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要/050
民政一

    户口

    凡户三等:曰民、曰军、曰匠。民有儒、有医、有阴阳;军有校尉、有力士、弓铺、兵;匠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濒海有盐灶,寺有僧,观有道士,毕以其业者籍人。户以籍为断禁,数姓合户,附籍漏口、脱户,许自实。

    太祖当兵燹之后,户口顾极盛,其后承平日久,反不及焉。靖难兵起,淮以北鞠为茂草,其时民数反增,于前后乃递减,至天顺间为最衰。成宏继盛,正德以后又减。户口所以减者,周忱谓:“投倚于豪门,或冒匠窜现京,或冒引贾四方,举家舟居,莫可踨迹也。”

    洪武二十六年,天下户一千六十五万二千八百七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一千八百一十二。

    弘治四年,户九百一十一万三千四百四十六,口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八。

    万历六年,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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