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先生集
作者:韩愈 

    袁州祭神文三首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告于城隍神之灵。刺史无治行,无以媚于神祗。天降之罚,以久不雨,苗且尽死。刺史虽得罪,百姓何辜?宜降疾咎于某躬身,无令鳏寡蒙兹滥罚。谨告。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以少牢之奠,祭于仰山之神曰:神之所依者惟人,人之所事者惟神。今既大旱,嘉谷将尽。人将无以为命,神亦将无所降依,不敢不以告。若守土有罪,宜被疾殃于其身。百姓可哀,宜蒙恩悯。以时赐雨,使获承祭不怠,神亦永有饮食。谨告。

    维年月日,袁州刺史韩愈,谨以少牢之奠,祭于仰山之神曰:田谷将死而神膏泽之。百姓无所告而神恤之。刺史有罪而神释之。敢不有荐也!尚飨。

    祭柳子厚文

    呜呼柳州,秀气孤禀。弱冠游学,声华藉甚。肆意文章,秋涛瑞锦。吹回虫滥,王风凛凛。连收甲科,骤阅班品。青衿搢绅,属目敛衽。公卿之禄,若在仓廪。至骏难驭,太白易渗。华锺始撞,一顿声寝。梧山恨望,桂水愁饮。郁郁群议,悠悠积稔。竟淹荒瘴,遂绝羁枕。呜呼柳州,命实在天。贤不必贵,寿不必贤。虽圣与神,无如命何。自古以然,相视咨嗟。归葬秦原,即路江皋。声容蔑然,相叹增劳。惟有令名,日远日高。式荐诚辞,以佐羞醪。尚飨。

    祭湘君夫人文

    维元和十五年岁次庚子十月某日,朝散大夫守国子祭酒护军赐紫金鱼袋韩愈,谨使前袁州军事判官张得一,以清酌之奠,敢昭告于湘君、湘夫人二妃之神:前岁之春,愈以罪犯黜守潮州。惧以谴死,且虞海山之波雾瘴毒为灾以殒其命,舟次祠下,是用有祷于神。神享其衷,赐以吉卜,曰:“如汝志。”蒙神之福,启帝之心;去潮即袁,今又获位于朝,服其章绶。退思往昔,实发梦寐,凡卅年,于今乃合。夙夜怵惕,敢忘神之大庇!伏以祠宇毁顿,凭附之质,丹青之饰,暗昧不圭,不称灵明;外无四垣,堂陛颓落,牛羊入室,居民行商不来祭享,辄敢以私钱十万修而作之。旧碑断折,其半仆地,文字缺灭,几不可读,谨修而树之。庙成之后,将求玉石,仍刻旧文,因铭其阴,以大振显君夫人之威神,以报灵德。俾民承事,万世不怠,惟神其鉴之。尚飨。

    祭窦司业文

    维年月日,兵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故国子司业窦君二兄之灵。惟君文行夙成,有声江东。魁然厚重,长者之风。一举于乡,遂收厥功。屡佐大侯,以调兵戎。诏曰予虞,汝为郎中。乃令洛阳,岁且四终。惟刑之慎,掌正隶僮。命守高平,命副儒宫。朱衣银鱼,象服以崇。锡荣考妣,孝道上穷。官不满能,亦云达通。逾七望八,年孰非翁。在君无憾,我意不充。君之昆弟,三以辞雄。刺史郎中,四继三同。于士大夫,可谓显荣。我之获见,实自童蒙。既爱既劝,在麻之蓬。自视雏彀,望君飞鸿。四十年馀,事如梦中。分宰河洛,愧立并躬。俱官于学,以纤临洪。惠许不酬,报德以空。死生莫接,孰明我衷。于祭告情,文以自攻。呜呼哀哉!尚飨。

    祭侯主簿文

    维年月日,吏部侍郎韩愈,谨遣男殿中省进马佶,致祭于亡友故国子主簿侯君之灵。呜呼!惟子文学,今谁过之。子于道义,困不舍遣。我狎我爱,人莫与夷。自始及今,二纪于兹。我或为文,笔俾子持。唱我和我,问我以疑。我钓我游,莫不我随。我寝我休,莫尔之私。朋友昆弟,情敬异施。惟我于子,无适不宜。弃我而死,嗟我之衰。相好满目,少年之时。日月云亡,今其有谁。谁不富贵,而子为羁。我无利权,虽怨曷为。子之方葬,我方斋祀。哭送不可,谁知我悲。呜呼哀哉!尚飨。

