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大光报)

瞬告破裂之扣械潮,今己解决矣。就双方所订之条约观̆政府得告胜利乎。抑商民已告胜利号:陈廉伯陈恭受之通传悔过压及商民须报效五十万元军费。则为政府已告胜利矣̆然商图志在完全得械及总部成立/两问题。皆已达到又商民方面亦告胜利的就吾人观测。此次解决之结果官民两方皆未得若何之胜利也。政府以雷霆万钧之力。对付商民拼令强悍卒。蹂躏全市而不顾乂谓两陈通造反予以封产通缉。商民处此已如山压一卵莫敢与抗̆于此令两陈戴。合商民缴五十万车费~是犹以牛刀割鹈也。以牛刀割鸡而硭刃不鲀今政府乃以摧残蹂躏手段。所得亦仅五十万。亦仅两陈之一张堂拥护文。其亦足以自豪耶。

夫政府之威权非可以滥用也所用者一。而收功什百。则或强勉一为之。若所用什百、而收功不及一。则政府之威权。亦悉等于零。自是而后。事变或更有大于扣械案者。政府所施以对付之方。亦大感黔驴技尽。而亦非商民所甚畏。则亦有如廖仲恺所计划实行蹂躏实行杀戮而已。然廖氏己拟分令强徒悍卒占有商场。而商民不惧以手令杀竞先。而商民又不惧则氏将奈何—以是观。政府虽用如此大力所得亦仅此而已。叉何不于未决裂未翻脸以前。筹一和缓之办法使双方皆获完满之解决也。

不宁唯是。此次调停扣械风潮。出于政府与商民犹可言也飞而出于外军之军长司令。而出于外军军长司令/拟以武力为调停。政府初不纳绅士商民之条件。独慑于客军威以全权。“前此七条件本有报效二十万军费之说。中山先生一见同此条欸。即谓讲更无言和之馀地。七条件遂无形推翻。今二十万与五十万。犹五十步之与百步耳。然据昨日省报载中山亦不受此款矣”若容纳前次之调停。可谓为出自人民公意,此次则以外示威。促成和局。此后外之在学。且得商民之好感政府自处义何如也。

若夫商民方面生杀予夺本无如政府何。但此后军械纵得发还。而须受政府之节制已失自动保卫之能力。经此次风潮后。廖仲恺已有工团军农国军之组织。借成立谋以与商团对抗者已大有人在。吾纯洁之农工商民。乃因此次风潮。而有分裂/趋势是此次之风潮虽告弭息。而未来之祸变。足以促成共产之惨剧者。适以此日为酝酿之开端而已。

嗟夫时至今日。本为西南发展之大好时机。爱中山者当如何鞭策驽钝。楣与驰驱中原而犹鴂愁相宇̆坐受共产党人之煽惑。即如此风潮、中山初意亦既许程潜照不欲更起波澜乃仲恺与共产党人教之。便忽强硬。几酿剧变。然则廖氏与储佥壬。实为学人之大思。不去。吾民有安枕之一日耶。可慨也已。

(按此指第一次罢市调和解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