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屺授庐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57

    敕:庐龙军节度判官检校刑部郎中张屺:司徒总言尔从事于幽冀之间,有年岁矣,尝委事任,备观器用,务丛而益办,职久而弥勤,颇出辈流,宜加奖擢。况公侯之嗣,幕府之英,馀庆所钟,有才如是。今以名郡,宠而任之,旌善劝能,仍兼中宪。可庐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