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五 文献通考
卷一百七十六 经籍考三
卷一百七十七 

    ※《伊川易传》十卷

    《程子》序: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闲,观会通以行其典礼,则辞无所不备。故善学者求言必自近,易于近者,非知言者也。予所传者辞也,由辞以得意,则在乎人焉。
    《遗书》:张闳中以书问《易》之义本起于数。程子答曰:“谓义起数,则非也。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易》因象以知数,得其义,则象在其中矣。必欲穷象之隐微,尽数之毫忽,乃寻流逐末,术家所尚,非儒者之务也。管辂、郭璞之学是已。”又曰:“理无形也,故因象以明理。理见乎辞者也,则可由辞以观象。故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门弟子请问《易传》事,虽有一字之疑,伊川必再三喻之。盖其潜心甚久,未尝容易下一字也。
    伊川以《易传》示门人曰:亦只说得七分,后人更须自体究。
    朱子曰:自秦、汉以来,考《象辞》者,泥于术数,而不得其弘通简易之法;谈义理者,沦于空寂,而不适乎仁义中正之归。求其因时立教,以承三圣,不同于法而同于道者,则惟伊川先生程氏之书而已。后之君子,诚能日取其一卦若一爻者,熟复而深玩之。如已有疑,将决于筮而得之者,虚心端意,推之于事,而反之于身,以求其所以处此之实,则于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将无所求而不得,迩之事父,远之事君,亦无处而不当矣。
    程子高弟尹公尝谓:“《易传》乃夫子自著,欲知道者,求于此足矣,不必旁观他书。盖语录或有他人所记,未必尽得先生意。”又言:“先生践履尽一部《易》,其作传,只是因而写成。”此言尤有味。
    又曰:《易传》不看本文,亦自成一书。
    又曰:《易传》明白,无难看处。但此是先生以天下许多道理,散入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中。将作《易》看,却无意味,须将来作事看,即句句字字有用处耳。程先生《易传》,义理精,字数足,无一毫欠缺,只是于本义不相合。
    《易》本是卜筮之书,程先生只说得一理。
    程《易》言理甚备,象数却欠在。
    按:伊川之《易》,精于义理,而略于卜筮、象数,此固先儒之说,然愚尝以为《易》之象数、卜筮,岂出于义理之外。盖有此理,则有此象,有此数。而卜筮之说,其所谓趋吉避凶,惠迪从逆云者,又未尝不一出于义理。平时本诸践履,则观象玩辞,此义理也。一旦谋及卜筮,则观变玩占,亦此义理也。初不必岐而二之。然言出圣贤之口,则单辞片语,皆有妙理;假借旁通,悉为至教。往往多借《易》以明理,初不拘于说《易》也,自夫子而然矣。何也?“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为《干》九二而言也。而《干》之九二,岂有学问宽仁之义乎?“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为《咸》九四而言也。而《咸》之九四,岂有岁时代谢之义乎?盖其初因讲《易》,遂借《易》以言理,言理虽精,而于《易》此卦此爻之旨则远矣。如程子因“君子豹变”而发为“自暴、自弃”之论,因“君子得舆”而发为“《匪风》、《下泉》”之论,亦是意也。晦庵所谓“不看本文,自成一书”者是已。
    鼂氏曰:朱震言颐之学出于周敦颐,敦颐得之穆修,亦本于陈搏,与邵雍之学本同。然考正叔之解,不及象数,颇与胡翼之相类。景迂云胡武平、周茂叔同师润州鹤林寺僧寿涯,其后武平传其学于家,茂叔则授二程。与震之说不同。
    按:伊川之学出自濂溪,此先儒通论也。而晁、朱之说以为濂溪所师,本于希夷及一僧,则固老、释之宗旨矣,此论未之前闻。
    陈氏曰:伊川止解六十四卦,不解《大传》,而以《序卦》分置诸卦之首。唐李鼎祚《集解》亦然。

