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暴动与工会
作者:恽代英
1928年
本作品收录于《红旗
 1928年初在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刊物《红旗》上发表。

      广东有几百个工会。在这次暴动中,苏维埃政府没有将权力交给工会去做许多事情,所以没有能将全广州的工人、店员与一般贫民都发动起来。

      苏维埃政府宣布要做许多事,但自己的精力顾不到,又没有正式布告将权力交给各工会去做,这实在是一个错误。

      应当明白允许各工会有权捉拿枪毙他们所知道的反动派。那便不会仅零星捉拿一百余反动派,而且不会都送到公安局里,以至于没有处置的办法。

      应当明白允许各工会对于他们所需要的房屋或粮食用品,有权自由没收征发。对于大工厂、大商店、银行、钱庄,亦有权代苏维埃政府没收保管。那便不至使许多应没收的资本家财产都轻轻放过,而工人仍旧没有钱用,没有饭吃。

      应当明白允许各工会干涉商店,严厉禁止商店闭门罢市,顽梗不服干涉的,工会有权没收其店铺,枪杀其店东,那便不至在暴动中感觉一般商人消极反抗的困难。

      应当明白允许各工会向苏维埃政府领取枪枝,去做上述的工作。那是苏维埃政府所宣布要做的事,不愁不一件件的都做到。

      因为不能这样做,以致广州市的工人、店员及一般贫民,虽然有两三万人参加暴动,大部分群众仍旧没有起来,反动势力能重新攻入广州,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记着这个教训,在暴动中必须将权力交给下层工会、农会,以发动广大的工农群众。胜利是必然的,只要有广大的工农群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