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高邮主簿朱君墓志铭
作者:曾巩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元丰类稿/卷四十六

    君讳某,字齐卿,姓朱氏。其先家于彭城,五代之乱,徙于淮南,今为淮南人。曾祖某不仕,祖某赠刑部尚书,父某赠殿中丞。君尝试为秘书省校书郎、苏州之长洲尉、高邮军之高邮主簿以卒,卒时乾兴元年六月十九日也。后卒之若干年,其子象之、柬之、升之、延之奉君之丧,葬天长县之秦兰里。于是时,象之某官,柬之某官,以材名。馀皆为士。

    某官以书命巩曰:“子其为我铭之。”而以状言公之为人,有智计,喜施与,少从师学问,已而舍学业其家。家之食口数百,仰于君,君能资之,皆出乎衣食,嫁娶皆有馀法。殿中之弟、工部待郎巽,初举进士,数困,欲不复往。君劝之曰:“第行无以废为念。”故侍郎得曲就其志,至为达官,大其家,后卒官。君既居官,以材称,其为身务于廉,临狱讼务为恕。

    母某氏,旌德县太君。娶耿氏,又娶贾氏。女归太常博士吴祥,柳州马平县陈许,池州推官李枢。其季归于曾氏,某之先君博士也。舅氏实命巩铭,其敢辞?铭曰:

    推心于家,其爱已孚。用力于官,盖以其馀。得官于晚,寿五十四。故不太显,以极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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