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秦昌舜等诸州刺史制
作者:孙逖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09

    敕:中散大夫守常山郡太守秦昌舜等,器能足用,政术多方,顷在列藩,皆闻致理,或居官已久,或去职当迁。长史缺官,中朝慎择,宜膺并命,更委亲人。可依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