛僇,以谢天下。”得旨,“大用,聚降奉御孝陵司香,彬、永闲住。”

时京师久旱,江彬诛,遂大雨。

而哈密舍音和珊亦伏诛。惟许泰、张忠以夤缘贵近,得减死戍边,时以为除恶未尽云。【考异】《明史·本纪》,“戊子”上脱“六月”二字。今据《明史稿》增。

乙未,纵内苑禽兽,令天下毋得进献。

丁酉,革锦衣卫冒滥军校三万余人。

戊戌,振江西灾。

壬寅,革传升僧道教坊官三百余员,尽削内外金刚老及把总、大管家各色名目。

癸卯,振辽东饥。

己酉,停陕西织造绒服。

是月,以南京尚书金献民为左都御史,以陈金、王璟皆致仕也。

秋,七月,壬子,进士张璁上疏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陛下嗣登大宝,即议追尊圣考,以正其号,奉迎圣母,以致其养,诚大孝也。廷议执汉定陶,宋濮王故事,谓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夫天下岂有无父母之国哉!《记》曰:‘礼,非天降,非地出,人情而已。’汉哀帝、宋英宗,固定陶、濮王子,然成帝、仁宗皆预立为嗣,养之宫中,其为人后之义甚明,故师丹、司马光之论,行于彼一时则可。今武宗无嗣,大臣遵祖训,以陛下伦序当立而迎立之,遗诏直曰‘兴献王长子’,未尝著为人后之义。则陛下之兴,实所以承祖宗之统,与预立为嗣养之宫中者,较然不同。且迎养圣母,以母之亲也,称‘皇叔母’,则当以君臣礼见,恐子无臣母之义。《礼》:‘长子不得为人后。’圣考止生陛下一人,利天下而为人后,恐子无自绝其父母之义。故在陛下,谓人继祖后而得不废其尊亲则可,谓为人后以自绝其亲则不可。夫统与嗣不同,非必父死子立也。汉文承惠帝后,则以弟继;宣帝承昭帝后,则以兄孙继;非必夺此父子之亲,建彼父子之号,然后谓之继统也。臣窃谓今日之礼,宜别立圣考庙于京师,使得隆尊亲之孝。且使母以子贵,尊与父同,则圣考不失其为父,圣母不失其为母矣。”

帝方扼廷议,得璁疏,大喜曰:“此论出,吾父子获全矣!”亟下廷臣议。廷臣为之大骇。【考异】《明史·本纪》书张璁上疏于是月壬子,是月辛亥朔,壬子初二日也。《明史·毛澄传》书“八月庚辰朔”,则七月之朔当为辛亥。而《璁传》作“七月朔”,不系干支。《宪章录》书“七月庚戌”,庚戌亦非七月之朔。证之《实录》六月壬午朔,则庚戌乃六月之晦,今据《本纪》书“壬子”,删去《传》中“朔”字。

癸丑,诏自今亲丧不得夺情。著为令。

丁巳,小王子犯庄浪,指挥刘爵御却之。

甲子,召大学士杨廷和、蒋冕、毛纪于文华殿。初,廷和授《大礼议》于毛澄曰:“有异议者即奸邪,当斩!”时璁方成进士,观政在部,与礼部侍郎王瓒言:“上入继大统,非为人后。”瓒微言之,廷和恐其挠议,改宫南京。至是璁见廷议三上三却,乃揣上意言之。

上锐意欲尊崇所生,屡召廷和慰谕,欲有所更定,廷和卒不肯顺上指,毛澄等执奏如故。及璁疏至,上遣司礼太监持示廷和,廷和曰:“秀才安知国家事!”复持入。于是,上召廷和等,授以手敕,欲尊父为兴献皇帝,母为兴献皇后,祖母为寿安皇太后,廷和等持不可,封还手诏。于是,给事中朱鸿、汤史、于光,御史王溱、卢琼交章劾璁,皆不听。【考异】杨廷和等封还手敕,《史稿·本纪》连叙于壬子张璁上疏之下。证之《实录》,召廷和等在甲子,《宪章录》、《明书》皆同,今据之。

