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墓志铭 庐陵文钞
卷二十九 墓志铭
卷三十 墓表 
  • Documentation for the TextInfo template.版本信息

卷二十九•墓志铭

江邻几墓志铭

君讳休复,字邻几。其为人外若简旷,而内行修饬,不妄动于利欲。其强学博览,无所不通,而不以矜人,至有问辄应,虽好辩者不能穷也,已则默若不能言者。其为文章淳雅,尤长于诗,淡泊闲远,往往造人之不至。善隶书,喜琴、弈、饮酒。与人交,久而益笃。孝于宗族,事孀姑如母。

天圣中,与尹师鲁、苏子美游,知名当时。举进士及第,调蓝山尉,骑驴赴官,每据鞍读书,至迷失道,家人求得之,乃觉。历信、潞二州司法参军,又举书判拔萃,改大理寺丞,知长葛县事,通判阆州。以母丧去职,服除,知天长县事,迁殿中丞。又以父忧终丧。献其所著书,召试,充集贤校理,判尚书刑部。

当庆历时,小人不便大臣执政者,欲累以事去之。君友苏子美,杜丞相婿也,以祠神会饮得罪,一时知名士皆被逐。君坐落职,监蔡州商税。久之,知奉符县事,改太常博士、能判睦州,徙庐州,复得集贤校理,判吏部南曹、登闻鼓院,为群牧判官,出知同州,提点陕西路刑狱,入判三司盐铁勾院,修起居注,累迁刑部郎中。

君于治人,则曰:“为政所以安民也,无扰之而已。”故所至,民乐其简易。至辨疑折狱,则或权以术,举无不得,而不常用,亦不自以为能也。君所著书,号《唐宜鉴》十五卷,《春秋世论》三十卷,文集二十卷。又作《神告》一篇,言皇嗣事,以谓皇嗣,国大事也,臣子以为嫌而难言,或言而不见纳,故假神告祖宗之意,务为深切,冀以感悟。又尝言昭宪太后杜氏子孙宜录用。故翰林学士刘筠无后,而官没其赀,宜为立后,还其赀,刘氏得不绝。君之论议颇多,凡与其游者,莫不称其贤,而在上位者久未之用也。自其修起居注,士大夫始相庆,以为在上者知将用之矣,而用君者亦方自以为得,而君亡矣。呜呼,岂非其命哉!

君以嘉祐五年四月乙亥,以疾终于京师,即以其年六月庚申,葬于阳夏乡之原。君享年五十有六。方其亡恙时,为理命数百言,已而疾且革,其子问所欲言,曰:“吾已著之矣。”遂不复言。

曾祖讳浚,殿中丞,赠驾部员外郎;妣李氏,始平县太君。祖讳日新,驾部员外郎,赠太仆少卿;妣孙氏,富阳县太君。考讳中古,太常博士,赠工部侍郎;妣张氏,仁寿县太君。夫人夏侯氏,永安县君,金部郎中彧之女,先君数月卒。子男三人:长曰懋简,并州司户参军;次曰懋相,太庙斋郎;次曰懋迪。女三人,长适秘书丞钱衮,馀尚幼。

君姓江氏,开封陈留人也。自汉尞阳侯德,居于陈留之圉城,其后子孙分散,而君世至今居圉城不去。自高祖而上七世,葬圉南夏冈;由太父而下三世,乃葬阳夏。铭曰:

彼驰而我后,彼取而我不。岂用力者好先,而知命者不苟。嗟吾邻几兮,卒以不偶。举世之随兮,君子之守。众人所亡兮,君子之有。其失一世兮,其有不朽。惟其自以为得兮,吾将谁咎?

