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下 后汉书 《志》第十
天文上 王莽三 光武十二
天文中 

      《》曰:“天垂象,圣人则之。庖牺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象于天,谓日月星辰。观法于地,谓水土州分。形成于下,象见于上。故曰天者北辰星,合元垂耀建帝形,运机授度张百精。三阶九列,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斗、衡、太微、摄提之属。百二十官,二十八宿各布列,下应十二子。天地设位,星辰之象备矣。星经曰:“岁星主泰山,徐州、青州、兖州。荧惑主霍山,杨州、荆州、交州。镇星主嵩高山,豫州。太白主华阴山,凉州、雍州、益州。辰星主恒山,冀州、幽州、并州。岁星主角、亢、氐、房、心、尾、箕。荧惑主舆鬼、柳、七星、张、翼、轸。镇星主东井。太白主奎、娄、胃、昴、毕、觜、参。辰星主斗、牛、女、虚、危、室、壁。琁、玑者,谓北极星也。玉衡者,谓斗九星也。玉衡第一星主徐州,常以五子日候之,甲子为东海,丙子为琅邪,戊子为彭城,庚子为下邳,壬子为广陵,凡五郡。第二星主益州,常以五亥日候之,乙亥为汉中,丁亥为永昌,己亥为巴郡、蜀郡、牂牁,辛亥为广汉,癸亥为犍为,凡七郡。第三星主冀州,常以五戌日候之,甲戌为魏郡、勃海,丙戌为安平,戊戌为巨鹿、河闲,庚戌为清河、赵国,壬戌为恒山,凡八郡。第四星主荆州,常以五卯日候之,乙卯为南阳,己卯为零陵,辛卯为桂阳,癸卯为长沙,丁卯为武陵,凡五郡。第五星主兖州,常以五辰日候之,甲辰为东郡、陈留,丙辰为济北,戊辰为山阳、泰山,庚辰为济阴,壬辰为东平、任城,凡八郡。第六星主扬州,常以五巳日候之,乙巳为豫章,辛巳为丹阳,己巳为庐江,丁巳为吴郡、会稽,癸巳为九江,凡六郡。第七星为豫州,常以五午日候之,甲午为颍川,壬午为梁国,丙午为汝南,戊午为沛国,庚午为鲁国,凡五郡。第八星主幽州,常以五寅日候之,甲寅为玄菟,丙寅为辽东、辽西、渔阳,庚寅为上谷、代郡,壬寅为广阳,戊寅为涿郡,凡八郡。第九星主并州,常以五申日候之,甲申为五原、雁门,丙申为朔方、云中,戊申为西河,庚申为太原、定襄,壬申为上党,凡八郡。琁、玑、玉衡占色,春青黄,夏赤黄,秋白黄,冬黑黄。此是常明;不如此者,所向国有兵殃起。凡有六十郡,九州所领,自有分而名焉。”

