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斋备忘录 损斋备忘录
卷上
卷下 

    ○纪事

      续资治通鉴纲目第二十七卷所载,乙未夏六月从我太祖高皇帝渡江者凡十人,[1]今各略考其终始如左:[2]曰徐达,官至太傅、中书右丞相、征虏大将军,封信国公。洪武三年改封魏国公。 ([3]十八年薨,追封中山王,谥武宁。子允恭,袭封公爵。次增寿,永乐初封定国公。

      曰冯国用,官至帐前都指挥使。立功草昧时,早卒,追封郢国公。子诚,官至佥大都督事。弟胜,[4]洪武三年封宋国公。

      曰邵荣,官至平章政事,以谋反诛。

      曰汤和,官至御史大夫兼太子谕德。洪武三年封中山侯。十年,进封信国公。二十八年薨,追封东瓯王,谥襄武。[5]子鼎,先卒,追封信世子。

      曰李善长,文臣,官至太师、中书左丞相,封宣国公。洪武三年改封韩国公。二十四年以罪赐死。子棋,尚顺德公主,授驸马都尉。

      曰常遇春,书至平章军国重事、征虏副将军,封鄂国公。洪武二年薨于军,赠太保,追封开平王,谥忠武。子茂,洪武三年封郑国公。茂废,无子,弟升袭爵,改封开国。

      曰邓愈,官至御史大夫。洪武三年封卫国公。[6]九年薨,追封宁河王,谥武顺。子镇,袭封公爵,改申国。

      曰耿君用,官至明威将军、管军总管。从征张士诚,死于阵,后追封长兴侯。子炳文,官至镇国上将军、大都督府副使,洪武三年封长兴侯。

      曰毛广,亦文臣,官至参议,早卒。子骧,官至都督。

      曰廖永安,官至同佥。与张士诚战,被执,卒于苏州,追封楚国公。弟永忠,官至平章政事,洪武三年封德庆侯。

      又方渡江而归附者一人,曰俞通海,官至都督同知。卒于军,后追封虢国公。弟通源,洪武三年封南安侯。[7]

      甥一人,曰李文忠,母曹国公主,父贞,驸马都尉,追封陇西王,谥恭献。文忠官至同知军国事。洪武三年,封曹国公,十七年薨,追封岐阳王,谥武靖。子景隆,袭爵。

      义子一人,曰沐英,官至征西将军。洪武十年封西平侯。二十五年卒,[8]追封黔宁王,谥昭靖。子春,袭侯爵,卒,次子晟仍袭侯爵,永乐间进封黔国公。

      此以上皆从王师初起义者也,逮至洪武三年大封功臣,则增多矣。

      封公者六人:

      李善长封韩国公 徐达封魏国公 常茂封郑国公

      李文忠封曹国公 冯胜封宋国公 邓愈封卫国公

      封侯者二十八人:

      汤和封中山侯 唐胜宗封延安侯 陆仲亨封吉安侯

      周德兴封江夏侯 华云龙封淮安侯 顾时封济宁侯

      耿炳文封长兴侯 陈德封临江侯 郭子兴封巩昌侯

      王志原封六安侯 郑遇春封营阳侯 费聚封平凉侯

      吴良封江阴侯 吴祯封靖海侯[9] 赵庸封南雄侯

      廖永忠封德庆侯 俞通源封南安侯 华高封广德侯

      杨璟封荥阳侯 康铎封蕲春侯 朱亮祖封永嘉侯

      傅友德封颍川侯 胡均美封豫章侯 韩政封东平侯

      黄彬封宜春侯 曹良臣封宣宁侯 梅思祖封汝南侯

      陆聚封河南侯

      后十七年所定功臣次第,其因革又异于前所定矣。曰功高望重,连岁曾总兵者八人:

      魏国公徐达  曹国公李文忠  卫国公邓愈

      侍国公汤和  宋国公冯胜  西平侯沐英

      长兴侯耿炳文  江阴侯吴良

      曰专簿书而听指示者一人:

      韩国公李善长

      曰以义气而功封者三人:

      营阳侯郑遇春  六安侯王志  平凉侯费聚

      曰所在随军征讨,累有战将之功,未有总兵之名而论旧封者十九人:

      江夏侯周德兴  巩昌侯郭子兴  南雄侯赵庸

      安庆侯仇成  崇山侯李新[10]   南安侯俞通源

      永平侯谢成  凤翔侯张龙  靖海侯吴祯[11]

