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刑制
作者:李隆基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3

    朕猥休运,多谢哲王。然而哀矝之情,小大必慎。自临寰宇,子育黎烝,未尝极刑起大狱。上元降鉴,应以祥和思协平邦之典,致之仁寿之域。自今有犯死刑,除十恶罪,宜令中书、门下与法官详所犯轻重,具状奏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