      三皇迈化,协神醇朴,谓五星如连珠,日月若合璧。化由自然,民不犯慝。至于书契之兴,五帝是作。轩辕始受《河图斗苞授》,规日月星辰之象,故星官之书自黄帝始。至高阳氏,使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唐、虞之时,羲仲、和仲,尚书曰:“帝在琁玑玉衡,以齐七政。”孔安国曰:“在,察也。琁,美玉也。玑衡,王者正天文之器,可运转者。七政,日月五星各异政。舜察天文,齐七政也。”夏有昆吾,汤则巫咸,周之史佚、苌弘,宋之子韦,楚之唐蔑,鲁之梓慎,郑之裨灶,魏石中夫,或云石申父。齐国甘公,皆掌天文之官。仰占俯视,以佐时政;步变擿微,通洞密至;采祸福之原,睹成败之势。秦燔《诗》、《书》,以愚百姓,六经典籍,残为灰炭,星官之书,全而不毁。故《秦史》书始皇之时,彗孛大角,大角以亡,有大星与小星斗于宫中,是其废亡之征。至汉兴,景、武之际,司马谈,谈子迁,以世黎氏之后,为太史令,迁著《史记》,作《天官书》。成帝时,中垒校尉刘向,广《洪范》灾条作五纪皇极之论,以参往行之事。孝明帝使班固叙《汉书》,而马续述《天文志》。谢沈书曰:“蔡邕撰建武已后,星验著明,以续前志,谯周接继其下者。”今绍《汉书》作《天文志》,起王莽居摄元年,迄孝献帝建安二十五年,二百一十五载。言其时星辰之变,表象之应,以显天戒,明王事焉。臣昭以张衡天文之妙,冠绝一代。所著灵宪、浑仪,略具辰耀之本,今写载以备其理焉。灵宪曰:“昔在先王,将步天路,用〔定〕灵轨,寻绪本元。先准之于浑体,是为正仪立度,而皇极有逌建也,枢运有逌稽也。乃建乃稽,斯经天常。圣人无心,因兹以生心,故灵宪作兴。曰:太素之前,幽清玄静,寂漠冥默,不可为象,厥中惟虚,厥外惟无。如是者永久焉,斯谓溟涬,盖乃道之根也。道根既建,自无生有。太素始萌,萌而未兆,并气同色,浑沌不分。故道志之言云:‘有物浑成,先天地生。’其气体固未可得而形,其迟速固未可得而纪也。如是者又永久焉,斯为庬鸿,盖乃道之干也。道干既育,有物成体。于是元气剖判,刚柔始分,清浊异位。天成于外,地定于内。天体于阳,故圆以动;地体于阴,故平以静。动以行施,静以合化,堙郁构精,时育庶类,斯谓太元,盖乃道之实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位,地有九域;天有三辰,地有三形;有象可效,有形可度。情性万殊,旁通感薄,自然相生,莫之能纪。于是人之精者作圣。实始纪纲而经纬之。八极之维,径二亿三万二千三百里,南北则短减千里,东西则广增千里。自地至天,半于八极,则地之深亦如之。通而度之,则是浑已。将覆其数,用重钩股,悬天之景,薄地之义,皆移千里而差一寸得之。过此而往者,未之或知也。未之或知者,宇宙之谓也。宇之表无极,宙之端无穷。天有两仪,以儛道中。其可睹,枢星是也,谓之北极。在南者不著,故圣人弗之名焉。其世之遂,九分而减二。阳道左回,故天运左行。有验于物,则人气左羸,形左缭也。天以阳回,地以阴淳。是故天致其动,禀气舒光;地致其静,承施候明。天以顺动,不失其中,则四序顺至,寒暑不减,致生有节,故品物用生。地以灵静,作合承天,清化致养,四时而后育,故品物用成。凡至大莫如天,至厚莫若地。(地)至质者曰地而已。至多莫若水,水精为汉,汉用于天而无列焉,思次质也。地有山狱,以宣其气,精种为星。星也者,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跱,各有逌属。紫宫为皇极之居,太微为五帝之廷。明堂之房,大角有席,天巿有坐。苍龙连蜷于左,白虎猛据于右,朱雀奋翼于前,灵龟圈首于后,黄神轩辕于中。六扰既畜,而狼蚖鱼鳖罔有不具。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于是备矣。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其径当天周七百三十六分之一,地广二百四十二分之一。日者,阳精之宗。积而成鸟,象乌而有三趾。阳之类,其数奇。月者,阴精之宗。积而成兽,象兔。阴之类,其数耦。其后有冯焉者。羿请无死之药于西王母,姮娥窃之以奔月。将往,枚筮之于有黄,有黄占之曰:‘吉。翩翩归妹,独将西行,逢天晦芒,毋惊毋恐,后其大昌。’姮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蠩。夫日譬犹火,月譬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故月光生于日之所照,魄生于日之所蔽,当日则光盈,就日则光尽也。众星被耀,因水转光。当日之冲,光常不合者,蔽于〔地〕也。是谓暗虚。在星星微,月过则食。日之薄地,其明也。繇暗视明,明无所屈,是以望之若火。方于中天,天地同明。繇明瞻暗,暗还自夺,故望之若水。火当夜而扬光,在昼则不明也。月之于夜,与日同而差微。星则不然,强弱之差也。众星列布,其以神著,有五列焉,是为三十五名。一居中央,谓之北斗。动变挺占,寔司王命。四布于方,为二十八宿。日月运行,历示吉凶,五纬经次,用告祸福,则天心于是见矣。中外之官,常明者百有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为星二千五百,而海人之占未存焉。微星之数,盖万一千五百二十。庶物蠢蠢,咸得系命。不然,何以总而理诸!夫三光同形,有似珠玉,神守精存,丽其职而宣其明;及其衰,神歇精斁,于是乎有陨星。然则奔星之所坠,至〔地〕则石〔矣〕。文曜丽乎天,其动者七,日、月、五星是也。周旋右回。天道者,贵顺也。近天则迟,远天则速,行则屈,屈则留回,留回则逆,逆则迟,迫于天也。行迟者觌于东,觌于东属阳,行速者觌于西,觌于西属阴,日与月此配合也。摄提、荧惑、地候见晨,附于日也。太白、辰星见昏,附于月也。二阴三阳,参天两地,故男女取焉。方星巡镇,必因常度,苟或盈缩,不逾于次。故有列司作使,曰老子四星,周伯、王逢、芮各一,错乎五纬之闲,其见无期,其行无度,寔妖经星之所,然后吉凶宣周,其祥可尽。”蔡邕表志曰:“言天体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宣夜之学绝无师法。周髀数术具存,考验天状,多所违失,故史官不用。唯浑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台铜仪,则其法也。立八尺圆体之度,而具天地之象,以正黄道,以察发敛,以行日月,以步五纬。精微深妙,万世不易之道也。官有其器而无本书,前志亦阙而不论。臣求其旧文,连年不得。在东观,以治律未竟,未及成书,案略求索。窃不自量,卒欲寝伏仪下,思惟精意,案度成数,扶以文义,润以道术,著成篇章。罪恶无状,投畀有北,灰灭雨绝,世路无由。宜博问群臣,下及岩穴,知浑天之意者,使述其义,以裨天文志。撰建武以来星变彗孛占验著明者续其后。”