丙子,革锦衣卫及监局寺厂司库、旗校、军士、匠役投充新设者,凡十四万八千余人。

丁丑,宁津盗起,转掠至德平,知县龚谅率吏民御之,力竭被害。事闻,赠济南通判,恤其家。

是月,吏部尚书石珤改掌詹事府,典诰敕。

自群小窃枋,铨政混浊。珤刚方,谢请托,诸犯清议者多见黜,时望大孚,而内阁杨廷和有所不悦。甫二月,仍改故官。

八月,庚辰朔,再命廷臣集议。尚书毛澄等复上疏曰:“先王制礼,本乎人情。武宗既无子嗣,又鲜兄弟,援立陛下于宪庙诸孙之中。是武宗以陛下为同堂之弟,考孝宗,母慈寿,无可疑矣,可复顾私亲哉!”疏入,上不怿,复留中。

会给事中邢寰请议宪庙皇妃邵氏徽号,澄上言:“皇妃诞生献王,实陛下所自出。但既承大统,则宜考孝宗而母慈寿太后。孝宗于宪庙皇妃宜称‘皇太妃’,则在陛下宜称‘太皇太妃’,如此则彝伦既正,恩义益笃。”疏入,报闻。

是月,以南京尚书乔宇为吏部尚书。

九月,乙卯,袁宗皋卒。宗皋初入阁,以疾辞,不允。至是甫逾四月,亦无所建白云。

庚午,葬毅皇帝于康陵。

癸酉,上母妃蒋氏自安陆至通州。先是下廷臣议奉迎礼,尚书毛澄等请由崇文门入东安门,上不可。乃议由正阳左门入大明东门,又不可。比母妃次通州,闻尊称未定,止不肯入。上闻而泣,欲避位奉母归藩,澄等仍执议如初。上乃自定议,由中门入,仍下廷臣前疏,更令博采舆论以闻。【考异】蒋妃至京师,《明史·本纪》书之于十月壬午,证之毛澄等传,盖以九月未至通州,故诸书皆系之九月癸酉,是母妃以尊称未定,故久留也。今从之。

是月,免山东、山西被灾州县税粮。

冬,十月,已卯朔,追尊父兴献王为兴献帝,祖母宪宗贵妃邵氏为皇太后,母妃蒋氏为兴献后。

先是尊崇礼未定,会母妃在通州,又闻朝议考孝宗,恚曰:“安得以我子为他人子!”于是,张璁益喜,著《大礼或问》上之,且曰:“非天子不议礼,愿奋独断,揭父子大伦明告中外。”章既下,毛澄等知势不可己,乃谋于内阁。请以皇太后懿旨行之,遂颂诏。壬午,兴献后至京师,谒奉先、奉慈二殿。初欲庙见,以廷议而止。【考异】《明史·本纪》书追尊兴献帝、后于是月己卯朔。证之《毛澄传》,则云“十月二日庚辰”,相差一日,今从《本纪》。又,《澄传》言“称兴献帝妃曰兴国太后”与《本纪》称“兴献后”者异。按初封太后系兴献,其改称兴国,具见明年三月诏中,《本纪》分书之是也,今据《本纪》。

毛澄等之考孝宗也,时兵部主事霍韬私为《大礼议》驳之。澄贻书相质难,韬上书力辨其非,已,知澄意不可回。是月,韬上疏,其略言:“廷议谓陛下以孝宗为父,兴献王为叔,考之古礼则不合,质之圣贤之道则不通,揆之今日之事体则不顺。《仪礼·丧服章》云:‘斩衰为所后者。’又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是于所后者,无称为父母文。而子本生父母,又无改称伯叔父母之云也。汉儒言为人后者为之子,果如其言,则汉宣帝当为昭帝后矣。然昭为从祖,宣为从孙,孙将谓祖为父,可乎?唐宣宗当为武宗后矣,然武宗侄,而宣宗叔,叔反谓侄为父,可乎?是考之古礼则不合也。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所得私也。孟子言舜为天子。瞽瞍杀人,皋陶执之,舜则窃负而逃,是父母重而天下轻也。若宋儒之说,则天下重而父母轻矣,是求之圣贤之道,则不通也。武宗嗣位十有六年,孝宗非无嗣也。今欲强陛下重为孝宗之嗣,是孝宗有两嗣子,而武宗无嗣子,可乎?若曰武宗以兄固得亨弟之祀。则孝宗独不可以伯享侄之祀乎?既可越武宗而继孝宗,独不可并越孝宗直继宪宗乎?武宗无嗣,无可如何矣。孝宗有嗣,复强继其嗣而绝兴献之嗣,是子孝宗无所益,而子兴献不大有损乎?是揆之今日之事体则不顺也。”已而,巡视松潘御史熊浃亦驰疏如韬言,而是时兴献帝、后之称已定,俱下所司。

