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河南参军郑诜虢州朱阳县丞郭仙舟为道士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4

    观其文理。是崇道法,至于时用,不切事情。宜各从所好,并罢官,度为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