      东胜侯汪兴祖[12]   普定侯陈桓  航海侯张赫

      舳舻侯朱寿[13]   德庆侯廖永忠  临江侯陈德

      济宁侯顾时  延安侯唐胜宗  吉安侯陆仲亨

      淮安侯华云龙

      曰建功者十五人:

      颍国公傅友德  凉国公蓝玉[14]   靖宁侯叶升

      景川侯曹震  会宁侯张温  定远侯王弼

      武定侯郭英  怀远侯曹兴  雄武侯周武

      安陆侯吴复  宣德侯金朝兴[15]   永成侯薛显

      东川侯胡海  鹤庆侯张翼  永嘉侯朱亮祖

      曰因父而封者四人:

      开国公常升  蕲春侯康铎  金宁侯陈辂

      西凉侯濮玙[16]

      曰持兵负固于两间,可观望而不观望来归者七人:

      东平侯韩政  宣宁侯曹良臣  荥阳侯杨璟

      河南侯陆聚  汝南侯梅思祖  宜春侯黄彬

      豫章侯胡均美

      共五十七人。然得与功臣庙祀者,惟二十一人而已:

      中山王徐达  开平王常遇春  岐阳王李文忠

      宁河王邓愈  东瓯王汤和  黔宁王沐英

      郢国公冯国用  越国公胡大海  梁国公赵德胜

      济国公丁德兴 巢国公华高 蔡国公张德胜

      虢国公俞通海 江国公吴良 海国公吴祯[17]

      蕲国公康茂才 安国公曹良臣 黔国公吴复

      泗国公耿再成[18] 东海郡公茅成[19] 燕山侯孙兴祖

      传曰:“为君难,为臣不易。”信哉!

      皇明祖训祖训条章所载,合议亲戚之家内系功臣者五人:魏国公家,信国公家,曹国公家,西平侯家,武定侯家。[20]

      国初文臣生受封爵者三人,曰李善长,以太师、中书左丞相封韩国公。曰汪广洋,以中书右丞相封忠勤伯。曰刘基,以御史中丞封诚意伯。后李、汪皆各以罪赐死,惟刘公令终。

      国初将臣封公侯者,今惟中山徐王、黔宁沐王及武定侯郭公三人子孙尚得承袭,馀皆废罢。中山、黔宁,御制为善阴隲内,固尝载其有功不杀及忠爱之德矣。

      恭睹大明一统志所载,武定侯郭公,临淮人。有膂力,善骑射。国初从征,渡江取金陵,以谨重见信任。又从征伪汉,战鄱阳湖、下武昌,及从徐达取中原、克元都、定陇右、山后诸处,继平南溪峒诸蛮,累功封武定侯。复同傅友德平北虏。英为将,善抚士卒,人多用命。大小百馀战,刀箭瘢被体若刻画,然英毅之气濒老不衰。居家善事亲,尤喜观书。卒,追封营国公,谥威襄。及观少傅杨公荣所撰神道碑,称公沉毅多智,身长七尺,膂力过人。尝从征伪汉陈友谅及子理,其将有陈同佥者,骁捷善槊,驰入中军帐下,上遽呼公曰:“郭四为吾杀贼!”公持枪跃马,奋臂一呼,贼应手殒坠。上解所御赤战袍衣之,曰:“唐之尉迟敬德不汝过也。”[21]皇宁妃,公之女弟也。公镇河南,上遣至公第饯之,且谓公素清俭,赐白金二十罂、厩马二十二匹。

      公孝友仁恕、恭俭诚实出于天性,母夫人尝疾笃,悬身灯告天,求以身代。及卒,公庐墓侧,昼夜号泣不绝声,毁瘠日甚。一夕,梦母夫人告曰“地湿则致疾,致疾则伤生。汝固纯孝,惟竭忠报国为父母光,墓不必庐也。”公感悟而归家,三年之中哀痛如一日。平居兄弟怡怡,克尽友爱。御军行师,动有纪律,推心任人,甘苦同之。家居简静,好读书,天文、地理、百家之说,靡不通晓。教训子孙以俭素力学为务。事太祖高皇帝四十馀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公大小百馀战,金疮遍体,每阴雨痛甚,及闻征讨之命,即日就道,未始以老疾辞,亦可谓不忘忠孝者矣。岂天眷有德,视立功一时者自不同邪。

