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粤省商团总公所、于十三年五月廿七日、召集全省商团团务会议、各属商团之加入者凡百数十处、并提出议案甚多、除组织联防总分部两案已由代表大会议决外、其馀因会期短促、均未议及、原拟俟参事会开幕后、经一番审查归并、然后议决执行、惟发刊团务会议记时、曾特将此等议案提要辑列、(计开)(一)拟在广州设立联防总部案、(二)拟在各区设立联防分部案、(三)提议购置武装巡舰案、(四)拟促成水上商团以资联络案、(五)筹设团军制弹厂案、(六)设法补充团军枪械案、(七)筹备经费案、(八)拟由总部订定赏恤条例案、(九)提议一团军制服旗帜证章案、(十)拟于各属遍设团军交通电话案、(十一)拟组织商团日刊或周刊案、(十二)提议鼓吹劝导各属办团案、(十三)拟组织商团学校或军事讲习所案、(十四)提议规定团军编制案、(十五)拟联络各乡团案、(十六)拟由总部发给全省团军枪照案、(十七)筹设商团公立银行案、(十八)拟于各团分瞭望台炮垒等军备案、其馀各属商团之特别提案,其规模可观者凡四十处、此四十种议案、不啻为商团联防将来进行之标准、与议会之提案无异、而其中有一空前绝后之提案、主张此后救粤责任、由商团负起、其中规画、是可为广东平民政治运动史压卷之作、兹特录之如次、

陈廉伯主席

主席言全省商团联防应如何组织请众讨论

第五号桂洲代表起全省商团联防办法宜先定大纲大纲定后然后再将案付审查

第七号民乐市代表和议

主席以桂洲代表之说付表决全体起立赞成遂通过

第二号塱心代表起言今日讨论大纲须分明联合与统一两种办法本席主张先要统一自然联合

第八号齐杏代表主张统一办法以省城商团为总团各属商团为分团分为二级制第三号曲江代表起言今日规定大纲宜行联合制

第四十五号常平代表起言联合与统一均不适用宜行共和统一制较为妥善

第七十四号乐从代表起言今日宜商乡联团联为一气以厚势力

第七十三号伦教代表起言本席主张行委员制有事时由各委员议决施行

第四十八号九江代表起言商团与军人无异必须统一始有统辖若不统一则不成军矣本席主张统一

(十四)每日依时开会以代表入席过半数即开议如案经表决时时未到或迟到者均作为默认

(十五)此次会议期内或因议案太多至第五日倘未议毕倘经多数表决得延长会期

拟组织粤省商团联团自衙章程议案(顺德乐从商团献)

物质公性、本不并容、但人固有灵以生、德让苟非绝对异号、反不显其相拒之性,故歹之殊、勇懦攸判、迹其胜败之数、治乱隐伏、纵古今而横地球、实无有能颠破其理也、我中国乱、至斯极矣、我商人之受痛、亦以此时为最苦、蒭狗鱼肉、蝼蚁虫沙、莫之或惜、今兹计。为/痛复思痛、觉十馀年我商人亦可谓能砥柱中流、屹立不倚、然此时四境压迫、有如神针欲倒、乃为是变计、欲障佃东之、盖歹人如流液质、而我商人为固定体、流质若洪水、定体若堤防耳、若夫宣房瓠子之决、沉弃几许璧马、终无补于播徙流离、迫而为钱塘射潮之举、为一体计。为全身计、宜可共谅于天下、而莫敢予毒、其实制造国家之道、亦于是乎在、谨贡蒭议、请正高明、

(甲)正谊

依据左之正义、有欲打击予之抱持者、即认其对敌、可以出于一战、

(一)我商人之两肩、对于各种义务、已担任尽力至极、实不能再加以重压、

(一)我商人所居系处第三者之地位,其依据正义行动、系本乎自决自动。而无一毫被动的原因、

(一)我商人于国家机体中、系最好的份子、有如物体迸碎时、此长好份子、当须保留、更不能隔断其与他之良份子、互相结构、以造此物体、

(一)我商人依据正义行动、实出于应时势之邀求、于中国数千年来、此为开始第一幕。质言之即本其绝对民权民生自治联治之论标、已毫为走作而不容有别个之批评、且应享受别个之赞助、

(乙)组织

依以前之正义、而谋以后之行动、不得不为正式之解决、此篇组织、因是以生、

第一章拟建罹粤东全省商团联团自卫总公所、职员如次、联团总长一员、副长二员、文牍○员、书记员、庶务员、稽查员、杂役员、常驻卫兵一排、 本总公所设置评议部、评议员名、(评议员由各商团举出、按团友多寡、以定举出之数、大约以报到团军有三百名或二百名以下者、得例派出一员、数在三百以上者、依例增泒、其各员薪水伕马费、拟由各商团自行供给、各员宜常川驻省、(筹款章程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