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梁裒监察御史制
作者:常衮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11

    敕:朝议郎试大理司直兼监察御史知河东节度上都留后梁裒,业继儒门,才优吏术,洁已以进,贞心不渝。职佐上军荣参清宪,在公益慎,于事尤精。宜分察视之员,更励风霜之操。可行监察御史,散官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