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
乙集卷十二 杂事
卷十三 
     

    赵韩王六世小谱

    忠献韩王赵普,字则平,幽州蓟县人。曾祖吴国公冀,三河令。祖赵国公全宝,澶州司马。父齐国公迥,相州司马,迁居洛阳。

    齐国公生四子:长忠献;次贞,尚书都官郎中;次安易,宗正卿;次正,东头供奉官。

    忠献三妇:长卫国夫人魏氏,生右羽林卫大将军承宗;次齐国夫人魏氏,生昭宣使、诚州团练使、赠中书令承煦;次陈国夫人和氏,后唐宰相凝之女也,生二女,皆度为道士。

    承宗娶长乐郡主高氏,盖太祖甥女也,无嗣。承煦,字景阳,初娶仙源郡夫人孟氏,蜀主昶之女,继延康郡夫人孟氏,昶子滕国公元喆之女,生子从约,字文礼,为东上阁门使、象州防御使、赠建宁军节度使,娶曹氏,秦武惠王彬之女,封同安郡夫人。

    从约十四子:长思齐,左藏库使、荣州刺史、赠华州观察使。思齐,生希鲁,宜州观察使、赠太保。希鲁生瑰,字子伟,事高宗为蕲州防御使、知阁门事,后更名述。述子演,早卒。演子益,益,字谦叔,事孝宗为武德大夫、文州刺史、权知阁门事。

    从约中子思明,为引进使,有女适户部侍郎范坦。

    思聪,阁门通事舍人,娶宋氏,武安军节度使守约女。

    思复,武经大夫,荣州刺史,娶钱氏,吴越王孙女。

    思恭,崇仪使,娶冯氏,知枢密院事京之女。

    思文,左藏库副 使,子希杰,奉议郎、知秀州,孙圭,武翼大夫、知茂州。

    思礼,内殿承制,子武节郎希诏,娶向氏,安康郡王宗回女,封乐平郡夫人。

    思静,国子博士。

    思行,武功大夫、荣州刺史,娶徐王向经女,钦圣宪肃皇后之妹也,子希仲,卫尉寺丞。

    凡韩王子孙之显达者尽于是矣。绍兴七年,朝廷录勋贤之世,官其六世诸孙洪等十二人。洪,乾道末,仕至修武郎、知绥阳县而死,归赀为盗所掠,其女流落行乞于蜀中,嘉定三年六月辛酉,过吾乡,因得观其世谱如右,故摭其大概书之,以补史阙。

    渡江后名将皆西北人

    渡江后将帅:韩世忠 ,绥德军人;曲端,镇戎军人;吴玠、吴璘、郭浩,德顺军人;张俊、刘锜、王𤫉,秦州人;杨惟忠、李显忠;环州人;全渊,阶州人;马广,熙州人;杨政,泾州人。皆西人也。刘光世,保大军人;杨存中,代州人;赵密,太原人;苗傅,隆德人;岳飞,相州人;王彦,怀州人。皆北人也。

    诸将中,惟张、韩、杨之官最贵,其诸子悉在行都。张之子:子颜、子正,皆为次对,杂学士。杨之子:偰,为列曹侍郎;倓,至执政。韩之子:彦直、彦质、彦古,皆为户部尚书。岳之子:霖,起于流落,亦为兵部侍郎,无复世将之风矣。惟吴、郭居近塞,尚馀将种云。

    吴玠福不逮吴璘

    吴襄烈本吴涪王庶弟也。父扆,为军校,娶刘氏,生子玠、璘,既而其家婢生拱,刘氏悍而妒,扆惮之,命玠名为已子,然拱为人颇类玠,屡历行阵,亦得军士心,晚与璘子挺,同为管军节度使,而玠官止使相,拱止节制使,璘官至太傅,封新安郡王,挺亦至太尉。古人言智将不如福将,玠、璘,近之矣。奉议郎李荀老太宰,邦彦犹子也,娶璘中女,能道其家事如此,云其后挺子曦以叛诛,璘之他子孙皆废徙,朝廷念玠保蜀之功,特免连坐焉。