    ※王介甫《易解》二十卷,龚原、耿南仲注《易》各二十卷

    鼂氏曰:介甫《三经义》,皆颁学官,独《易解》,自谓少作未善,不专以取士。故绍圣后与龚原、耿南仲注《易》,三书偕行于场屋。

    ※《东坡易传》十一卷

    鼂氏曰:东坡自言其学出于父洵。且谓卦不可爻别而观之。其论卦必先求其所齐之端,则六爻之义,未有不贯者,未尝凿而通之也。
    《朱子语录》曰:“老苏说《易》,专得于‘爱恶相攻而吉凶生’以下三句。他把这六爻似那累世相仇相杀底人相似,看这一爻攻那一爻,这一画克那一画,全不近人情。东坡见他恁地太粗疏,却添得些佛、老在里。其书自做两样,亦闲有取王辅嗣之说,以补老苏之说;亦有不晓得他说了,乱填补处。老苏说底,亦有去那物理上看得着处。”又《杂学辨》曰:“《干》上《彖辞》,发明性命之理,与《诗》《烝民》、《维天之命》《书》《汤诰》、《泰誓》《中庸》、《孟子》相表里,而《大传》之言亦若符契。苏氏不知其说,而欲以其所臆度者言之,又畏人之指其失也,故每为不可言不可见之说以先后之,务为闪倏漾不可捕捉之形,使读者茫然,虽欲攻之,而无措其辨。殊不知性命之理甚明,而其为说至简今将言之而先曰不可言,既指之而又曰不可见,足以眩夫未尝学问之庸人矣。由学者观之,岂不适所以为未尝见未尝知之验哉!然道衰学绝,世颇惑之,故为之辨,以待后之君子。而其他言死生鬼神之不合者,亦并附焉。

    ※横渠《易说》十卷

    鼂氏曰:其解甚略,《系辞》差详。

    ※温公《易说》一卷

    鼂氏曰:杂解《易》义,无铨次,盖未成书也。

    ※《干生归一图》二卷

    鼂氏曰:皇朝石汝砺撰。先辨卦、彖、爻、象之别,后列数图,颇杂以释、老之说。
    陈氏曰:嘉祐初人。序取《干》为生生之本,万物归于一也。有论有图,亦颇与刘牧辨,然或杂以释、老之学。其所谓一者,自注云:“一则灵寂。”其《元首篇》论道,专以灵明灵字恐误,或当作虚无体无生为主。又曰:“因灵不动,而生寂体。”非异端之说乎?

    ※《周易义海》一百卷

    鼂氏曰:皇朝房审权撰。集郑元至王安石凡百家,摘取其专明人事者为一编。或诸家说有异同,辄加评议,附之篇末。
    陈氏曰:审权编《义海》凡四卷。近时江都李衡彦平删削,而益以东坡、伊川、汉上之说,为《撮要》十卷。若房氏百卷之书,则未见也。衡,乾道中由侍御史为起居郎。

    ※张弼《葆光易解》十卷

    鼂氏曰:弼,莆田人,字舜元。绍圣中,章惇荐于朝,赐号葆光处士。后黄裳等再荐,诏以为福州司户、本州教授。其学颇宗郑氏。
    陈氏曰:其学多言取象。

    ※郑扬庭《周易传》十三卷

    邵伯温《辨惑》云:沈存中《笔谈》言:“江南人郑夬,字扬庭,曾为一书谈《易》其闲一说曰:‘《干》、《坤》,大父母也;《复》、《姤》,小父母也。《干》一变生《复》,得一阳;《坤》一变生《姤》,得一阴,云云。至《干》六变生《归妹》,本得三十二阳;《坤》六变生《渐》,本得三十二阴。《干》、《坤》错综,阴阳各得三十二,生六十四卦即邵氏《先天图》。’夬之为书,皆荒唐之论,独有此变卦之说,未知其是非。予后见兵部员外郎秦玠论夬所谈,骇然曰:‘何处得此法?’夬云:‘尝遇一异人,受此历数,推往古兴衰运历,无不皆验。尝恨不能尽其术。西都邵雍亦知大略,已能洞知吉凶之变。此人乃形之于书,必有天谴。此非世人所得闻也。’”窃惟我先君《易》学,微妙元深,不肖所不得知也。其传授本末,则受《易》于李之才挺之,挺之师穆修伯长,伯长师陈抟图南。先君之学,虽有传授,而微妙变通,则其所自得也。平时未尝妄以语人,惟大名王天悦、荥阳张子望尝从学,又皆蚤死。秦玠、郑夬尝欲从先君学,先君以玠颇好任数,夬志在口耳,多外慕,皆不之许。玠尝语夬以王天悦传先君之学,夬力求之,天悦不许。天悦感疾且卒,夬赂其仆于卧内窃得之,遂以为已学。著《易传》、《易测》、《宋范》、《五经明用》数书,皆破碎妄作,穿凿不根。尝以《变卦图》示秦玠。夬窃天悦书入京师,补国子监解试。策问八卦次序,夬以所得之说对,有司异之,擢在优等。既登第,以所著书投贽公卿之门,后以赃罪窜。秦谓“必有天谴”,恐指此。秦既知夬窃书,乃谓“夬何处得此法。”,又谓“西都邵某闻大略”,近乎自欺矣。然谓“得之异人”,盖指希夷而言也。

