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王承迪等刺史王府司马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48

    敕:莒王府司马王承迪、恭王府咨议参军赐绯鱼袋王承庆等:乃祖乃父,有劳邦家,而承迪等亦效忠于我。伯仲叔季,罔漏恩荣,或典方州,或升清贯。惟恐未称,岂碍彝章,兼秩宪台,勉当优异。承迪可守普州刺史,承庆可莒王府司马兼侍御史,赐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