    祭竹林神文

    维年月日,京兆尹兼御史大夫韩愈,谨以酒脯之奠,再拜稽首告于竹林之神曰:天子不以愈为愚不能,使尹兹大众二十三县之人。今农既勤于稼,有苗盈野,而天不雨,将尽槁以死,农将无所食,鬼神将无以为飨。国家之礼天地百祀神祗,不失其常,惠天之人,不失其和,人又无罪,何为造兹旱虐以罚也?将俾尹老不仁不明,不能承帝之敕以化正其下?闻无香惟腥,神于惠罚无差,施罪瘠于尹愈身,是甘是宜。雨则时降,神无爽其聪明,永享于人无愧。尚飨。

    曲江祭龙文

    维年月日,京兆尹兼御史大夫韩愈,谨以香果之奠,敢昭告于东方青龙之神。天作旱灾,嘉谷将槁。乃于甲乙之日,依准古法,作神之象,斋戒祀祷。神其享祐之,时降甘雨,以惠兹人。急急如律令。

    祭马仆射文

    维年月日,吏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敬祭于故仆射马公十二兄之灵。惟公

    宏大温恭,全然德备。天故生之,其必有意。将明将昌,实艰初试。
    佐戎滑台,斥由尹寺。适彼瓯闽,臲卼跋踬。颠而不踒,乃得其地。
    于泉于虔,始执郡符。遂殿交州,抗节番禹。去其螟蠹,蛮越大苏。
    擢亚秋官,朝得硕士。人谓其崇,我势始起。东征淮蔡,相臣是使。
    公兼邦宪,以副经纪。歼彼大魁,厥勋孰似。丞相归治,留长蔡师。
    茫茫黍稷,昔实棘获。鸠鸣雀乳,不见枭鸱。惟蔡及许,旧为血仇。
    命公并侯,耕措之牛。束其弓矢,礼让优优。始诛郓戎,厥虚腥臊。
    公往涤之,兹惟乐郊。惟东有虺,惟西有虺。颠覆朋邻,我馀有几。
    嵂崒中居,斩其脊尾。岱定河安,惟公之韪。帝念厥功,还公于朝。
    陟于地官,且长百僚。度彼四方,孰乐可据。顾瞻衡钧,将举以付。
    惟公积勤,以疾以忧。及其归时,当谢之秋。贺门未归,吊庐已萃。
    未燕于堂,已哭于次。昔我及公,实同危事。且死且生,誓莫捐弃。
    归来握手,曾不三四。曾不濡翰,酬酢文字。曾不辞饱,以劝酒胾。
    莫以叙哀,其何能致。

    呜呼哀哉!尚飨。

    吊武侍御所画佛文

    御史武君,当年丧其配,敛其遗服、栉、珥、鞶、帨于箧,月旦、十五日,则一出而陈之,抱婴儿以泣。

    有为浮屠之法者,造武氏而谕之曰:“是岂有益耶?吾师云:人死则为鬼,鬼且复为人,随所积善恶受报,环复不穷也。极西之方有佛焉,其土大乐,亲戚姑能相为,图是佛而礼之,愿其往生,莫不如意。”武君怃然辞曰:“吾儒者,其可以为是!”

    既又逢月旦、十五日,复出其箧,实而陈之,抱婴儿以泣,且殆而悔曰:“是真何益也?吾不能了释氏之信不,又安知其不果然乎?”于是悉出其遗服、栉佩,合若干种,就浮屠师请图前所谓佛者。浮屠师受而图之。韩愈闻而吊之曰:

    晢晢兮目存,丁宁兮耳言。
    忽不见兮不闻,莽谁穷兮本源。
    图西佛兮道予勤,以妄塞悲兮慰新魂。
    呜呼奈何兮,吊以兹文。

    祭故陕府李司马文

    维年月日,守国子祭酒赐紫金鱼袋韩愈,谨以清酌之奠,祭于故陕府左司马李公之灵曰:

    公学以为耕,文以为获。发愤孤身,复续厥家。[1]选于吏部,亟以科进。历临大邑,惟政有声。[2]遂丞宗正,日朝帝庭。出辅陕都,吏畏僚慕。子妇诸孙,盈于室堂。公姑悦喜,[3]五福具有。大夫士家,孰不荣羡?如何不常,以至大故。呜呼哀哉。

