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崔鄘等监察里行等官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48

    敕:崔鄘、等翱等:近制藩府臣僚,自军司马以下,皆得选任其良,执事者所移异职。而鄘等事,以状闻,各以秩迁,毗于新邑。勉尔诚志,俾无尢违。鄘可监察里行充泽、潞等州观察支使,翱可协律郎充昭义军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