十一月,庚戌,复振江西灾。

丁巳,录平宸濠功,封王守仁新建伯。初,上在兴邸,深知守仁平逆功。甫即位,趣召入朝受封。而廷和以王琼故衔之,廷臣亦多忌其功者,乃托言国丧未毕,不宜赐宴行赏,因拜守仁南京兵部尚书。守仁以亲老,请归省。至是论功,授特进光禄大夫、柱国,封伯爵,世袭,岁掾一千石。然不予铁券,岁禄亦不给云。

甲戌,乾清宫成,上人居之。御史郑本公上言事之可思者六:“是宫八年营构,一旦告成,陛下居安思危,当远群小,节宴游,以防一朝之患。重妃匹,广继嗣,以为万世之计。慎终如始,兢兢业业,常若天祖之临。求官益初,访政益勤,用防壅蔽之患。持圣心,远货色,毋溺于鸩毒。重兴作,惜财力,永鉴于先朝。”上嘉纳之。

时上方欲加兴献帝号,本公力言不可。然不能用。

罢广西贡香。谕“各镇、巡、守备官,凡额外之征,悉罢之”。

是月,敕修《武宗实录》。

十二月,己丑,复传谕“兴献帝,后皆加称‘皇’字”。内阁杨廷和封还手敕,尚书毛澄抗疏力争,又偕九卿乔宇等合谏,皆不纳。【考异】《明史·本纪》不具。《毛澄传》云“十二月十一日已丑”,盖是月己卯朔也。今据之。

初,宸壕谋逆于南昌,守臣死事之最烈者,巡抚、都御史孙燧,副使许逵。濠既禽之明年,守臣上其事于朝,不报。至是岁,上即位,追赠燧礼部尚书,谥忠烈;逵左副都御史,谥忠节。明年改元,复加赠逵礼部尚书,并祀南昌,赐祠曰“旌忠”。又追赠参议黄宏太常少卿,主事马思聪光禄少卿,并配享旌忠祠。

燧生有异质,两目烁烁,夜有光。死之日,天忽阴惨,烈风骤起,凡数日。逵当事急,以《文天祥集》贻其友给事中张汉卿而无书。汉卿语人曰:“宁邸必反,汝登其为文山乎!”逵父家居,闻江西有变,杀都御史及副使,即为文易服哭。人怪,问故,曰:“副使必吾儿也。”南昌吏民见天变,亟走收两人尸,尸未变,黑云护之,蝇蚋无近者。伍文定起义兵于吉安,设两人木主于文天祥祠,率吏民哭之。

宸濠已禽,燧子堪率两弟墀,升扶榇归,兄弟庐墓蔬食三年。服除,从父死难,更墨衰三年。世称“三孝子”,逵长子玚好学,有器识。既葬父,日夜号泣,六年而后就荫,语人曰:“吾父死,乃因之得官。忍就荫邪!”痛哭不能仰视。二家子孙,孙氏最贵显,许亦能传其家云。方宸濠之谋为变也,西江士民受害者不可胜纪。初遣阉校四出,籍民田庐,收缚豪强,不附者有万木、郑山,俱新建人,集乡人结砦自固。贼党谢重一驰入村,二人执之,积苇张睢阳庙前,缚人马生焚之。濠党不敢犯,二人饮江上,为盗凌十一所逼,趣见宸濠,烙而椎之,皆骂贼死。赵楠,南昌诸生。兄模,尝捐粟佐振,宸濠捕模索金,楠代往,胁之,不屈,被掠死。同邑辜增,见迫抗节不从,一家百口皆死。诸生刘世伦,儒士陈经官,义士李广源,皆被掠不屈死。叶景恩者,以侠闻,族居吴城。宸濠将作难,捕景恩,胁降之,不从,死狱中。宸濠兵过吴城,景恩弟景允以三百人邀击贼。贼分兵焚劫景允家。其族景集、景修等四十九人皆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