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伍

洪武十六年,命五军府檄外卫所,速逮缺伍士卒。给事中潘庸等,分行清理之。

二十一年,诏卫所核实军伍。

潮州生员陈质父在戍籍,父没,质被句捕,请归卒业,帝命除其籍。兵部尚书沈溍以缺军伍,持不可。帝曰:“国家得一卒易,得一士难,遂除之。”

二十三年七月,诏五军府清理天下卫所、将卒、部伍。

睢州同知卢熙行知府事,适御史奉命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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