    鼂氏曰:姚嗣宗谓刘牧之学受之吴秘,秘受之夬,夬又作《明数》、《明象》、《明传道》、《明次例》、《明范》五篇。

    ※《周易析蕴》二卷

    陈氏曰:孙坦撰。凡二卷。其首言子夏辞不甚粹,或取《左氏传》语证之。晚又得十八占。称天子曰县官。尝疑汉杜子夏之学,及读杜《传》,见引《明夷》对策,疑始释然。坦不知何人,《国史志》及《中兴书目》皆不著。

    ※阮逸《易筌》六卷

    陈氏曰:逸字天隐。每一爻各以一古事系之,颇多牵合。

    ※《易童子问》三卷

    陈氏曰:欧阳永叔撰。设为问答,其上、下卷,专言《系辞》、《文言》、《说卦》而下皆非圣人之作。

    ※《周易义类》三卷

    陈氏曰:顾叔思撰。未详何人。序言先儒论说甚众,而其旨未尝不同;卦爻或有不同,而辞意固常不一。名立标目,总而聚之。

    ※沈存中《易解》二卷

    陈氏曰:所解甚略,不过数卦,而于《大》、《小畜》、《大》、《小过》独详。

    ※陈了翁《易说》一卷

    陈氏曰:了翁晚年所著,止解六十四卦,辞旨深晦。

    ※王逢《易说》十卷

    鼂氏曰:逢尝为国子直讲。著《易传》十卷,其学宗王弼。

    ※龚原《易讲义》十卷

    陈氏曰:原字深之,嘉祐八年进士。初以经学为王安石引用,元符后入党籍。

    ※吕氏《易章句》一卷

    鼂氏曰:吕大临与叔撰。其解甚略,有《统论》数篇。

    ※吕微仲《周易古经》二卷

    陈氏曰:吕大防微仲所录上、下经,并录《爻辞》、《彖》、《象》,随经分上、下,为六卷,上、下《系》二卷,《文言》、《说卦》各一卷。
    鼂氏曰:其序云:“《彖》、《象》所以解经,始各为一书。王弼专治《彖》、《象》,以为注,乃分于卦爻之下,学者于是始不见完经,而文辞次第贯穿之意,亦缺然不属。因按古文而正之。”凡十二篇,别无解释。

    ※鼂以道《古易》十二卷

    鼂氏曰:从父詹事公讳说之撰。以诸家《易》及许慎《说文》等九十五书,是正其文,字且依汉田何本,分《易经》上、下并《十翼》通为十二篇,以矫费氏、王弼之失。谓刘向尝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邱经,至蜀李言巽又尝注古文《易》,遂名曰《古易》。
    陈氏曰:以道之说曰:“以《彖》、《象》、《文言》杂入卦中自费氏始。孔颖达又谓辅嗣之意,《象》本释经,宜相附近,分爻之《象》辞,各附逐爻。则费氏初变古之时,犹若今《干》、《坤》欤!古经始变于费氏,而卒大乱于王弼,奈何后之儒者尤而效之,杜预分《左氏传》于经,宋衷、范望散《太元》、《测》、《赞》于八十一首之下,是其明比也。揆观其初,乃如《古文尚书》、迁、固叙传,扬雄《法言》叙篇云尔。”卷首列名氏二十馀家,文字异同则散见于诸卦云。
    巽岩李氏曰:晁氏专主北学。凡故训多取许叔重《说文解字》、陆德明《章义》;僧一行、李鼎祚、陆希声及本朝王昭素、胡翼之、黄聱隅辈所论,亦时采掇。吕公书,则文字句读,初无增损。景迂则辑诸家异同,或断以已意,有增有损;篇第则放费长公,未解辅嗣未注以前旧本,并十二篇为八篇。吕、鼂各有师承,初不祖述,而其指归则往往暗合。