      都督刘贞,合肥人。洪武中宁献王封国大宁,公为大宁总兵。文庙靖难,首入大宁,尽握其军以行。众方苦于近边无一人听公者,公恐被执,一夜窃负敕印浮海而南。京师闻众已离去,意公亦就降,因籍其家,无少长悉下狱。才一日,公乃由福建还,家人以是得释,故子孙至今尚云仍不替,盖当时幸全似亦非偶然者。今纯母淑人,即其嫡曾孙女也。[22]其大宁旧地向既失守,遂弃诸塞外,今全军皆改置保定,而宁献王则迁国于南昌矣。

      先高祖驸马都尉,汝南侯从子也。洪武末出镇淮安,太宗文皇帝靖难师至,犹固守其地。后臣民共推戴文皇帝继大统,先高祖访知大夫人家居无恙,遂散师还京。盖其初非不知时,以受人之托,不敢避其难也。其后非不终节,以天命已定,不能忘乎亲也。同时有周是修者,自经死,言者谓其不知天命,请加追戮。上曰:“彼食其禄,自尽其心。”一无所问。尝仰观此言,则上于先臣固无所罪也,而奸谀乃擅窃害之,痛哉!赖圣明卒寘奸臣于法,而臣家逮今受恩未艾,盖福善祸淫天道圣心一而已矣。

      孝庙即位之五年,以开国功臣追封王爵者,俱辅佐太祖高皇帝平定天下有大勋劳之人,今其子孙有不霑寸禄,与编氓无异者,欲量加恩典,俾奉其祀,乃下诏命皆查出明白,具实以闻。于是,吏部奉诏惟谨,即各行所在查取赴京。既而,开平王曾孙常复至自云南,宁河王玄孙邓炳至自湖广,岐阳王玄孙李浚、东瓯王玄孙汤绍宗皆至自南京。比至,命各授以指挥使职,遂转送兵部,皆定以南京锦衣卫使,各近其坟莹。夫当太平盛世,不忘于报功,此固圣天子之大德,而所司急于将顺,亦贤宰辅之公心也。时承行者则吏部尚书三原王恕、兵部尚书钧州马文升、验封郎中安陆孙交、武选郎中苏州徐源,皆一时名望也。

      本朝文章首臣在洪武初则学士宋濂,其所记当时盛美有洪武圣政记。自永乐以后,则少师杨士奇,有三朝圣谕录。至天顺改元,则少保李贤有天顺日录、二录。皆近有印本。而圣政记独亡,仅见其序尔,惜哉!

      

    ○纂言

      薛文清公曰:“先儒‘月映万川’之喻最好喻太极,盖万川总是一月光,万物统体一太极也。川川各具一月光,物物各具一太极也。”今观释氏书所谓“一月普现一切水,一切水月一月摄”,亦是此意。朱子尝言彼亦窥见一二者,殆此类尔。

      王懋学曰:“食饮暖于心,既久而达于四肢,此可以体天地之化;刺割抑搔才及于肤,而心即悟,此可以体天地之神。”斯言也可谓善于体道者矣。

      稗官小说间亦有格言,若李弥远赠胡忠简之贬所十事,见赵与时宾退录,皆六经精义也。今备录于左:“一曰有天命、有君命,不择地而安之。二曰惟君子困而不失其所享。[23]三曰名节之士犹未及道,更宜进步。四曰境界违顺,当以初心对治。五曰子厚居柳,筑愚溪;东坡居惠,筑鹤观,若将终身焉。六曰无我方能作为大事。七曰天将任之,必有大摧抑。八曰建立功名,非知道者不能。九曰太刚恐易折,须养以浑厚。十曰学必明理,记问办说皆馀事。”

      “世录之荣王者,所以录有功、尊有德、爱之厚之示恩遇之不穷也。[24]为人后者,所宜乐职劝公以服勤事任,长廉远利以似述世风。而近代公卿子孙,方且下比布衣,工声词,售有司,不知求仕非义,而反羞循理为无能;不知荫袭为荣,而反以虚名为善继,诚何心哉!”近思录所载此条,本横渠策问,性理大全书则遗而未收。纯初以应袭指挥使中进士,后见此言,遂请于朝廷而复旧官,故备录于右,觊不负初志焉。

      成化甲午,江西乡试发策,欲进周、程、张、朱五子配享先圣。大意谓礼以义起,五子之学实继孔孟既绝之统,其有功于来学,非汉唐诸儒所及,不可拘以世代先后,混于从祀,则道统以明。又谓颜路、曾皙、孔鲤乃回、参与伋之父,今子皆配享殿上,而父则从祀庑间,亦非人情所安,宜别祀叔梁纥于后寝,而以三子者配,则彝伦以叙。其立论甚精也。近观熊去非五贤祠记后语,乃知先儒已有是说,第当道者未举行尔。今朝廷右文图治,典礼者能不一奋舌乎?然理义根于人心,谓必有时而遂也。