    王莽三

      王莽地皇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张,东南行五日不见。孛星者,恶气所生,为乱兵,星占曰:“其国内外用兵也。”其所以孛德。孛德者,乱之象,不明之表。又参然孛焉,兵之类也,故名之曰孛。孛之为言,犹有所伤害,有所妨蔽。或谓之彗星,所以除秽而布新也。宋均注钩命决曰“彗,五彗也。苍则王侯破,天子苦兵。赤则贼起,强国恣。黄则女害色,权夺于后妃。白则将军逆,二年兵大作。黑则水精赋,江河决,贼处处起”也。韩扬占曰:“其象若竹彗、树木条,长短无常。其长大见久,灾深;短小见不久,灾狭。”晏子春秋曰:“齐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骞攘之。晏子曰:‘不可。此天教也。日月之气,风雨不时,彗星之出,天为民之乱见之。’”又一曰:“景公彗星出而泣,晏子问之。公曰:‘寡人闻之,彗星出,其所向之国君当之。今彗星出而向吾国,我是以悲。’晏子曰:‘君之行义〔回邪〕,无德于国。穿〔陂〕池,则欲其深以广也,为台榭则欲其高且大也。赋敛如㧑夺,诛戮如仇雠。自是观之,孛又将出。彗星之出,庸何〔惧〕乎?’”案:如晏子之言,孛之与彗,如似匪同。张为周地。星孛于张,东南行即翼、轸之分。翼、轸为楚,是周、楚地将有兵乱。后一年正月,光武起兵舂陵,会下江、新市贼张昂、王常及更始之兵亦至,俱攻破南阳,斩莽前队大夫甄阜、属正梁丘赐等,杀其士众数万人。更始为天子,都雒阳,西入长安,败死。光武兴于河北,复都雒阳,居周地,除秽布新之象。