    赵开山改姓

    开赵者,沂州土豪也,初姓赵,名开山,绍兴末,虏亮苛虐,人心不附,开山因聚众山泽闲为盗,及金亮入侵,朝廷遣李宝入胶西,开山引兵自城阳会之,因改姓开,名赵,示欲开赵氏中兴之业也。既而葛王立,赵随宝归朝,累官武略大夫,英州刺史。乾道庚寅,南郊,当任子,自言今已姓开,不可使父无子孙继后,乞将男大锡、大名,许从赵姓荫补,以继父赵整之后,诏特许之。一家两姓,自昔所未有也。

    刘李二忠定得谥本末

    寿皇时,前朝旧臣多得赐谥,往往官未至而特予之,蔡君谟之类是也。淳熙庚子,刘元城家请谥,上谓大臣曰:“元祐党籍中,朕几不记此人。”赵温叔曰:“党籍,从官以苏轼为首,安世乃第二人也。今其语录尚传于世。”乃谥“忠定”。戊申岁,李伯纪家请谥,上偶未省,宰相周子充为上言其平生大略,上言曰:“志广才疏,其张浚之徒欤。”于是亦谥“忠定”。二事乃赵、周二公亲言之。

    何道夫恬于进取

    何耕道夫,德阳人,尝为类省试榜首,知名士也。恬于进取,登第三十年,始召为仓部郎官,迁右曹兼储寮、史院、国子司业,遂为祭酒,两学之士甚重之。道夫每退,辄径归杜门,未尝造请,澹如也。淳熙七年四月二十二日,礼部齐侍郎庆曾罢,或谓道夫得之,己报行矣,部吏亦埽阁待其来,既而中止,或曰道夫雅为赵丞相所敬,然不甚亲之,方进呈,乃以乡国之嫌为解,或曰蜀人有与之异趣者,择其早年之文,为王抃密言之,故不果用。明年春,迁秘书监,其秋,温叔罢相,道夫亦求去,上谕大臣曰:“赵雄罢政,而蜀士一空,然太薄恶,不可执政。”因谕上旨,道夫迄不肯留,乃除知潼川府,比行,两学之士送之关外,前所未有也。温叔之罢也,蜀人为所引者,往往被逐,独道夫不染物议,从容而去,时人称之。

    道夫当任子,先官其兄之子,及其死也,其三子:德方、德固、德彦,俱未出仕,以后并登进士科云。

    李知几豪迈

    李石,字知几,资中人,进士高第,蜀人号为“方舟先生”者也。绍兴末,为太学录,右学生芝草,学官方贺,知几独以为兵兆,由是坐斥。乾道中,自沈黎召为都官郎中,后复论去。赵温叔其乡人也,骤贵,知几以晚辈视之,不与通书,久之,起守眉州,除成都路转运判官,到官十日罢,未几温叔秉政,自是不复起矣。温叔免相,王季海代之,知几与季海有学官之旧,自书近诗数十以寄,笔势敧倾,殆不可辨,季海甚怜之,方议除官而知几死矣。

    知几为人豪迈,然亦褊急,为小漕日,有石监库者入谒,知几视其刺,大怒,典谒吏以监库称之乃已,及罢去,成都有“十还”之谣,“石监库还姓”其一也。在眉山日,郡博士欲戏之,因命题云“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知几语之曰:“君乃欲痛棰石,令畜辈喜悦耶?”闻者以为善谑。

    虞丞相去国恩数之盛

    虞丞相再抚蜀,寿皇以诗送之曰:“一德如公岂合闲,聊分西面欲忧寛,不辞论道虚台席,暂假宣威筑将坛。风教已兴三蜀静,干戈载戢万方安,归来尚想终霖雨,未许乡人衣锦看。”其恩数之盛,自渡江以来,宰相去国所未有也。又用故事,赐家庙五室祭器,除其子——公亮,直秘阁,而给使费俊者,亦除阁门祇候,盖非常典云。