      滨水田地常互有消长,其税粮尚循旧额征收,而无所增损,故消者往往苦于陪偿,而长者反利出望外,可谓误矣。纯谓宜以新积游淤之地补还被冲之家,庶盈歉适均而人无妄讼。[25]今江、淮间州县苟以时举行亦非甚难,[26]且于法制无所拘碍,[27]顾在任者何如耳。

      天之生人厚薄不齐,君子亦行法以俟命而已。若必据所行之得失善恶而责效于贫富寿夭,[28]是不揣其本而惟末之齐也。且如松柏之生,或曰遭戕伐亦未遽至枯朽,而槐柳桑柘虽极天时之养、人事之培,终亦莫能同其永年也。顾今之世,乃有挟一事之得、一行之善而报或不称者,往往怨天而尤人,其亦不知命也矣。

      欧阳子本论谓佛老之害,当修其本以胜之,窃以为未然。盖本苟已修,异端不入矣。今其道方炽而遽欲修本以胜焉,是犹病剧不治,惟务培养元气也,其愈也难矣。

      释氏以识心见性为本,而欲空万化,殊不知所以能识能见,固赖二气之良能也。若并空之,则亦将何以识之、见之邪?

      心犹火也,仁则火之热也,热不离于火而能及乎物,犹仁不离乎心,而能施诸人也。

      天地之间皆一气之流行,而理则随在而寓焉。观夫扇举而风,则气无不在可见矣。鸿翔而序,则理无不在可见矣。

    ○知人

      世称前元诸儒宗理学者,必曰南吴北许,此固非后学所敢轻议。但今读其书,则见静修刘公所见尤多自得。如因歉责家废楼,而谓人之体道当随气机之成毁循环,不可因废而遂厌怠。其论声音之发,则谓根于物情,如来之声必来,去之声必去,皆天造地设。人能知此,则知唯诺坐立之类各有本然一定之理,而自不得龃龉于其间,是皆先贤之所未言。其他立论大率多类此,诚有功于世教不浅也。惜乎!其卒时年才四十有五,未暇著述,故学者鲜知之,犹幸存而未泯者则不可不尽心也。

      少保李文达公尝谓当日仕途中能尚理学者才见薛大理一人。今观其所著读书二录,皆身心体验而有得者,信非高才能文之人所能造也。故其教人拳拳以复性为事,可谓知所务矣。方其幼时,手录性理大全一书,其书不下数百万言,非立志之大,宁无厌心?是以卒能诚身以及于人,而一时之死生利害略不能动也。彼浅见者乃病其言之不华,是以相如、扬雄为胜于曾子之一唯耳。

      形容他人足以窥在己之所养。孙志同素不多作诗,[29]一日,题人庐墓卷有曰:“悬知表门事,不是结庐心。”便非诗人刻意所能到,盖由其平日诚于自治,不求人知,故不觉见之于言如此也。

      狄梁公虽始终为唐,卒授五王反正大统,功固高矣,然非守道者所宜取法。何也?盖君子于义有所不安,不敢须臾处以成事,有命难取,必于将来也。若梁公之事,后虽幸而成功,其身固已委质为臣,而处于其所不安矣。况或不能终遂其志,[30]遂又将何以自献于先王乎? (“遂又将何以自献于先王乎”,“遂又将”三字原本空缺,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补。)

      按:狄梁公有姑,姑有一子。公请于姑,欲官之。姑曰:“吾止一子,不欲令其事女主以取荣名。”公惭而退。则妇人所见又在梁公上矣。   

    ○格物

      潜溪文集内一事,昔波斯人来闽,相古墓有宝气,乃谒墓邻,以钱数万市之。墓邻靳不与,波斯曰:“汝无庸尔也,此墓已无主五百年矣。”墓邻始受钱。波斯发之,见棺衾肌肉溃尽,心坚如石,锯开视之,见佳山水青碧如画,旁有一女靓妆凭栏凝睇,盖此女有爱山癖,朝夕吐吞清气,故能融结至于如此。此志一动气也。

      程氏遗书内一事,南中有采石人,因采石石陷,遂在石中。幸不死,饥甚,只取石膏食之,不知几年。后因他人复来采石,见此人在石中,引之出。渐觉身硬,才出见风,便化为石。此气一动志也。天地之间,阴阳变化何所不至哉!

