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崔纶郫县令制
作者:孙逖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10

    敕:益州大都督府仓曹参军崔纶,顷为郡掾,兼佐军麾,清干有闻,公勤亦著。名当岁调,才应时须,宜迁宰邑之荣,式允使臣之荐。可益州郫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