黄梦升墓志铭

予友黄君梦升,其先婺州金华人,后徙洪州之分宁。其曾祖讳元吉,祖讳某,父讳中雅,皆不仕。黄氏世为江南大族,自其祖父以来,乐以家资赈乡里,多聚书以招延四方之士。梦升兄弟皆好学,尤以文章意气自豪。

予少家随,梦升从其兄茂宗官于随。予为童子,立诸兄侧,见梦升年十七八,眉目明秀,善饮酒谈笑,予虽幼,心已独奇梦升。

后七年,予与梦升皆举进士于京师。梦升得丙科,初任兴国军永兴主簿,怏怏不得志,以疾去。久之,复调江陵府公安主簿。时予谪夷陵令,遇之于江陵。梦升颜色憔悴,初不可识,久而握手嘘嚱,相饮以酒,夜醉起舞,歌呼大噱,予益悲梦升志虽衰,而少时意气尚在也。

后二年,予徙乾德令,梦升复调南阳主簿,又遇之于邓。间常问其平生所为文章几何,梦升慨然叹曰:“吾已讳之矣。穷达有命,非世之人不知我,我羞道于世人也。”求之不肯出,遂饮之酒。复大醉,起舞歌呼,因笑曰:“子知我者!”乃肯出其文。读之博辩雄伟,其意气奔放,若不可御。予又益悲梦升志虽困,而文章未衰也。

是时谢希深出守邓州,尤喜称道天下士,予因手书梦升文一通,欲以示希深。未及,而希深卒,予亦去邓。后之守邓者皆俗吏,不复知梦升。梦升素刚,不苟合,负其所有,常怏怏无所施,卒以不得志死于南阳。梦升讳注,以宝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卒,享年四十有二。其平生所为文,曰《破碎集》、《公安集》、《南阳集》,凡三十卷。娶潘氏,生四男二女。将以庆历四年某月某日,葬于董坊之先茔,其弟渭泣而来告曰:“吾兄患世之莫吾知,孰可为其铭?”予素悲梦升者,因为之铭曰:

予尝读梦升之文,至于哭其兄子庠之词曰“子之文章,电激雷震。雨雹忽止,阗然灭泯”,未尝不讽涌叹息而不已。嗟夫梦升,曾不及庠。不震不惊,郁塞埋藏。孰与其有,不使其施?吾不知所归咎,徒为梦升而悲。

张子野墓志铭

吾友张子野既亡之二年,其弟充以书来请曰:吾兄之丧,将以今年三月某日葬于开封,不可以不铭,铭之莫如子宜。”呜呼!予虽不能铭,然乐道天下之善以传焉,况若吾子野者,非独其善可铭,又有平生之旧、朋友之恩与其可哀者,皆宜见于予文,宜其来请于予也。

初,天圣九年,予为西京留守推官,是时,陈郡谢希深、南阳张尧夫与吾子野,尚皆无恙。于时一府之士,皆魁杰贤豪,日相往来,饮酒歌呼,上下角逐,争相先后以为笑乐,而尧夫、子野退然其间,不动声气,众皆指为长者。予时尚少,心壮志得,以为洛阳东西之冲,贤豪所聚者多,为适然耳。其后去洛,来京师,南走夷陵,并江汉,其行万三四千里,山砠水厓,穷居独游,思从曩人,邈不可得。然虽洛人至今皆以谓无如向时之盛,然后知世之贤豪不常聚,而交游之难得为可惜也。初在洛时,已哭尧夫而铭之,其后六年,又哭希深而铭之;今又哭吾子野而铭之。于是又知非徒相得之难,而善人君子欲使幸而久在于世,亦不可得,呜呼,可哀也已!

