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昌黎先生集
公时为监察御史。皇甫湜为公作《神道碑》曰:“贞元十九年,关中旱饥,人死相枕籍,吏刻取怨。先生列言天下根本,民急如是,请宽民徭役,而免田租之弊。专政者恶之,出为连州阳山令。”盖谓此也。公二十一年赴江陵,途中《寄三学士诗》,历言得罪之由,与湜言无异。史以为言“宫市”出阳山,误矣。

    右臣伏以今年已来,京畿诸县,夏逢亢旱,秋又早霜,田种所收,十不存一。陛下恩逾慈母,仁过春阳,租赋之间,例皆蠲免。所征至少,所放至多;上恩虽弘,下困犹甚。至闻有弃子逐妻,以求口食;坼屋伐树,以纳税钱;寒馁道途,[1]毙踣沟壑。有者皆已输纳,无者徒被追征。臣愚以为此皆群臣之所未言,陛下之所未知者也。

    臣窃见陛下怜念黎元,同于赤子,至或犯法当戮,犹且宽而宥之,况此无辜之人,岂有知而不救?又京师者,四方之腹心,国家之根本,其百姓实宜倍加忧恤。今瑞雪频降,来年必丰,急之则得少而人伤,缓之则事存而利远。伏乞特敕京兆府,应今年税钱及草粟等在百姓腹内征未得者,[2]并且停征,容至来年,蚕麦庶得,少有存立。

    臣至陋至愚,无所知识。[3]受恩思效,有见辄言,无任恳款惭惧之至。谨录奏闻。谨奏。

    注释

    1. 馁或作喂。
    2. 腹,或作复。德宗十四年,诏诸道州府,应贞元八年至一年两税及榷酒钱在百姓腹内者,并除放。今按:腹内,谓应纳而未纳者。尝见国初时官文书犹有此语,如今言名下也。
    3. 或无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