      针指南,或金性趋南也,若火之炎上,水之润下尔。但他金体重,每藉于物,莫遂其性之自然,故惟针为可验也。

      火浣布,盖金石之属,其缕若今铜铁丝网,入火遽不能燃耳。

      方诸见月生水,此未及试,纵有之,其生当不多。盖火藉木为体,得其种可以传,故千寻之焰卒尔可灭,水自有体,其生可得遽盛。今以杯水费束薪热之,且难即消,则其长也,岂能顿异邪![31]知死之道则可以知生之道也。

      凉焰以理推之决无。盖阳能制阴,故水可汤而泉有温者;阴不能制阳,盛极则克之矣,不能使之顺其性也。阳成形为火焰,火之馀也,恶得凉? (明古今说海本此段下有如下一段文字:“朱启明谓人之目与舌皆有形,而所视所嗜者亦有形。鼻惟容气,故所嗅者亦惟气。至于耳,则中虚者也,而所听之声亦无迹。事物各以类应也固矣。”)

    校勘记

    1. “续资治通鉴纲目第二十七卷所载乙未夏六月从我太祖高皇帝渡江者凡十人”,“第二十七卷”原无,据明古今说海本补。“乙未夏六月”原无,据明古今说海本、清学海类编本补。
    2. “今略考其终始”,“终”字原缺,据明古今说海本补。
    3. “洪武三年改封魏国公”,“公”字原缺,据明朱当㴐(下称朱氏)国朝典故本、明古今说海本补。
    4. “弟胜”,“弟”字原缺,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明古今说海本补。
    5. “追封东瓯王谥襄武”,“武”字原缺,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明古今说海本及明史卷一二六汤和传补。
    6. “洪武三年封卫国公”,“洪武三年”四字原无,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明古今说海本补。
    7. “洪武三年封南安侯”,“南安”二字原误倒,据明古今说海本及明史卷二三三俞通海传附俞通源传改。
    8. “二十五年卒”,原作“二十六年”,据明古今说海本及明史卷一二六沐英传改。
    9. “吴祯封靖海侯”,“祯”原作“贞”,据明古今说海本、清学海类编本及明史卷一三二吴祯传改。
    10. “崇山侯李新”,“李新”原作“李薪”,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明古今说海本及明史卷一三二李新传改。
    11. 同本卷第一二一○页注释。
    12. “东胜侯汪兴祖”,“汪兴祖”原作“江兴祖”。据明古今说海本及明史卷一三三张德胜传附汪兴祖传改。
    13. “舳舻侯朱寿”,“舳舻侯”原作“轴轳侯”,据明史卷一三二蓝玉传附朱寿传改。“朱寿”原作“宋寿”,据明古今说海本及明史传改。
    14. “凉国公蓝玉”,“凉”原作“梁”,按明古今说海本、明史卷一三二蓝玉传改。
    15. “宣德侯金朝兴”,“金朝兴”原作“金朝典”,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明古今说海本改。
    16. “西凉侯濮玙”,“侯”字原缺,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明古今说海本补。
    17. 同本卷第一二一○页注释、同本卷第一二一一页第二个注释。
    18. “泗国公耿再成”,“泗国公”原作“泗海公”,据明古今说海本、明史卷一三三耿再成传改。
    19. “东海郡公茅成”,“郡”字原缺,据明古今说海本、明史卷一三三茅成传改。
    20. “合议亲戚之家内系功臣者五人魏国公家信国公家曹国公家西平侯家武定侯家”,“信国公家”四字原无,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补。
    21. “唐之尉迟敬德不汝过也”,“也”字原缺,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明古今说海本补。
    22. “今纯母淑人即其嫡曾孙女也”,“女”字原缺,据明古今说海本补。
    23. “二曰惟君子困而不失其所享”,“享”原作“亨”,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24. “所以录有功尊有德爱之厚之示恩过之不穷也”,“厚之”原作“厚以”,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25. “庶盈歉适均而人无妄讼”,“盈歉适”三字原本不清,据明朱氏国朝典故补。
    26. “今江淮间州县苟以时举行亦非甚难”,“难”字原本不清,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补。
    27. “且于法制无所拘碍”,“且于”二字原本不清,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补。
    28. “若必据所行之得失善恶而责效于贫富寿夭”,“而”字原本空缺,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补。
    29. “孙志同素不多作诗”,“孙”原作“逊”,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30. “况或不能终遂其志”,“其志”二字原本不清,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补。
    31. “岂能顿异邪”,“顿”原作“顷”,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明古今说海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