子野之世:曰赠太子太师讳某,曾祖也;宣徽北院使、枢密副使、累赠尚书令讳逊,皇祖也;尚书比部郎中讳敏中,皇考也。曾祖妣李氏,陇西郡夫人;祖妣宋氏,昭化郡夫人,孝章皇后之妹也;妣李氏,永安县太君。

子野家联后姻,世久贵仕,而被服操履甚于寒儒。好学自力,善笔札。天圣二年举进士,历汉阳军司理参军、开封府咸平主簿、河南法曹参军。王文康公、钱思公、谢希深与今参知政事宋公,咸荐其能,改著作佐郎,监郑州酒税、知阆州阆中县,就拜秘书丞,秩满,知亳州鹿邑县。宝元二年二月丁未,以疾卒于官,享年四十有八。子伸,郊社掌坐,次从,次幼未名。女五人,一适人矣。妻刘氏,长安县君。

子野为人,外虽愉怡,中自刻苦,遇人浑浑不见圭角,而志守端直,临事果决。平居酒半,脱冠垂头,童然秃且白矣。予固已悲其早衰,而遂止于此,岂其中亦有自得者邪?

子野讳先,其上世博州高堂人,自曾祖已来,家京师而葬开封,今为开封人也。铭曰:

嗟夫子野,质厚材良。孰屯其亨?孰短其长?岂其中有不自得,而外物有以戕?开封之原,新里之乡,三世于此,其归其藏。

薛质夫墓志铭

故大理寺丞薛君直孺,字质夫,资政殿学士,赠礼部尚书简肃公之子,母曰金城郡夫人赵氏。质夫生四岁,为殿直公为参知政事,拜大理评事,迁将作监丞。景祐元年,公薨,天子推恩于其孤,拜大理寺丞。公以忠直刚毅显于当世,质夫为名臣子,能纯俭谨饬,好学自立,以世其家。公葬绛州,质夫自京师杖而行哭至于绛州,行路之人皆哀嗟之。

质夫少多病,后公六年以卒,享年二十有四。初娶向氏,某人之孙,某人之女;再娶王氏,某人之孙,某人之女,皆无子。呜呼!简肃公之世,于是而绝。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此为舜娶妻而言耳,非万世之通论也。不娶而无后,罪之大者可也;娶而无子,与夫不幸短命未及有子而死以正者,其人可以哀,不可以为罪也。故曰孟子之言非通论,为舜而言可也。质夫再娶皆无子,不幸短命而疾病以死,其可哀也,非其罪也。自古贤人君子,未必皆有后,其功德名誉垂世而不朽者,非皆因其子孙而传也。伊尹、周公、孔子、颜回之道著于万世,非其家世之能独传,乃天下之所传也。有子莫如舜,而瞽不得为善人,卒为顽父,是为恶者有后而无益,为善虽无后而不朽。然则为善者可以不懈,为简肃公者可以无憾也。使简肃公无憾,质夫无罪,全其身,终其寿考,以从其先君于地下,复何道哉?

某娶简肃公之女,质夫之妹也。常哀质夫之贤而不幸,伤简肃公之绝世,闵金城夫人之老而孤,故为斯言,庶几以慰其存亡者已。悲夫!铭曰:

死而有祀,四世之间。死而不朽,万世之传。简肃之德,质夫之贤。虽其矣,久也其存。

尹师鲁墓志铭

师鲁,河南人,姓尹氏,讳洙。然天下之士识与不识皆称之曰师鲁,盖其名重当世。而世之知师鲁者,或推其文学,或高其议论,或多其材能。至其忠义之节,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则天下之称师鲁者未必尽知之。

师鲁为文章,简而有法。博学强记,通知古今,长于《春秋》。其与人言,是是非非,务穷尽道理乃已,不为苟止而妄随,而人亦罕能过也。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其所以见称于世者,亦所以取嫉于人,故其卒穷以死。

师鲁少举进士及第,为绛州正平县主簿、河南府户曹参军、邵武军判官。举书判拔萃,迁山南东道掌书记、知伊阳县。王文康公荐其才,召试,充馆阁校勘,迁太子中允。天章阁待制范公贬饶州,谏官、御史不肯言。师鲁上书,言仲淹臣之师友,愿得俱贬。贬监郢州酒税,又徙唐州。遭父丧,服除,复得太子中允、知河南县。赵元昊反,陕西用兵,大将葛怀敏奏起为经略判官。师鲁虽用怀敏辟,而尤为经略使韩公所深知。其后诸将败于好水,韩公降知秦州,师鲁亦徙通判濠州。久之,韩公奏,得通判秦州。迁知泾州,又知渭州,兼泾原路经略部署。坐城水洛与边将异议,徙知晋州。又知潞州,为政有惠爱,潞州人至今思之。累迁官至起居舍人,直龙图阁。