    宣徽副使

    欧阳公《集古录》跋《康约言碑》云:“约言尝为宣徽北院副使,以此见唐时,南北院宣徽各有副也。”按唐德宗末年,赵殷衡为宣徽院副使,己见于史中,不待康碑而可知也。

    范季才五代史正误有未当者

    范季才《五代史记正误》甚为详博,但其闲亦有辨之未当。如《李琪传》称:“琪所私吏当得试官,琪改试为守……帝大怒。”季才按《通鉴》称琪改摄为守,且谓“以试为守,特轻重之差,何至窜逐?”以摄为守则是,以无官为有官,所以末帝欲深责也。季才但见今职事官以行守试,分职钱多少故,谓特轻重之差,不知未改官制前,自有一种试衔,如云试校书郎、试将作监主簿之类,皆选人也,若守监簿,即京官矣。季才自于典故未熟,率意而言,旧史本不误也。

    昔人著书多或差误

    自昔著书,首尾多不相照,虽《资治通鉴》亦或未免此病,大抵编集非出一手故也,姑以一事论之:汉景帝四年、中四年,皆以冬十月日食,今《通鉴》并书于是秋之后,盖编辑者自本志中摘出,而不思汉初以十月为岁首,故误系之岁末耳。

    近岁吕伯恭最为知古,陈君举最为知今。伯恭亲作《大事记》、君举亲作《建隆编》,世号精密,余尝考之,皆不免差误,亦随事辨之矣。朱文公《通鉴纲目》条贯至善,今草本行于世者,于唐肃宗朝直脱二年之事,亦由门人缀缉,前后不相顾也;又自唐武德八年以后,至于天祐之季,甲子并差,考求其故,盖《通鉴》以岁名书之,而文公门人,大抵多忽史学,不熟岁名,故有此误,余因诸生有问,亦为正之矣。然则该贯古今,亦非可薄之事,但不至丧志可也。

    蜀帅聘币不入私家者三人

    近岁,蜀帅聘币之不入私家者,赵子直、德老、杨嗣勋三人而已。子直以赒细民之焚室者;德老将去,聚宗室之在九县者,而分饷之;嗣勋并迓新之具不有焉。

    近例,蜀帅代归,辄以修城为名,取买舟钱数万计,及嗣勋召还,从省司取四千缗而已。先是,陈端仁为帅,冯廷式为成都漕,端仁有聘币,廷式例以元物易封而报之,端仁大恨,至用他事劾廷式于朝,寿皇知之不信也。近岁吴德夫入蜀,闻李仲衍之节,甚敬之,比德夫入城,而仲衍首却其馈,德夫请不已,乃面受,分帑吏而后答书焉,德夫不平,由此二人稍有隙。

    廷式,名宪,普州人,淳熙末,卒于司农卿、总领四川财赋。

    傅陆修史举代

    嘉泰初,朝廷以中兴史未成,召傅景仁龙学于泉南,起陆务观华文于既老,皆以京祠,专领史事已而。景仁除 签书枢密院事,老病不能拜,力辞,乃以为资政殿学士,出守,时务观年且八十,复引年,遂以次对,领秘书监,俄复致仕,朝廷命二公举可代者,务观荐京西转运判官李伯珍大异,景仁荐新除夔州路提点刑狱李季章壁,遂召伯珍为秘书监,迁中书舍人、右谏议大夫,而季章为秘书少监,迁宗正少卿、直舍人院,以至执政,不复领史事矣。

    龚颐正续稽古录

    龚颐正,字养正,和州历阳人。曾祖原,尚书兵部侍郎。颐正,本名敦颐,少举进士,不第,用洪丞相门客恩,为不理选限登仕郎,尝著《符祐本末》三十卷,又撰元祐党籍三百九人列传,所佚者六人而已。洪内翰领史院,荐于朝,初授下州文学,旋补迪功郎、监潭州南岳庙。光宗受禅,改今名,用荐者,主管吏部架阁文字,迁大社令、宗正寺主簿。

    颐正著《续稽古录》,盛言侂胄定策之勋,由是擢兼资善堂小学教授,迁枢密院编修官。嘉泰元年秋,诏以颐正学问该博,赐进士出身,兼实录院检讨官,付以三朝史事,是冬,迁秘书丞,未逾月卒。及侂胄死,有诏毁其《续稽古录》焉。