    愈以守官,不获吊送。昏姻之好,以哀以悲。敬致微礼,公其歆之。[4]尚飨。

    祭十二兄文

    月日,从父弟某官某乙,谨以清酌庶羞之奠,敢昭告于十二兄故虢州司户府君之灵。呜呼!维我皇祖,有孙八人。惟兄与我,后死孤存。奈何于今,又弃而先。生不偕居,疾药不亲。敛不摩棺,瘗不绕坟。趋奔束制,生死亏恩。归女教男,反骨本原。其不有年,以补我愆。长号送哀,以荐此文。尚飨。

    祭郑夫人文

    维年月日,愈谨于逆旅备时羞之奠,再拜顿首,敢昭祭于六嫂荥阳郑氏夫人之灵。呜呼!天祸我家,降集百殃。我生不辰,三岁而孤。蒙幼未知,鞠我者兄。在死而生,实维嫂恩。未乱一年,兄宦王官。提携负任,去洛居秦。念寒而衣,念饥而飨。疾疹水火,无灾及身。劬劳闵闵,保此愚庸。年方及纪,荐及凶屯。兄罹谗口,承命远迁。穷荒海隅,夭阏百年。万里故乡,幼孤在前。相顾不归,泣血号天。微嫂之力,化为夷蛮。水浮陆走,丹翩然。至诚感神,返葬中原。既克返葬,遭时艰难。百口偕行,避地江𣸣。春秋霜露,荐敬𬞟蘩。以享韩氏之祖考,曰此韩氏之门。视馀犹子,诲化谆谆。爰来京师,年在成人。屡贡于王,名乃有闻。念兹顿顽,非训曷因。感伤怀归,陨涕熏心。苟容躁进,不顾其躬。禄仕而还,以为家荣。奔走乞假,东西北南。孰云此来,乃睹灵车。有志弗及,长负殷勤。呜呼哀哉!昔在韶州之行,受命于元兄曰:“尔幼养于嫂,丧服必以期。”今其敢忘?天实临之。呜呼哀哉,日月有时。归合茔封,终天永辞。绝而复苏,伏惟尚飨。

    祭十二郎文

    年月日,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乃能衔哀致诚,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告汝十二郎之灵。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既又与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形单影只。嫂尝抚汝指吾而言曰:“韩氏两世,惟此而已。”汝时犹小,当不复记忆;吾时虽能记忆,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吾年十九,始来京城,其后四年,而归视汝。又四年,吾往河阳省坟墓,遇汝从嫂丧来葬。又二年,吾佐董丞相于汴州,汝来省吾,止一岁,请归取其孥。明年丞相薨,吾去汴州,汝不果来。是年吾佐戎徐州,使取汝者始行,吾又罢去,汝又不果来。吾念汝从于东,东亦客也,不可以久,图久远者,莫如西归,将成家而致汝。呜呼!孰谓汝遽去吾而殁乎!吾与汝俱少年,以为虽暂相别,终当久与相处,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

    去年孟东野往,吾书与汝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吾不可去,汝不肯来,恐旦暮死,而汝抱无涯之戚也。”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强者夭而病者全乎!呜呼!其信然邪?其梦邪?其传之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少者强者而夭殁,长者衰者而全存乎?未可以为信也,梦也,传之非其真也;东野之书,耿兰之报,何为而在吾侧也?呜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而不克蒙其泽矣。所谓天者诚难测,而神者诚难明矣;所谓理者不可推,而寿者不可知矣。虽然,我自今年来,苍苍者欲化而为白矣,动摇者欲脱而落矣,毛血日益衰,志气日益微,几何不从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几何离;其无知,悲不几时,而不悲者无穷期矣。汝之子始十岁,吾之子始五岁,少而强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又可冀其成立邪?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汝去年书云:“比得软脚病,往往而剧。”吾曰:是病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未始以为忧也。呜呼!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抑别有疾而至斯乎?汝之书六月十七日也,东野云:汝殁以六月二日,耿兰之报无月日:盖东野之使者不知问家人以月日,如耿兰之报不知当言月日,东野与吾书,乃问使者,使者妄称以应之耳。其然乎?其不然乎?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彼有食可守以待终丧,则待终丧而取以来,如不能守以终丧,则遂取以来。其馀奴婢,并令守汝丧。吾力能改葬,终葬汝于先人之兆,然后惟其所愿。呜呼!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于共居,殁不能抚汝以尽哀,敛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吾行负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得与汝相养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与吾形相依,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吾实为之,其又何尤?彼苍者天,曷其有极!

