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吴太元宋城县令制
作者:苏颋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253

    敕:朝议郎行监察御史吴太元,清以立身,严以持法,谣成避马,实惮于霜威;政仁迁蝗,俾闻于风教。可行宋州宋城县令,散官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