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封事 公卿意见六个条 太政官符 平安时代
本作品收录于《本朝文粹

↑ 《本朝文粹》天长元年 八月廿日

作者仅记载为太政官。

    一、择良吏事

    右,捡右大臣奏状偁:“臣闻:‘登贤委任,为化之大方。审官授才,经国之要务。’今诸国牧宰,或欲崇修治化,树之风声。则拘于法律,不得驰骛。邦国殄瘁,軄此之由。伏望,妙简清公美才,以任诸国守介。其新除守介,则特赐引见,亲喻治方,因加赏物。既而政绩有着,加增宠爵。公卿有阙,随则擢用。又反经制宜,动不为己者,将从宽恕,无拘文法者。”依奏。

    一、遣巡察使事

    右,同前奏状称:“古者分遣八使,巡行风俗,考牧宰之治否,问人民之疾苦。所以宣风展义,举善弹违也。伏望,量遣件使,考其治否者。”依奏。

    一、顺时令事

    右,同前奏状称:“人主发号施令,必奉天时。十二月得其时,则阴阳和而终始成也。伏望,政化所施,不逆时令。则风雨应候,灾害不生者。”依奏。

    一、举贤远邪事

    右,检从二位行大纳言兼皇太子傅民部卿藤原朝臣绪嗣奏状偁:“尚书曰:‘野无遗贤,万邦咸宁。’又曰:‘任贤勿贰,去邪勿疑。’伏望,举用贤德,去断邪枉者。”依奏。

    一、择国守事

    右,捡正三位行中纳言兼右近卫大将春宫大夫陆奥出羽按察使良峰朝臣安世奏状偁:“国守者,古之刺史也。当仁之人,不可多得。伏望,令一良守,兼带数国,小大之政,从其所请。一两僚属,亦依请任之。又禄不厚,则人不劝。人不劝,则治不立。伏望,其公廨者,摄国之中,择其殷阜,以二守分给者。”宜试于一国,明知治否,然后令兼之。

    一、令诸氏子孙咸读经史事

    右,捡参议从三位多治比真人今麻吕奏状偁:“缅寻古典,历览前王,劳于求贤,逸于经国。伏望,诸氏子孙,咸下大学寮,令习读经史。学业足用,量才授軄者。”宜五位已上子孙,年廿以下者,咸下大学寮。

    以前意见奏状,依今月八日诏书,颁下如件。

    天长元年 八月廿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