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邢巨监察御史制
作者:孙逖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08

    敕:前守监察御史邢巨,器能通敏,词藻清新,久著令名,兼称利用。终丧有礼,既及于除;执宪须才,宜居于旧。可监察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