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尚书省制敕用黄纸诏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3

    制敕施行,既为永式,比用白纸,多有虫蠹。自今以后,尚书省颁下诸司诸州及下县,宜并用黄纸。其承制敕之司,量为卷轴,以备披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