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嗣宗不受代状(开运二年开封府)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4

    嗣宗先被百姓赵觉直论讼不公,法寺定罪,合徒一年半。以官收赎赎铜三十斤,府司寻科放讫。据新除襄邑令王允升状申,称张嗣宗不肯交割县务,称未考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