    诸司属官理当通判

    嘉泰三年,忽有旨诸司属官系京官者,理当通判,时张伯子同知之弟——孝仲,为京西安抚司干办公事,即除知成州,明年,提点利州路刑狱,未几,虞雍公之孙——易𥳑,亦自福建幕,擢守太宁,盖用此例。

    御笔严监司互送之禁

    嘉泰三年,上御笔严监司互送之禁,然远方自如。四年夏,马使彭辂至成都,制使谢源明、茶使赵善宣,留连逾两月,自入境迎迓,以至折俎赠行,以楮币、锦采、书籍、药物计之,所得几万缗,而谢、赵所得,亦称是。盖诸路互送,惟建康、成都最厚,诸司每会集,一分计三百八十千,成都三司互送,则一饭之费,计三千四百馀缗,建康六司乃倍之,而邻路监帅司尚不与。是年六月,赵漕自成都运判,除四川茶马,时赵摄事已久,朝廷本以省将迎之费,茶漕并置司成都城中,而去送迎迓公用水脚之费,各司为数千缗。旧无所谓压境钱者,谢用光始创之,赵并不离城中,而亦受压境钱,兹又可笑也。

    建康所谓六司者:帅、漕、总赋、武、骑二司帅,而主管行宫大内钥匙官者与焉,每岁,遇留守按行殿中官者,辄置酒自居主席,而坐留守于宾位,陈正献公为留守,斥去之,其后范致能来,遄复其旧。

    莎衣道人

    莎衣道人者,姓何氏,淮阳军朐山人也。祖执礼,仕至朝议大夫。道人避乱渡江,举进士,不中,绍兴末始来平江,一日自外归,倏若狂者,身衣白襕,昼则叩门乞食,夜则止于天庆观之门外,久之,衣益敝,则以莎缉之,尝游妙严寺,临池见影,豁然大悟,人无贵贱,问以休咎,无不奇中,世号“莎衣道人”。

    孝宗闻其名,召之不至,赐号“通神先生”,为筑庵居之,赐衣数袭,道人皆不受,道俗强邀入庵,大笑而出,复于故处。平江好事者,日以珍馔饷之,每食于通衢,逮饱即去。光宗即位,又召,复不至。周南卿廷策所谓“特遣王人聘问妖民于数百里之外”者,此也。庆元六年,道人卒于平江。

    陈应求正虏使书仪 传讳除馆事附

    自渡江后,北使往来,皆传其国之御名、庙讳,而本朝止传帝名,又北使与馆客往来文牒,皆以花字代书名,隆兴再和,未之有改。

    乾道二年冬,陈应求初执政,会金贺正旦之使者至,应求以故事押宴,使者致私觌其状,花书而不名,应求却之,掌仪惧,白应求,恐生事,应求使语之曰:“今日岂当用辛巳以前故事耶?”使者词屈,乃问应求爵里甚悉,而易状书名以遗曰:“特为陈公屈耳。”自是遂以为例。

    绍熙元年,重明节,黄文叔以王府翊善奉诏接伴,八月十九日,至盱眙,文叔问掌仪田愿,高宗何以称帝名而不称庙讳,愿云:“自祔庙后,元未理会。”文叔遂遣愿等持庙讳、御名三纸以往,北使副视之云:“前无此例。”愿答云:“此乃二十七朔之外,第一番讲礼,帝名、庙讳,合有分别。”往返久之,北使副乃谓愿云:“为我谢使副,所言极是当理,非不晓得,止为来时,不曾得朝省指挥,止依得册子上行,难以专擅,切望相谅。”文叔乃已,既而北引接使来传彼国名讳,自旻以下,至于其父恭称庙讳者,凡六人旻、晟、宗尧、亶、雍、允恭,文叔归而奏其事,乞后遣使人,力议改正。盖隆兴更成之时,庙堂亟于弭兵,仅能正其大体,而交际之文或未暇议,盖不止一二也。

