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韦行立处州刺史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49

    敕:守卫尉少卿袭邢国公韦行立:闻尔贵游之子也,出入省寺,二十馀年,终无尤违,斯亦鲜矣。江南诸郡,户籍非少,皆有赋入之难。尔为吾往理缙云,以宣朕化,无虐惸独,俾伤惠和。可使持节处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