师鲁当天下无事时独喜论兵,为《叙燕》、《息戍》二篇行于世。自西兵起,凡五六岁,未尝不在其间,故其论议益精密,而于西事尤习其详。其为兵制之说,述战守胜败之要,尽当今之利害。又欲训土兵代戍卒,以减边用,为御戎长久之策,皆未及施为。而元昊臣,西兵解严,师鲁亦去而得罪矣。然则天下之称师鲁者,于其材能,亦未必尽知之也。

初,师鲁在渭州,将吏有违其节度者,欲按军法斩之而不果。其后吏至京师,上书讼师鲁以公使钱贷部将,贬崇信军节度副使,徙监均州酒税。得疾,无医药,舁至南阳求医。疾革,凭几而坐,顾稚子在前,无甚怜之色,与宾客言,终不及其私。享年四十有六以卒。

师鲁娶张氏,某县君。有兄源,字子渐,亦以文学知名,前一岁卒。师鲁凡十年间三贬官,丧其父,又丧其兄。有子四人,连丧其二。女一适人,亦卒。而其身终以贬死。一子三岁,四女未嫁,家无馀资,客其丧于南阳不能归。平生故人无远迩皆往赙之,然后妻子得以其柩归河南,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先茔之次。余与师鲁兄弟交,尝铭其父之墓矣,故不复次其世家焉。铭曰:

藏之深,固之密。石可朽,铭不灭。

孙明复先生墓志铭

先生讳复,字明复,姓孙氏,晋州平阳人也。少举进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阳,学《春秋》,著《尊王发微》。鲁多学者,其尤贤而有道者石介,自介而下皆以弟子事之。先生年逾四十,家贫不娶,李丞相迪将以其弟之女妻之。先生疑焉,介与群弟子进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贫贱而欲托以子,是高先生之行义也,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贤名。”于是乃许。

孔给事道辅为人刚直严重,不妄与人,闻先生之风,就见之。介执杖屦侍左右,先生坐则立,升降拜则扶之,及其往谢也亦然。鲁人既素高此两人,由是始识师弟子之礼,莫不叹嗟之,而李丞相、孔给事亦以此见称于士大夫。

其后介为学官,语于朝曰:“先生非隐者也,欲仕而未得其方也。”

庆历二年,枢密副使范仲淹、资政殿学士富弼言其道德经术宜在朝廷,召拜校书郎、国子监直讲。尝召见迩英阁说诗,将以为侍讲,而嫉之者言其讲说多异先儒,遂止。七年,徐州人孔直温以狂谋捕治,索其家得诗,有先生姓名,坐贬监处虔州商税,徙泗州,又徙知河南府长水县,佥署应天府判官公事,通判陵州。翰林学士赵概等十馀人上言,孙某行为世法,经为人师,不宜弃之远方,乃复为国子监直讲。居三岁,以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于家,享年六十有六,官至殿中丞。先生在太学时为大理评事,天子临幸,赐以绯衣银鱼。及闻其丧,恻然,予其家钱十万,而公卿大夫、朋友、太学之诸生相与吊哭,赙治其丧。于是以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葬先生于郓州须城县庐泉乡之北扈原。

先生治《春秋》,不惑传注,不为曲说以乱经。其言简易,明于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于经之本义为多。方其病时,枢密使韩琦言之天子,选书吏,给纸笔,命其门人祖无择就其家得其书十有五篇,录之藏于秘阁。先生一子大年,尚幼。铭曰:

圣既殁经更载焚,逃藏脱乱仅《传》存。众说乘之汩其原,怪迂百出杂伪真。后生牵卑习前闻,有欲患之寡攻群。往往止燎以膏薪,有勇夫子辟浮云。刮磨蔽蚀相吐吞,日月卒复光破昏。博哉功利无穷垠,有考其不在斯文。

南阳县君谢氏墓志铭

予友宛陵梅圣俞来自吴兴,出其哭内之诗而悲曰:“吾妻谢氏亡矣。”丐我以铭而葬焉。予诺之未暇作。居一岁中,书七八至,未尝不以谢氏铭为言,且曰:“吾妻故太子宾客讳涛之女、希深之妹也。希深父子为时闻人,而世显荣。谢氏生于盛族,年二十以归吾,凡十七年而卒。卒之夕,敛以嫁时之衣,甚矣,吾贫可知也!然谢氏怡然处之,治其家,有常法。其饮食器皿虽不及丰侈,而必精以旨;其衣无故新,而浣濯缝纫必洁以完;所至官舍虽庳陋,而庭宇洒扫必肃以严;其平居语言容止,必从容以和。

吾穷于世久矣,其出而幸与贤士大夫游而乐,入则见吾妻之怡怡而忘其忧,使吾不以富贵贫贱累其心者,抑吾妻之助也。吾尝与士大夫语,谢氏多从户屏窃听之,间则尽能商榷其人才能贤否及时事之得失,皆有条理。

吾官吴兴,或自外醉而归,必问曰:‘今日孰与饮而乐乎?’闻其贤者也则悦,否则叹曰:‘君所交,皆一时贤俊,岂其屈己下之耶?惟以道德焉,故合者尤寡。今与是人饮而欢邪?’是岁南方旱,仰见飞蝗而叹曰:‘今西兵未解,天下重困,盗贼暴起于江淮,而天旱且蝗如此!我为妇人,死而得君葬我,幸矣。’其所以能安居贫而不困者,其性识明而知道理多此类。

呜呼!其生也迫吾之贫,而没也又无以厚焉,谓惟文字可以著其不朽。且其平生尤知文章为可贵,殁而得此,庶几以慰其魂,且塞予悲。此吾所以请铭于子之勤也。”

若此,予忍不铭?夫人享年三十七,用夫恩封南阳县君。二男一女。以其年七月七日,卒于高邮。梅氏世葬宛陵,以贫不能归也,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润州之某县某原。铭曰:

高崖断谷兮,京口之原。山苍水深兮,土厚而坚。居之可乐兮,卜者曰然。骨肉归土兮,魂气升天。何必故乡兮,然后为安。

长寿县太君李氏墓志铭

太中大夫、尚书屯田郎中、上柱国王公讳利之夫人,曰李氏。李氏世家湖南,其父讳昭文,官至国子博士,赠工部侍郎。夫人年二十二归于王氏,用夫封隆平县君,后以其子徙封长寿县太君。

夫人为李氏女,事后母,以孝闻。及为王氏妇,以事父母者事其舅姑,其舅姑尝称夫人以诫诸妇曰:“事我者当如此。”又以诫其诸女曰:“为人妇者当如此。”

其为母也,有三男三女。及其老也,鼎为职方员外郎,震太子中舍,复太常博士,三子者皆有才行,而复尤好古有文,闻于当世。女皆有归。孙男六人:曰夷仲、曰虞仲、曰于仲、曰南仲、曰武仲、曰延仲。女五人,一亦归人矣,馀尚幼。夫人享年八十有六,以庆历七年十月十日,终于京兆子复之官舍。用明年二月十七日,合葬于河南洛阳大樊原王公之墓。

夫人于王氏,积行累功,其德备矣,不可以遍书。书其舅姑之所尝称者,以见其为妇之道;书其子之贤而有立,以见其为母之方;书其子孙之众,寿考之隆,以见其勤于其家至于有成,而终享其福之厚。呜呼!于夫人无不足矣,而其子若孙皆曰未也,谓必有以示永久而不没者,庶几以慰无穷之哀,乃来请铭以葬。其子之友庐陵欧阳修为之铭曰:

家成于勤,德隆以寿。归安其藏,以昌厥后。

渤海县太君高氏墓碣

故尚书兵部员外郎、知制诰、知邓州军州事阳夏公之夫人,姓高氏,宣州宣城人也。父讳惠连,官至兵部郎中。母曰广陵县君勾氏。阳夏公讳绛,姓谢氏。夫人有子曰景初、景温、景平、景回。女一早卒,次适上虞县令王存,次适大理寺丞李处厚,次若干人,未嫁。宝元二年,阳夏公卒于邓州,以其年八月某日,葬于某所。后若干年,夫人随其子某官于某州,以某年某月某日卒于官舍,遂以某年某月某日合葬于公之墓。夫人初以夫封文安县君,后以其子封渤海县太君。

谢氏世为名族,而阳夏公尤显闻于时。初,公与予俱官于洛阳,而公之父太子宾客讳涛尚无恙。其子景初、景温方为童儿,景平始生,二三女子皆幼。予日至其家,进拜宾客,见其鬓发垂白,衣冠肃洁,貌厚而气清,寿考君子也。退而与阳夏公游,见其年壮志盛,伟然方为一时名臣。而诸儿女子戏嬉樽席之间者,皆颖发而秀好。

于是时,夫人以孝力事其舅为贤妇,以柔顺事其夫为贤妻,以恭俭均一教育其子为贤母。后二三年,宾客薨于京师。又五六年,阳夏公卒于邓。又十馀年,景初、景温、景平皆以进士及第,景初为某官,景温某官,景平某官。夫人于其舅与夫,为妇之礼备;于其子,立家之道成。享年若干以卒。

呜呼!予始铭宾客,又铭阳夏公,今又书夫人之事于碣,殆见谢氏更一世矣。其为之书也,宜得其详。

北海郡君王氏墓志铭

太常丞致仕吴君之夫人,曰北海郡君王氏,潍州北海人也。皇考讳汀,举明经不中,后为本州助教。夫人年二十三,归于吴氏。天圣元年六月二日以疾卒,享年三十有七。

夫人为人,孝顺俭勤。自其幼时,凡于女事,其保傅皆曰“教而不劳”;组𬘓织絍,其诸女皆曰“巧莫可及”。其归于吴氏也,其母曰“自吾女适人,吾之内事无所助”;而吴氏之姑曰“自吾得此妇,吾之内事不失时”。及其卒也,太常君曰“举吾里中有贤女者,莫如王氏”,于是娶其娣以为继室。而今夫人戒其家曰“凡吾吴氏之内事,惟吾女兄之法是守”,至今而不敢失。

夫人有贤子曰奎,字长文,初举明经,为殿中丞,后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今为翰林学士、尚书兵部员外郎、知制诰。夫人初用子恩,追封福昌县君。其后长文贵显,以夫人为请,天子曰:“近臣,吾所宠也,有请其可不从?”乃特追封夫人为北海郡君。长文号泣顿首曰:“臣奎不幸,窃享厚禄,不得及其母,而天子宠臣以此,俾以报其亲,臣奎其何以报!”当是时,朝廷之士大夫,吴氏之乡党邻里,皆咨嗟叹息曰:“吴氏有子矣。”嘉祐四年冬,长文请告于朝,将以明年正月丁酉,葬夫人于郓州之鱼山。

以书来乞铭夫人生三男,曰奎、奄、胃。今夫人生一男,曰参。女三人。孙男女九人。曾孙女二人。铭曰:

奎显矣,奄早亡,胃与参,仕方强。以一子,荣一乡。生虽不及殁有光,孙曾多有后愈昌。


 卷二十八 墓志铭 ↑返回顶部 卷三十 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