      四年六月,汉兵起南阳,至昆阳。莽使司徒王寻、司空王邑将诸郡兵,号曰百万众,已至者四十二万人;能通兵法者六十三家,皆为将帅,持其图书器械。军出关东,牵从群象虎狼猛兽,放之道路,以示富强,用怖山东。至昆阳山,作营百余,围城数重,或为冲车以撞城,为云车高十丈以瞰城中,弩矢雨集,城中负户而汲。求降不听,请出不得。二公之兵自以必克,不恤军事,不协计虑。莽有覆败之变见焉。昼有云气如坏山,堕军上,军人皆厌,所谓营头之星也。占曰:“营头之所堕,其下覆军,流血三千里。”袁山松书曰:“怪星昼行,名曰营头,行振大诛也。”是时,光武将兵数千人赴救昆阳,奔击二公兵,并力猋发,号呼声动天地,虎豹惊怖败振。会天大风,飞屋瓦,雨如注水。二公兵乱败,自相贼,就死者数万人。竞赴滍水,死者委积,滍水为之不流。杀司徒王寻。军皆散走归本郡。王邑还长安,莽败,俱诛死。营头之变,覆军流血之应也。

      四年秋,太白在太微中,烛地如月光。太白为兵,太微为天廷。太白赢而北入太微,是大兵将入天子廷也。是时莽遣二公之兵至昆阳,已为光武所破。莽又拜九人为将军,皆以虎为号。九虎将军至华阴,皆为汉将邓晔、李松所破。进攻京师,仓将军韩臣至长门。十月戊申,汉兵自宣平城门入。二日己酉,城中少年朱弟、张鱼等数千人起兵攻莽,烧作室门,斧敬法闼。商人杜吴杀莽渐台之上,校尉公宾就斩莽首。大兵蹈藉宫廷之中。仍以更始入长安,赤眉贼立刘盆子为天子,皆以大兵入宫廷,是其应也。

    光武十二

      光武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九月丙戍,月犯太微西藩。十一月辛亥,月犯轩辕。七年九月庚子,土入鬼中。”汉史:“镇星逆行舆鬼,女主贵亲有忧。”巫咸曰:“有土功事。”是岁太白经太微。八年四月辛未,月犯房第二星,光芒不见。九年正月乙卯,金犯娄南星。甲子,月犯轩辕第二星,壬寅,犯心大星。七月戊辰,月并犯昴。黄帝星占:“土犯鬼,皇后有忧,失亡其势。”河图:“月犯房,天子有忧,四足之虫多死。”汉史曰:“其国有忧,将军死。”又案严光传,光与帝卧,足加帝腹上,太史奏客星犯帝坐甚急。建武九年七月乙丑,金犯轩辕大星。十一月乙丑,金又犯轩辕。孟康曰:“犯,七寸以内光芒相及也。”韦昭曰:“自下往触之曰犯。”轩辕者,后宫之官,大星为皇后,金犯之为失势。是时郭后已失势见疏,后废为中山太后,阴贵人立为皇后。

