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封孺人廖氏墓石铭
作者:袁宏道 
本作品收录于《潇碧堂集/15

    孺人廖氏,为先庶子伯修兄继室,少庶子七岁,年十八乃归,时伯修方为孝廉。既官翰苑,遂封孺人。随伯修燕邸者十二载,家居前后凡五载,称未亡四载,得年三十八,以万历甲辰八月十八日卒于寝。

    孺人性醇和贞粹,相夫子以义,畜妾媵以恩。伯修亡,意绪殆不欲生,持斋绣佛,日夜期地下。伯修甫襄事,遂命斫棺,治鬼衣,若远行之装束,恬然安之,未及二年而逝。嗣子祈年,将以是年十二月一日安葬于先庶子墓旁,相距丈许,遂为之铭。

    铭曰:原之右为姑若夫,原之左为子若侄,夜台之聚首,胜白日之歔泣。性温而贞,不愧姑也;操严而洁,不愧夫也。唯其不愧,是以含笑而归,愿佐夫子于黄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