    ※鼂以道《太极传》、《外传》、《因说》共八卷

    陈氏曰:其学本康节。自言学京氏《易》,绍圣闲遇洛阳杨贤宝,得康节二《易》图,又从其子伯温得其遗编,始作《易》传,名曰《商瞿传》,兵火后失之,晚年复为此书。又有《易元星纪谱》、《易规》二书,见本集中。又有《传易堂记》,述汉以来至本朝传授甚详。

    ※《汉上易集传》、《易图》、《丛说》共十五卷

    鼂氏曰:朱震子发撰。自谓其学以程颐为宗,和会邵雍、张载之论,合郑元、王弼之学为一云。其书多采先儒之说以成,故曰“集解”,然颇舛误。

    陈氏曰:《汉上经筵表》中具述源流云:“陈抟以《先天图》传种放,放传穆修,穆修传李之才,之才传邵雍。放以《河图》、《洛书》传李溉,溉传许坚,许坚传范谔昌,谔昌传刘牧。穆修以《太极图》传周敦颐,敦颐传程颢、程颐。是时张载讲学于二程、邵雍之闲。故雍著《皇极经世书》,牧陈天地五十有五之数,敦颐作《通书》,程颐著《易传》,载造《太和》、《三两》等篇。臣今以《易传》为宗,和会雍、载之论,上采汉、魏、吴、晋,下逮有唐及今,包括异同,庶几道离而复合。”盖其学专以王弼尽去旧说,杂以庄、老,专上文辞为非是,故其于象数颇加详焉。序称九卷,盖合《说》、《序》、《杂卦》为一也。
    《朱子语录》曰:《汉上易》卦变,只变到三爻而止,于卦辞多有不通处,某更推尽去方通。如《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只是初刚自《讼》二移下来。《晋》“柔进而上行”,只是五柔自《观》四挨上去。此等类按《汉上》卦变,则通不得。王弼破互体,朱子发用互体。朱子发互体,一卦中自二至五,又自有两卦,这两卦又伏两卦,林黄中便倒转推成四卦,四卦里又伏四卦,此谓互体。这自那“风为天于上”,上有个《艮》之象来。互体自左氏已言,亦有道理,只是今推不合处多。一卦互换是两卦,伏两卦是四卦,反看又是两卦,又伏两卦,共成八卦。

    ※梁谿《易传·内、外篇》共十九卷

    陈氏曰:丞相昭武李纲伯纪撰。按序,《内》、《外篇》凡二十三卷。《内篇》训释上下经、《系辞》、《说》、《序》、《杂卦》,并《总论》合十卷。外篇《释象》七、《明变》一、《训辞》二、《类占》一、《衍数》二,合十有三卷。今《内篇》阙《总论》,《外篇》阙《训辞》及《衍数》下卷,存者十卷。盖罢相迁谪时所作。其书未行于世,馆阁亦无之,莆田郑寅子敬从忠定之曾孙得其藏本。顷倅莆日,借郑本传录。今考《梁谿集》,绍兴十三年所编,其《训辞》二,序已云有录无书,则虽其家,亦亡逸久矣。岂其有序而书实未成邪?其书于辞、变、象、占,无不该贯,可谓博矣。

    ※吴园《易解》十卷

    陈氏曰:秘阁修撰鄱阳张辗知常撰。卷后有《序论》五篇,《杂说》、《泰论》各一篇。

    ※《先天易钤太极宝局》二卷

    鼂氏曰:皇朝牛师德撰。自云传邵雍之学于司马温公。其说近于术数,未知其信然否?
    陈氏曰:未详何人,盖为邵氏之学,而专乎术数者也。

    ※兼山《易解》二卷,《传家易说》十一卷

    鼂氏曰:郭忠孝撰。忠孝字立之,河南人。颇明象数,自谓得李挺之《卦变论》于陈子惠,因亟读,有得焉。靖康中,持宪关右,死于难,故其书散落大半。
    陈氏曰:《传家易说》十一卷,冲晦处士郭雍颐正撰。自言其父忠孝受学于程伊川,伊川示以《易》之《艮》,曰:“艮,止也。学道之要,无出于此。”自是方觉读《易》有味,榜其室曰“兼山”,立身行道,皆自“止”始。兵兴之初,先人旧学扫地,念欲补续其说。中心所止者,“艮,止也”。潜稽《易》学,以述旧闻,用传于家。忠孝字立之,名将枢密逵之子。自言得先天卦变于河阳陈安民子惠,其书出李挺之,由是颇通象数。仕为永兴军路提刑,死于狄难,其书散逸。雍隐居陕州长阳山中,帅守屡荐,召之不至,由处士封颐正先生。其末,提举赵善誉言于朝,遣官受所欲言,得其《传家兵学》六卷以进,时淳熙丙午也。