      十年三月癸卯,流星如月,从太微出,入北斗魏第六星,色白。旁有小星射者十余枚,灭则有声如雷,食顷止。孟康曰:“流星,光迹相连也,绝迹而去为飞也。”流星为贵使,星大者使大,星小者使小。太微天子廷,北斗魁主杀。星从太微出,抵北斗魁,是天子大使将出,有所伐杀。古今注曰:“正月壬戍,月犯心后星。闰月庚辰,火入舆鬼,过轸北。庚申,月在斗,赤如丹者也。”十二月己亥,大流星如缶,出柳西南行,入轸。且灭时,分为十余,如遗火状。须臾有声,隐隐如雷。柳为周,轸为秦、蜀。大流星出柳入轸者,是大使从周入蜀。是时光武帝使大司马吴汉发南阳卒三万人,乘船溯江而上,击蜀白帝公孙述。臣昭曰:述虽以白承黄,而此遂号为白帝,于文繁长,书例未通。又命将军马武、刘尚、郭霸、岑彭、冯骏平武都、巴郡。十二年十月,汉进兵击述从弟卫尉永,遂至广都,杀述女婿史兴。威虏将军冯骏拔江州,斩述将田戎。吴汉又击述大司马谢丰,斩首五千余级。臧宫破涪,杀述弟大司空恢。十一月丁丑,汉护军将军高午刺述洞胸,其夜死。明日,汉入屠蜀城,诛述大将公孙晃、延岑等,所杀数万人,夷灭述妻宗族万余人以上。是大将出伐杀之应也。其小星射者,及如遗火分为十余,皆小将随从之象。有声如雷隐隐者,兵将怒之征也。

      十二年正月古今注曰:“丁丑,月乘轩辕大星。”己未,小星流百枚以上,或西北,或正北,或东北,二夜止。古今注曰:“二月辛亥,月入氐,晕珥围角、亢、房。”六月戊戌辰,小流星百枚以上,四面行。小星者,庶民之类。流行者,移徙之象也。或西北,或东北,或四面行,皆小民流移之征。是时西北讨公孙述,北征卢芳。匈奴助芳侵边,汉遣将军马武、骑都尉刘纳、阎兴军下曲阳、临平、呼沱,以备胡。匈奴入河东,中国未安,米谷荒贵,民或流散。后三年,吴汉、马武又徙雁门、代郡、上谷、关西县吏民六万余口,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以避胡寇。是小民流移之应。古今注曰:“其年七月丁丑,月犯昴头两星。八月辛酉,水见东方翼分。九月甲午,火犯舆鬼。十月丁卯,大星流,有光,发东井西行,声隆隆。十三年二月乙卯,火犯舆鬼西北。”黄帝占曰:“荧惑守舆鬼,大人忧。”一曰贵人当之。巫咸曰:“水见翼,多火灾。”石氏曰:“为旱。”郗萌占曰:“流星出东井,所之国大水。”

      十五年正月丁未,彗星见昴,炎长三丈。韩扬占曰:“在昴,大国起兵也。”稍西北行,入营室,犯离宫,韩扬占曰:“彗出营室、东壁之闲,为兵起也。”三月乙未,至东壁灭,见四十九日。彗星为兵入除秽,昴为边兵,彗星出之为有兵至。十一月,定襄都尉阴承反,太守随诛之。卢芳从匈奴入居高柳,至十六年十月降,上玺绶。一曰,昴星为狱事。是时,大司徒欧阳歙以事系狱,逾岁死。营室,天子之常宫;离宫,妃后之所居。彗星入营室,犯离宫,是除宫室也。是时郭皇后已疏,至十七年十月,遂废为中山太后,立阴贵人为皇后,除宫之象也。古今注曰:“十六年四月,土星逆行。十七年三月乙未,火逆行,从东门入太微,到执法星东,己酉,南出端门。十八年十二月壬戍,月犯木星。十九年闰月戊申,火逆,从氐到亢。二十一年七月辛酉,月入毕。二十三年三月癸未,月食火星。”郗萌曰:“荧惑逆行氐为失火。”

      三十年闰月甲午,水在东井二十度,生白气,东南指,炎长五尺,为彗,东北行,至紫宫西籓止,五月甲子不见,凡见三十一日。水常以夏至放于东井,闰月在四月,尚未当见而见,是赢而进也。东井为水衡,水出之为大水。是岁五月及明年,郡国大水,坏城郭,伤禾稼,杀人民。白气为丧,有炎作彗,彗所以除秽。紫宫,天子之宫,彗加其籓,除宫之象。荆州星经曰:“彗在东井,国大人死。七十日主当之,五十日相当之,三十日兵将当之。”后三年,光武帝崩。

