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白知节彭州刺史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0

    中大夫守灵州都督关内道支度营田副使检校浑部落使上柱国白知节,器蕴贞亮,材推干理,从政著绩,在公竭诚。而分牧得贤,元寮硕彦,宜膺往命,俾谐佥属。可使持节彭州诸军事守彭州刺史,散官勋封如故。主者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