    ※王湜《易学》一卷

    鼂氏曰:皇朝王湜,同州人,早潜心于康节之学。其序曰:“康节有云:‘理有未见,不可强求使通。’故愚于《观物篇》之所得,既推其所不疑,又存其所可疑。亦以先生之言自慎,不敢轻其去取故也。”

    ※《河图解》二卷

    鼂氏曰:皇朝康平撰。凡五十二篇。

    ※《麻衣道者正易心法》一卷

    李潜序曰:此书顷得之庐山一异人或云许坚。或有疑而问者,馀应之云:“何疑之有?顾其议论可也。”昔黄帝《素问》、孔子《易大传》,世尚有疑之,尝曰:“世固有能作《素问》者乎?固有能作《易大传》者乎?虽非本真,是亦黄帝、孔子之徒也。”馀于《正易心法》亦曰:“世固有作之者乎?虽非麻衣,是乃麻衣之徒也。”胡不观其文辞议论乎?一滴真金,源流天造,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翩然于羲皇心地上驰骋,实物外真仙之书也。读来十年方悟,浸渍触类,以知《易》道之大如是也。得其人,当与共之。
    南轩张子曰:呜呼!此真麻衣道者之书也。其说独本于羲皇之画,推《干》、《坤》之自然,考卦脉之流动,论反对变复之际,深矣!其自得者欤?希夷隐君,实传其学。二公高视尘外,皆有长往不来之愿,抑列御寇,庄周之徒欤?虽然,概以吾圣门之法,则未也。形而下者谓之器,或者有未察欤!其说曰:“六十四卦,惟《干》与《坤》,本之自然,是名真体。”又曰:“六子重卦,《干》、《坤》杂气,悉是假合,无有定实。”予则以为六子重卦,皆《干》、《坤》杂气之妙用,真实自然,非假合也。希夷述其说曰:“学者当于羲皇心地上驰骋,无于周、孔脚足下盘旋。”予则以为学《易》者,须于周、孔脚足寻求,然后羲皇心地上可得而识,推此可概见矣。然其书之传,固非牵于文义,凿于私意者所可同年而语也。
    朱子曰:此书词意凡近,不类一二百年文字。如所谓“雷自天下而发,山自天上而坠”,皆无理之妄谈;所谓“一阳生于子月,而应于卯月”,乃术家之小数;所谓“由破体之乃成全体”,则炉火之末技;所谓“人闲万事,悉是假合”,乃佛者之幻语。必近年术数末流,道听涂说,掇拾老佛医卜诸说之陋者,以成此书。后二年,守南康,有前湘阴主簿戴师愈者求谒,即及《麻衣易》,因复扣之,宛然此老所作。欲驰报敬夫,敬夫已下世。时当涂守李侍郎寿翁,雅好此书,亟以书来曰:“即如君言,斯人而能为此书,亦吾所愿见,幸为津致之。”戴不久即死,而寿翁亦得请西归矣。《麻衣易》是戴师愈所作,太平州刊本第二跋即其人也。昨亲见之,甚称此《易》,以为得之隐者,问之,不肯明言其人。某适到其家,见有一册《杂录》,乃戴公自作,其言皆与《麻衣易》说相类。及戴死,其子弟将所作《易》图来看,乃知真戴所自作也。
    陈氏曰:旧传麻衣道者授希夷先生,崇宁闲,庐山隐者李潜得之,凡四十二章。盖依也。朱侍讲云:“南康戴主簿师愈撰,乃不唧留底禅不唧留底修养法,不唧留底时日法。”王炎曰:“洛水李寿翁侍郎喜论《易》,灾尝问曰:‘侍郎在当涂版行《麻衣》新说如何?’李曰:‘程沙随见属’。炎曰:‘恐托名麻衣耳!以扑钱背面,喻八卦阴阳纯,此鄙说也。以泉、、雨为阳水,以泽为阴水,与夫子不合。’李曰:‘然。然亦有两语佳。’炎曰:‘岂非“学者当于羲皇心地上驰骋,不当于周、孔脚迹下盘旋”邪?然此二语亦非也。无周、孔之辞,则羲皇心地,学者何从探之?’李无语”。李名椿。