      三十一年七月古今注曰:“戊申,月犯心后星。”戊午,火在舆鬼一度,入鬼中,出尸星南半度,十月己亥,犯轩辕大星。又七星间有客星,炎二尺所,西南行,至明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舆鬼东北六尺所灭,凡见百一十三日。舆鬼五星,天府也。黄帝占曰:“舆鬼,天目也,朱雀头也,中央星如粉絮,鬼为变害,故言。一名天尸,斧钺,或以病亡,或以诛斩。火克金,天以制法。其西南一星,主积布帛;西北一星,主积金玉;东北一星,主积马;东南一星,主积兵,一曰主领珠钱。”郗萌曰:“舆鬼者,参之尸也,弧射狼,误中参左肩,举尸之东井治,留尸舆鬼,故曰天尸。鬼之为言归也。”又占:“月、五星有入舆鬼,大臣诛,有干(戚)〔钺〕乘质者,君贵人忧,金玉用,民人多疾,从南入为男子,从北入为女,从西入为老人,从东入为丁壮。棺木倍价。”荧惑为凶衰,舆鬼尸星主死亡,荧惑入之为大丧。轩辕为后宫。七星,周地。客星居之为死丧。其后二年,光武崩。

      中元古今注曰:“元年三月甲寅,月犯心后星。”二年八月丁巳,火犯太微西南角星,相去二寸。十月戊子,大流星从西南东北行,声如雷。火犯太微西南角星,为将相。后太尉赵憙、司徒李䜣坐事免官。大流星为使。中郎将窦固、扬虚侯马武、扬乡侯王赏将兵征西也。

    校勘记

    三二一三页 七行 下应十二子 按:校补谓“子”疑“野”之讹。

      三二一四页一一行 轩辕始受河图斗苞授规日月星辰之象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闿苞受,河图篇名,见李善注文选。“斗”当作“闿”,“授”当作“受”,“规”字属下读。罗泌以“斗苞”为黄帝臣名,非也。

      三二一五页一0行 用(之)〔定〕灵轨 据汲本改。按:校补谓张衡传注作“定”,“之”字误。

      三二一五页一一行 厥中惟虚 按:汲本、殿本“虚”作“灵”。

      三二一六页 三行 用重钩股 按:严可均辑全后汉文“重”下有“差”字,此脱。

      三二一六页 五行 地以阴淳 按:开元占经“淳”作“浮”,是。严辑全后汉文同。

      三二一六页 六行 承施候明 严辑全后汉文作“承候施明”。按:上言“禀气舒光”,承候与禀气相对成文,似以作“承候施明”为是。

      三二一六页 六行 寒暑不减 按:开元占经“减”作“忒”,是。严辑全后汉文同。

      三二一六页 七行 (地)至质者曰地而已 据开元占经及严辑全后汉文删。

      三二一六页 八行 汉用于天而无列焉 按:开元占经“用”作“周”,是。严辑全后汉文同。

      三二一六页一0行 白虎猛据于右 按:“白”原讹“召”,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二一六页一三行 姮娥窃之以奔月 按:“姮”原讹“恒”,迳改正。

      三二一六页一六行 蔽于(他)〔地〕也 据汲本改。

      三二一六页一七行 日之薄地其明也 按:隋书天文志、开元占经及严辑全后汉文“其”上并有“暗”字。

      三二一六页一七行 是以望之若火 按:隋书天文志及严辑全后汉文“火”并作“大”。

      三二一六页一七行 故望之若水 按:隋书天文志及严辑全后汉文“水”并作“小”。

      三二一七页 三行 五纬经次 按:卢校谓晋志及史记正义“经次”皆作“躔次”。

      三二一七页 五行 至〔地〕则石〔矣〕 据开元占经及严辑全后汉文补。

      三二一七页 七行 逆则迟 按:“则”原讹“时”,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二一七页 七行 日与月此配合也 按;开元占经“此”作“以”,严辑全后汉文作“共”。