    旧例:宰执亲为虏使除馆,且以三衙卫士给役。乾道元年,虞彬甫执政,始革之,又岁赐虏使金银器皿,文思院造成,先令工部长贰临视,版漕继之,次赴都亭驿,中使点集,复赍诣宰执偏阅,然后进呈。淳熙十二年,李永叔昌图,为工部侍郎,言不足以渎至尊,于是止令赴都堂验视。

    张诏使虏骤用

    淳熙中,张诏君卿守历阳,被旨交聘,一日,虏人持所绘祐献二陵象至馆中,皆北地之服,君卿尝识列圣御容,心知其试己也,即向之再拜,馆客者问之,君卿曰:“诏虽不识其人,但见龙凤之姿,天日之表,疑北朝祖宗也,敢不下拜?”虏人无语,孝宗闻而大喜之,由此骤用。

    京仲远将命执礼

    思陵之丧,北人来吊,京仲远以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充报谢使,步军司计议官刘瑞仁副之。仲远至汴京,北人有例赐宴,仲远辞乐,北人不从,相持凡十日,竟撤乐,乃赴,上甚器之,及还朝,上谕大臣曰:“镗,此节可嘉,寻常人多言节义,须遇事乃见。”及进呈迁秩,上曰:“镗专对可嘉,常转两官,端仁亦比类。”周子充等言:“不必问转官,在圣意除擢可也。”上曰:“只依例转官,便与除擢。”又曰:“此事全是京镗,若刘端仁,所谓因人成事者。镗则毛遂也。镗除侍从,端仁亦当稍旌别,可令枢密院进拟,除环卫官。”于是诏京镗将命执礼可嘉,为朝请郎,权工部侍郎,刘端仁为修武郎、左骁骑郎将,而武经大夫、京畿第二将、国信所通事田愿,亦迁武节大夫,十五年六月壬辰也。后四十日,蜀帅赵子直以疾求去,上谕大臣曰:“汝愚召赴行在,京镗人才磊落,可除待制、四川制置。”子直闻之,谓人曰:“镗望轻资浅,岂可当此方面。”由是两人有隙,仲远当时所立如此。

    张通古能诗聪慧

    北人张通古者,绍兴八年,以行台侍郎来使,通古稍能诗,其还也,归正燕人周襟,与通古旧知,奏乞送至境上,通古至安丰,赠诗为别,曰:“良人轻一别,奄忽经几秋,明月望不见,白云徒自愁,征鸿悲北渡,江水奈东流,会话知何日,如今已白头。”通古性聪慧,秦桧尝以胡邦衡封事示之,一览即能诵。

    奉使入北境车子数

    旧例:南使入北境,虏遣伴使来迓,正副使以下至三节人皆乘马,其后以南人不习骑,乃易以车子,使去来乘之。使、副各一车,上中节各四车,下 节三十二人,共五车,每车以马骡十馀曳之,又发白军四百人护送所使,县令皆迎迓于境上。至开封,乃赐御宴,真定又赐之。常使至燕京,寓于来远驿;若泛使,则居宁远驿焉。

    爱王之叛

    爱王,葛王孙也。始,允恭既早世,葛王爱其兄越王,欲立之,既而不果,今主立,爱王遂谋叛,为其妻父仆 散琦所告,事觉,乃以放牧会宁府为名,据上京以叛,明昌六年三月丁酉也。金主三召之,不至,因结契丹、蒙古以叛,取慈岳等州,时越王在咸平,契丹檄金人,请立之为帝,金主徙王于庆阳,五月丁酉,赐王死,诛其家人八十馀人,惟爱王在焉,至今为金国患。仆散琦,即承安四年来贺上生辰者。明昌六年,本朝庆元元年;承安四年,本朝庆元六年。作此录后数年,乃见有记虏中事者,以爱王为鄗王,允恭之子。按允恭乃原王璟之父,淳熙十六年三月,密札下沿边诸州避其名讳甚详,时以为鄗王后,实误甚矣。

    岳少保诬证断案

    岳武穆飞之死,王仲言[1]挥麈录》载王俊〈告变状〉甚详,且云“尝得其全案观之”。仲贯父为尚书郎,问诸棘寺,则云:“张俊、韩世忠二家争配飨,时俊家具赂取其原案藏之,今不存矣。”余尝得当时行遣省札,考其狱词所坐,一时煅炼文致之词,然犹不过如此,则飞之冤可见矣。今录于后:

    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状
    准尚书省札子:张俊奏:张宪供通,为收岳飞处文字后谋反,行府已有供到文状。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闻奏。
    今勘到: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阆州观察使髙阳关路马歩军使副都总管、御前军都统制、权副都统、节制鄂州军马张宪,僧泽一,右朝议大夫、直秘阁、添差广南东路安抚司参议官于鹏,右朝散郎、添差通判兴化军孙革,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提举醴泉观岳云,省荫人智浃,承节郎、进奏官王处仁,从议郎、新授福州专管巡捉私盐蒋世雄,及勘证得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岳飞所犯。内:
    岳飞——因为探报得金人侵犯淮南,前后十五次乃受亲札令指挥,策应措置战事,而坐观胜负,又逗留不进。及因董先、张宪问张俊军马如何怎生地?言之道:“都败了回去也。”便乃指斥乘舆,向张宪、董先道:“你只将一万人已跎踏了!”及因罢兵权后,又令孙革写书与张宪,令“措置别作擘画”,又令“看讫焚之”,又令张宪虚申“报四太子大兵前来侵犯上流”。自是之后,张宪商议,待反背而据襄阳,及把截江岸两下,令虏官私舟船。俟又累次令孙革奏报不实,及制勘虚妄等罪。
    除罪轻,及“指斥乘舆,情理相切害者,斩。”系罪重外,法寺称:《律》:“有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其岳飞,合依斩刑私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
    看详:岳飞坐拥重兵,于两军未解之间,十五次被受御笔,拜遣中使督兵,逗留不进;及如此时辄对张宪、董先指斥乘舆,情理相切害者;又说张宪、董先,跎踏张俊、韩世忠人马;及移书与张宪,令“措置别作擘画”,致张宪意待谋反,据守襄阳等处作过。委是情理深重。——《敕》:“罪人情重法轻,奏裁。”
    张宪——为收岳飞书,令宪“别作擘画”,因此,张宪谋反,要提兵占据襄阳,投拜金人,因王俊不允顺,方有“无意作过”之言;并知岳飞指斥切害,不告;并依随岳飞虚申“无粮,进兵不得”;及依于鹏书申岳飞之意,令妄申探报,不实;及制勘虚妄。
    除罪轻外,法寺称:《律》:“谋叛绞。”其张宪,合于绞刑私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仍合依例追毁出身以来告敕文字,除名。本人犯私罪,绞。举官见行取㑹,候到,别具施行。
    岳云——为冩《咨目》与张宪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擘画”,因此,致张宪谋叛。
    除罪轻次等外,法寺称:《敕》:“传报朝廷机密事,流三千里,配千里,不以荫论。”《敕》:“刺配比徒三年,本罪徒以上通比,满六年比加役流。”《律》:“五品,犯流以下,减一等。”其岳云,合比加役流私罪断:官减外,徒三年,追一官,罚铜二十斤入官,勒停。
    看详:岳云因父罢兵权,辄敢交通主兵张宪,节次催令“得与心腹兵官擘画”,因此致张宪提兵谋叛;及传报朝廷机密,惑乱军心,情重奏裁。岳云犯私罪徒。举官见行取㑹,候到,别具施行。
    于鹏——为所犯虚妄,并依随岳飞冩《咨目》与张宪等,妄说岳飞出使,并令张宪妄供探报。
    除罪轻外,法寺称:《𠡠》:“为从不配律五品犯流罪减一等。”于鹏,合徒三年私罪:官减徒二年半,追一官,罚铜十斤入官,勒停。情重奏裁。于鹏犯私罪徒。举官见行取㑹,候到,别具施行。
