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郎士元等拾遗制
作者:常衮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10

    敕:前渭南县尉郎士元等,有君子之行,有诗人之风,顷尉于畿,亦克用义。匪躬之故,无以易焉,进思直言,入告于内。勿使流议,壅于上闻,懋乃所职,其无遗政。可依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