      三二一七页 八行 地候见晨 按:“候”原讹“侯”,迳改正。

      三二一七页一五行 灰灭雨绝世路无由 按:殿本“雨”作“两”。卢校谓宋志“世”作“势”。

      三二一八页 五行 张卬 “卬”原讹“卯”,迳改正。按:惠栋补注本出“张卬”二字,谓刘玄传注引续汉书“卬”作“印”。张森楷校刊记谓案光武纪作“张卬”,袁纪、通鉴亦是“卬”字,疑卬字是。然刘玄传注引续汉书“卬”作“印”,则范书自作“卬”,本志自作“印”也。

      三二一八页一一行 使伯常骞攘之 汲本“攘”作“禳”,殿本作“穰”。按:攘可通禳,穰则讹字也。

      三二一八页一三行 君之行义(固应)〔回邪〕 按:卢校云“固应”讹,据本书改“回邪”。今据改。

      三二一八页一三行 穿(开)〔陂〕池 据汲本、殿本改。

      三二一八页一四行 庸何(巨)〔惧〕乎 据汲本、殿本改。

      三二一九页 二行 或为冲车以撞城 按:“撞”原讹“橦”,迳改正。

      三二一九页一三行 烧作室〔门〕 校补谓案前书莽传作“烧作室门”,此脱“门”字。今据补。

      三二一九页一四行 校尉公宾就斩莽首 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及荀悦汉纪皆作“公孙宾就斩莽首”,与班、范、本志异。

      三二二0页 四行 建武六年九月丙戌 按:是年九月丁酉朔,无丙戌,当有讹。

      三二二0页 六行 壬寅犯心大星 按:卢校谓上有甲子,此当是“丙寅”。

      三二二0页一0行 十年三月癸卯 按:建武十年三月丁未朔,无癸卯,志文有讹。

      三二二0页一三行 出柳西南行入轸 按:“轸”当作“井”,详下条。

      三二二0页一三行 轸为秦蜀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李殿学云,轸安得为秦、蜀,盖“井”字也,吴越音讹讹写耳,观上文西南行可见。

      三二二一页 二行 威虏将军冯骏拔江州 按:殿本考证齐召南谓公孙述传作“破虏将军”,光武纪又作“威虏将军冯峻”。

      三二二一页 四行 公孙晃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晃”一作“光”,述弟也。

      三二二一页 五行 夷灭述妻宗族万馀人以上 按:“妻”下疑脱“子”字。

      三二二一页 八行 闰月庚辰火入舆鬼过轸北庚申月在斗 按:此注系于建武十年三月之后,查建武十年无闰,十一年闰三月,辛未朔,有庚辰、庚寅而无庚申,注有讹。

      三二二一页一0行 十二年正月己未 按:建武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无己未,志文有讹。

      三二二一页一二行 是时西北讨公孙述 按:集解引张永祚说,谓公孙述在西南,“北”字疑讹。

      三二二一页一四行 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 据卢校补。

      三二二二页 三行 九月甲午火犯舆鬼十月丁卯大星流 按:建武十二年九月壬戌朔,无甲午,十月壬辰朔,无丁卯,注有讹。

      三二二二页一0行 是除宫室也 按:“除”原讹“际”,迳改正。

      三二二二页一四行 十七年三月乙未 按:建武十七年二月丙申朔,乙未为二月晦,注有讹。

      三二二三页 六行 七十日主当之 按:殿本“主”作“王”。

      三二二三页 八行 又七(日)〔星〕闲有客星 据卢校改。按:卢云“日”讹,李殿学据下文改。

      三二二三页一三行 火克金 按:“克”原为“刻”,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二二三页一五行 有干(戚)〔钺〕乘质者 据汲本、殿本改。

      三二二四页 一行 十月戊子 按:建武中元二年十月庚寅朔,无戊子,志有讹。

      三二二四页 三行 将兵征西也 按:卢云通考“征西”作“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