    ※《易正误》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也称其名曰阳,又称元祐以来云云,则近世人也。据序,为书三篇,曰《正误》,曰《脱简》,日《句读》。今所存惟《正误》一篇。大抵增益郭、范之说,故并附二书册后。

    ※《周易外义》三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载于《三朝史志》,则其来亦久矣。大抵于《易》中所言及于制度、名物者,皆详注之,于《易》之本旨,无所发明,故曰“外义”。

    ※《广川易学》二十四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东平董彦达撰。

    ※《周易窥馀》十五卷

    陈氏曰:资政殿学士金华郑亨仲撰。兼取象义,不解《干》、《坤》二卦,独自《屯》卦始。刚中尝得罪秦桧,岂其于《干》、《坤》之义有所避邪?

    ※郑东卿《易卦疑难图》二十五卷

    自序:富沙邱先生告某曰:“《易》尽在画中,当求诸画中,始得其理。若《易》之用,则画有所不尽。”于是画一卦置之座,则六十四卦周而复始,积日累月,几五年而后有所入。医卜算历之书,黄老丹灶之说,经传子史,凡与《易》相涉者,皆博观之。不泥于文字,而一采其意旨,以求于吾之卦画。则始之六十四卦,皆一理也。一理皆本于吾之一心,心外则无理,理外则无心,心理混融,与象数体用冥而为一言乎!天地之大,蚊虻之细,皆不出于吾之心内焉。圣人岂欺我哉!
    陈氏曰:其书以六十四卦为图,外及《六位》、《皇极》、《先天》、《卦气》等图,各附一论说,末有《系辞解》。自言其学出于富沙邱先生,以为《易》、理皆在于画中,于是日画一卦,周而复始,久而后有所入。沙随程迥可久曰:邱程字宪古,尝有诗曰:“《易》理分明在画中。”又曰:“不知画意空笺注,何异丹青在画中。”其学传之东卿云。永嘉所刊本作二册,不分卷,无《系辞解》。东卿,三山人,字少梅。
    先君曰:此书本五行卦气之说,而象数义理出焉。无朱子发之琐碎,戴师愈之矫伪,读之时有会心者,必宿儒所著。

    ※张汝明《易索》十三卷

    陈氏曰:汝明字舜文。撰上、下《经》六卷,外《观象》三,《观变》、《玩辞》、《玩占》、《丛说》各一。汝明,元祐壬申进士,大观初为御史、省郎。游酢定夫志其墓。

    ※凌公弼《易解义》十卷

    陈氏曰:其书十卷。善解析文义,颇简洁,有所发明。《馆阁书目》有《集解》六卷,称朝奉大夫凌唐佐撰,亦不著本末,岂即其人耶?

    ※沈该《周易小传》六卷

    陈氏曰:专释六爻,兼论变卦,多本《春秋左氏传》占法。卦为一论。又有《系辞》补注十馀则,附之卷末。

    ※昭德《易故训传》十八卷

    陈氏曰:鼂氏武子正撰。博采古今诸家,附以已闻,又考载籍行事,以明诸爻之变。其文义音读之异者,别之逐条,曰《同异考》。乾道中上之。其议论精博,不主一家,然亦略于象数。

