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李林甫兵部尚书制
作者:孙逖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08

    门下:缉熙九法,董正六师,必在具瞻,以宏兼领。金紫光禄大夫户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成纪县开国男李林甫,宗盟有庆,王国生才,明德为章,懿文成范。事君之节,贯忠贞于四时;应物之诚,调惠和于一气。爰立作相,以期于理,不仁斯远,丕绩用彰。而诘禁制军,安人和众,是为邦政,深期汝谐,俾谋猷于七兵,仍启沃于三事。可兵部尚书,馀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