    自今已往,吾其无意于人世矣。当求数顷之田于伊颍之上,以待馀年,教吾子与汝子,幸其长成,吾女与汝女,待其嫁,如此而已。呜呼!言有穷而情不可终,汝其知也邪?其不知也邪?呜呼哀哉!尚飨。

    祭周氏侄女文

    维年月日,十八叔、叔母具时羞清酌之奠,祭于周氏二十娘子之灵。嫁而有子,女子之庆。缠疾中年,又命不永。今当长归,与一世违。凡汝亲戚,孰能不哀。撰此酒食,以与汝诀。汝曾知乎,我念曷阕。尚飨。

    祭滂文

    维年月日,十八翁及十八婆卢氏,以清酌庶羞之奠,祭于二十三郎滂之灵曰:汝聪明和顺,出于辈流。强记好文,又少与比。将谓成长,以兴吾宗。如何不祥,未冠而夭!吾与卢氏,痛伤可言。思母之恩,连呼以绝。执兄之手,勉以无悲。情一何长,命一何短。权葬远地,孤魂无依。沥酒告情,哀何有极。尚飨。

    祭李氏二十九娘子文

    维年月日,十八叔翁及十八叔婆卢氏遣昶以庶羞之奠,祭于李氏二十九娘之灵曰:汝之警敏和静,人莫及之。姿相丰端,不见阙亏。幼而孤露,其然何为。出从于人,既相谐熙。又暴以夭,神何所疵。生杀减益,竟谁主尸。我哀汝母,孰慰穷嫠。我怜汝儿,谁与抱持。念此伤心,不能去离。奠以送汝,知乎不知。尚飨。

    祭张给事文

    维年月日,兵部侍郎韩愈,谨以清酌之奠,祭于故殿中侍御史赠给事中张君之灵:惟君之先,以儒名家。逮君皇考,再振厥华。乡贡进秀,有司第之。从事元戎,谨职以治。遂拜郎官,以职王宪。不长其年,飞不尽翰。乃生给事,松贞玉刚。干父之业,纂文有光。屡辟侯府,亦佐梁师。前人是似,耋吏嗟咨。御史阙人,夺之于朝。大厦之构,斧斤未操。府迁幽都,顽悖未孚。繄君之赖,乃奏乞留。乃迁殿中,朱衣象版。惟义之趋,岂利之践。虺豺发衅,阖府屠割。偿其恨犯,君独高脱。露刀成林,弓矢穰穰。千万为徒,噪欢为狂。君独叱之,上不负汝。为此不祥,将死无所。虽愚何知,惭屈变色。君义不辱,杀身就德。天子嘉之,赠官近侍。归于一死,万古是记。我之从女,为君之配。君于其家,行实高世。无所于葬,舆魂东归。诔以赠之,莫知我哀。呜呼哀哉!尚飨。

    祭女挐女文

    维年月日,阿爹阿八,[5]使汝你以清酒时果庶羞之奠,祭于第四小娘子挐子之灵。

    呜呼!昔汝疾极,[6]值吾南逐。苍黄分散,使女惊忧。我视汝颜,心知死隔。汝视我面,悲不能啼。我既南行,家亦随谴。扶汝上舆,走朝至暮。天雪冰寒,伤汝羸肌。[7]撼顿险阻,不得少息。不能食饮,又使渴饥。死于穷山,实非其命。不免水火,父母之罪。[8]使汝至此。岂不缘我。草葬路隅,棺非其棺。既瘗遂行,谁守谁瞻?魂单骨寒,无所托依;人谁不死?于汝即冤。我归自南,乃临哭汝。[9]汝目汝面,在吾眼傍;汝心汝意,宛宛可忘。[10]逢岁之吉,致汝先墓;[11]无惊无恐,安以即路。[12]饮食芳甘,棺舆华好;[13]归于其丘,万古是保。尚飨。

    注释

    1. 孤或作苦。续或作绩。
    2. 惟或作为。
    3. 姑或作始,非是。
    4. 歆或作昭。
    5. 《南史》人歌曰:“始兴王,人之爹。赴人急,如水火。”荆土方言,谓父为爹。爹。屠可切,又陟斜切。
    6. 或作亟。
    7. 天或作大。汝或作女,古本汝多作女,通用。
    8. 《谷梁传》昭十九年:“子既生,不免乎水火,父母之罪也。”
    9. 元和十五年九月,公自袁州入为国子祭酒。
    10. 宛宛或作冤冤。《诗》:“宛在水中央。”郑注:“宛。坐见貌。”
    11. 长庆三年十月四日,公尹京兆,发其骨,归葬河阳。
    12. 以一作没。
    13. 芳或作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