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废寺敕
作者:李忱 
(唐宣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81

    会昌季年,并省寺宇。虽云异方之教,无损致理之源。中国之人,久行其道,厘革过当,事体未宏。其灵山胜境,天下州府,应会昌五年四月所废寺宇,有宿旧名僧,复能修创,一任住持,所司不得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