    孙革——为依随岳飞冩《咨目》与张宪,称“措置擘画”等语言,并节次依随岳飞申奏朝廷,不实。
    除罪轻外,法寺称:《律》:“奏事不实,以违制论,徒二年。”《律》:“共犯罪徒,减一等。”其孙革,合徒一年半;私罪官减外,徒一年。合追见任右朝散郎一官。官诰文字当徒一年,勒停。情重奏裁。孙革犯私罪徒。举官见行㑹,侯到,别具施行。
    王处仁——为知王贵申奏朝廷张宪背反,供伸岳飞,并说与蒋世雄。寺称:《𠡠》:“传报漏泄朝廷机密事,流三千里,配千里。应罪刺配比徒三年,本罪徒以上通比,满六年加徒流。”官当准徒六年。其王处仁,各于比加徒流私罪断:合追见任承节郎并历任承信郎共两官。官诰文字当徒三年,据案别无官,当更罚铜八十斤入官,勒停。情重奏裁。王处仁犯私罪流。举官见行㑹问,候到,别作施行。
    蒋世雄——为见王处仁说,王贵申奏朝廷张宪待背叛事,岳飞处覆。
    除罪轻外,法寺称:《律》:“传报漏泄朝廷机密事,流三千里,从减一等。”其蒋世雄,合徒三年私罪断:官减外徒二年半,合追从议郎、秉义郎两官。官诰文字当徒二年。馀半年,更罚铜十斤入官,勒停。情重奏裁。蒋世雄犯私罪徒,举官见行㑹问,候到,别具施行。
    僧泽一——为制勘虚妄,并见张宪等待背叛,向张宪言:“不如先差两队甲马防守总领运使衙门”,并欲与张宪诈作枢密院札子,发兵过江;及要模刻枢密院印文。
    除罪轻外,法寺称:《律》:“谋叛者绞,从减一等。”其僧泽一,合流三千里私罪断:合决脊杖二十,本处居住一年。役满日放仍合下本处,照僧人犯私罪流还俗条施行。情重奏裁。
    智浃——为承岳云使令,要将书与张宪等,拜受岳云金、马,令智浃将书与张宪等,共估钱三百二贯足。
    除罪轻外,法称:《律》:“坐赃致罪十疋,徒一年。十疋加一等罪,止徒三年。”谓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七品官子孙,犯流罪以下,听赎。其智浃,合徒三年。赃罪赎铜六十斤。情重奏裁。
    小贴子:据《贴黄》称:“契勘岳飞次男岳雷,系岳飞一处送下,今来照证得岳雷别无干渉罪犯縁由,为岳飞故节饮食成病,依《律》合召家人入侍。已就令岳雷入侍看觑。候断下案内人。所有岳雷亦乞一就处分降下。”
    又小贴子称:“所有僧泽一合下本处依条施行。”
    又小贴子称:“契勘数内于鹏见行湖北转运司根究银绢等四百万,合下所属照㑹,后根究归着日,即乞依今之所断指挥施行。”
    又小贴子称:“看详:岳飞、张宪所犯情重,逐人家业并家属合取自朝廷指挥拘籍施行。”
    看详:岳飞等所犯,内岳飞私罪斩,张宪私罪绞,并系情理所重;王处仁私罪流,岳云私罪徒,并系情理所重;蒋世雄、孙革、于鹏私罪徒,并系情理稍重;无一般例。奉圣㫖根勘,合取㫖裁断。
    有㫖: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断,仍多差兵将防䕶。馀依断。于鹏、孙革、蒋世雄、王处仁除名。内:于鹏、孙革永不收叙,于鹏送万安军、孙革送浔州、王处仁送连州、蒋世雄送梧州,并编管。僧泽一决脊杖二十、刺面、配三千里外州军牢城,小分收管。智浃决臂杖二十、送二千里外州军编管。岳飞、张宪家属,分送广南、福建路州军拘管,月具存亡奏闻。编管人并岳飞家属,并令杨沂中、俞俟;其张宪家属,令王贵、汪叔詹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并上路。岳飞、张宪家业籍没入官,委俞俟、汪叔詹逐一抄札,具数尚书省。馀依大理寺所申并小贴子内事理施行。仍出榜晓谕:应縁上件公事之人,一切不问,亦不许人陈告,官司不得受理。
    1. 原文“王仲元”,惟王明清,字仲言,故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