    ※《读易老人解说》十卷

    陈氏曰:参政李光泰发撰。光忤秦桧,谪海外,为此书。李尝受学于刘元城。

    ※《易传拾遗》十卷

    陈氏曰:敷文阁直学士胡铨邦衡撰。铨谪新州,作此书。大概宗主程氏,而时出新意于《易传》之外。李泰发为之序。其曰“拾遗”,谦辞也。

    ※逍遥公《易解》八卷,《疑问》二卷

    陈氏曰:直学士院李椿年仲永撰,其门人鄱阳吴说之景传所述,胡邦衡为作序。《疑问》者,说之所录其问答之语也。

    ※晦庵《易传易本义易学启蒙传》十一卷,《本义》十二卷,《启蒙》一卷

    《朱子语录》曰:《易》只是卜筮之书,今人说得来太精了,更入粗不得。如某之说虽粗,然却入得精,精义皆在其中。若晓得某一人说,则晓得伏羲、文王之《易》本是如此,元来有许多道理在,方不失《易》之本意。今未晓得圣人作《易》之本意,便要说道理,纵饶说得好,只是与《易》元不相干。圣人分明说“昔者圣人之《易》,观象、设卦、系辞焉以明吉凶。”几多分晓。某所以说《易》只是卜筮书者,此类可见。问读《本义》所释《卦辞》,若看得分明,则《彖辞》之义亦自明,只须略提破此是卦义,此是卦象、卦体、卦变,不必更下注脚矣。曰:某当初作此文字时,正欲如此。盖彖辞本是释经之卦辞,若看卦辞分明,则《彖》亦可见。但后来要重整顿过,未及,不知解者能如此本意否?又曰:某作《本义》,欲将文王卦辞只大纲依文王卦辞略说,至其所以然之故,却于孔子彖辞中发之。且如“《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只是占得《大畜》卦者为利正,不家食而吉,利于涉大川。至于“刚上而尚贤”等处,乃孔子发明,各有所主,《爻》、《象》亦然。如此则不失文王本意,又可见孔子之意,但而今未暇整顿耳。某之《易》简略者,当时只是略搭记,兼文义伊川及诸儒皆已说了,某只就语脉中略牵过这意思。近得赵子钦书云:“《语》、《孟》说极详,《易》说大略。”此譬如烛笼,添一条骨,则障了一路明。若能去其障,使之统体光明,乃更好,盖著不得详说也。上经犹可晓易解,下经多有不可解难晓处。不知是某看到末梢懒了解不得,为复是难解?又曰:《系辞》也如此,只是《上系》好看,《下系》没理会。
    陈氏曰:晦庵初为《易传》,用王弼本。复以吕氏《古易经》为《本义》,其大指略同,而加详焉。首列九图,末著揲法,大略兼义理、占象而言。《启蒙》之目曰《本图书》、《原卦画》、《明著筮》、《考变占》凡四篇。

    ※《周易变体》十六卷

    陈氏曰:吏部郎中都洁圣与撰。用蔡墨言《干》六爻之例,专论之卦为主。

    ※《系辞精义》二卷

    陈氏曰:吕祖谦伯恭集程氏诸家之说,程《传》不及《系辞》故也。《馆阁书目》以为托祖谦之名。

    ※《大易粹言》十卷

    陈氏曰:知舒州曾穜献之集二程、张载、游酢、杨时,外及二郭之学为一书。穜尝受学于郭白云。

    ※吕伯恭《古易》、《音训》共十四卷

    陈氏曰:伯恭所定,篇次与吕微仲同,《音训》则其门人王莘叟笔受。晦庵刻之临漳、会稽,益以程氏是正文字及鼂氏说,所著《本义》,据此本也。

    ※吴仁杰《古周易》十二卷

    陈氏曰:仁杰所录,以《爻》为《系辞》,今之《系辞》为《说卦》。其言《十翼》谓《彖传》、《系辞传》上下、《说卦》上中下、《文言》、《序卦》、《杂卦》、并上、下经为十二篇。按汉世传《易》者,施、孟、梁邱、京、费。费最晚出,不得立于学官,其学亡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解上、下经。自刘向校中古文《易经》,诸家或脱“无咎”、“悔亡”,惟费氏与古文同。东京名儒马、郑皆传之。其后,诸家皆废,而费学孤行,以至于今。其合《彖》、《象》、《文言》于经,盖自康成、辅嗣以来,展转相传,学者遂不识古文本经,甚至于今世考官命题,或连《彖》、《象》、爻辞为一,对大义者,志得而已,往往穿凿傅会,而经旨破碎极矣。凡此诸家所录,虽颇有同异,大较经自为经、传自为传,而于传之中《彖》、《象》、《文言》,亦各不相混,稍复古文之旧,均有补于学者,宜并存之。又有九江周燔所次附见吴氏书篇末,今古文参用,视诸本为无据云。又有程迥可久《古易考》十二篇,见后。

    ※《程大昌易原》十卷

    陈氏曰首论天地五十有五之数,参之《河图》、《洛书》大衍之异同,以此为《易》之原也,以及卦变、揲法,皆有图论,往往断以已见,出先儒之外。

    ※《李舜臣隆山易本传》三十三卷

    陈氏曰:其自序以为《易》起于画,舍画无以见《易》。因画论心,以中为用如舍本卦而论他卦,及某卦从某卦来者,皆所不取。洪景卢为之序。

    ※《沙随易章》十卷,《外篇》一卷,《占法》一卷,《古易考》一卷

    陈氏曰:程迥可久撰。其论占法,杂记占事尤详。迥尝从喻樗子才学,登科,仕至邑宰。及与前辈名公交游,多所见闻,故其论颇有源流根据。《古易考》十二篇,阙《序》、《杂卦》。

