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免十二年以前积欠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9

    元率地税,以置义仓,本防俭年,赈给百姓。频年不稔,逋租颇多,言念贫人,将何以济?今献春布泽,务叶时和,自开元十二年闰十二月以前,所有未纳悬欠地税宜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