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6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15届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温国辉
    2019年1月7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市政府令第98号公布,根据市政府令第132号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