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手敕论外族服制奏
作者:裴耀卿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297

    外族之亲,礼无厌降,外甥既为舅母制服,舅母还合报之。夫之外甥,既为报服,则与夫之姨舅,以类是同。外甥之妻,不得无服。所增者颇广,所引者渐疏,微臣愚蒙,犹有未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