    ※《杨诚斋易传》二十卷

    陈氏曰:其序以为《易》者,圣人通变之书。惟中为能,中天下之不中;惟正为能,正天下之不正;中正立而万变通。又言古未有字,八卦之画即字也。

    ※《林黄中周易经传集解》三十六卷

    《朱子语录》曰:林黄中以互体为四象八卦。林侍郎来言,论“《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就一卦言之,全体为太极,内外为两仪,内外及互体为四象,又颠倒取为八卦。”先生曰:“如此则不是生,是包也。始画卦时,只是阴阳奇耦,一生两,两生四,四生八而已。方其为太极,未有两仪也,由太极而后生两仪;方其为两仪,未有四象也,由两仪而后生四象;方其为四象,未有八卦也,由四象而后生八卦;此之谓生。若以为包,则是未有太极,已先有两仪;未有两仪,已先有四象;未有四象,已先有八卦矣。”林曰:“惟其包之,所以生之也。”先生曰:“包,如母之怀子,子在母中;生,如母之产子,子在母外。”
    陈氏曰:黄中淳熙中表进其书。末卷为《六十四卦立成图》。言圣人以八卦重为六十四,未闻以《复》、《姤》、《泰》、《否》、《临》、《遁》变为六十四也。以辨邵尧夫、朱子发之说。其与朱侍讲违言,以论《易》不合,为朱公所辟也。

    ※《数学》一卷

    陈氏曰:杂录象数诸图说,不知何人所录。

    ※《赵善誉易说》二卷

    陈氏曰:善誉为潼川漕,进《易说》,每卦为论一篇。

    ※《何万易辩》三卷,《渊源录》三卷

    陈氏曰:万为《辩》三十三篇,大抵多与先儒异。《渊源录》者,盖其《易解》未成书,仅有《干》、《坤》二卦而已。万受知阜陵,官至右司郎中、知漳州。

    ※《戴溪易总说》二卷

    陈氏曰:每卦为一篇。溪,嘉定初为东宫端尹,作此以授景献。

    ※《项安世周易玩辞》十六卷

    陈氏曰:安世当庆元中得罪时论,居江陵。杜门潜心不出。诸书皆有论说,而《易》为全书。其自序以为读程《易》三十年,此书无一字与之合;合则无用乎此书矣。世之君子,以《易传》之理观吾书,则本末条贯,无一不本于程氏者。以《易传》之文观吾书,则恐有“西河疑女”之诮。大抵程氏一于言理,尽略象数,而此书未尝偏废。程氏于小象颇欠发明,而此书爻象尤贯通。盖亦遍考诸家,断以已意,精而博矣。

    ※《林至易禅传》二卷,《外篇》一卷

    陈氏曰:至撰。凡三篇:曰《法象》,本之太极;曰《极数》,本之天地之数;曰《观变》,本之揲蓍十八变。《外篇》则曰《反对》、《世应》、《互体》、《纳甲》、《卦气》之类,凡八条。

    ※《述释叶氏易说》一卷

    陈氏曰:叶正则为《习学记言》,《易》居其首。门人建安袁聘儒述而释焉。聘儒,绍熙进士。

    ※《王炎易笔记总说》共九卷

    陈氏曰:炎尝以《上、下经解》进表,作十卷,今但六卷,并《系辞》二卷为八,关《说卦》。于象数颇有发明。

    ※《郑汝谐易翼传》二卷

    陈氏曰:“翼”云者,所以为程《传》之辅也。大抵以程《传》为主,而附以已见之异。然汝谐立朝,多为善类所不可,至互相排击。仕至吏部侍郎。

    ※《赵南塘易说》三卷

    陈氏曰:专辨《十翼》非夫子所作,其说多自得之见也。

    ※《真西山复卦说》一卷,《吴如愚准斋易说》一卷,《冯椅厚斋易学》

    《中兴艺文志》:椅为《辑注》、《辑传》、《外传》。盖以程沙随、朱文公虽本《古易》为注,犹未及尽正《孔传》名义,乃改“彖曰”、“象曰”为“赞曰”,以系卦之辞即为《彖》,系爻之辞即为《象》。王弼本“彖曰”、“象曰”,乃孔子释《彖》、《象》,与商飞卿说同。又改《系辞》上下为《说卦》上中,以《隋经籍志》有《说卦》三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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