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 崇文总目
附录

《欧阳文忠公事迹》︰

先公在馆职日,与同时诸公𠔏撰《崇文总》。

《欧阳文忠公年谱》二条︰

景祐元年闰六月乙酉,试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充镇南军节度掌书记、馆阁校勘。三馆、秘阁所藏书多脱谬,七月甲辰,诏委官编定,仿《开元四部》,著为总目,公预焉。
庆历元年十二月己丑,《崇文总目》成,改集贤校理。

《郡斋读书志》︰二条。

《崇文总目》一卷。右皇朝崇文院书目也。隋嘉则殿书三十六万卷,至唐散失已多。崇文书比之唐,十得二三而已。自经丙午之乱,存者无几矣。
《崇文总目》六十四卷。皇朝王尭臣等撰。书刊正讹谬,条次之,凡四十六类,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康定三年景祐中,诏张观、李若谷、宋庠取昭文、史馆、集贤、秘阁书成。尭臣及提举官聂冠卿、郭稹加阶邑,编修官吕公绰、王洙、刁约、欧阳修、杨仪、陈经各进秩有差。《国史》谓书录自刘向至母煚所著皆不存,由是古书难考,故此书多所谬误。
侗按︰此条后《通考》引晁氏说,今本《读书志》无此文。

《通志》︰《蓺文略》一条,《校雠略》一条。

《崇文总目》六十六卷,王尭臣等撰。
《崇文总目》,众手为之,其间有两类极有条理,古人不及,后来无以复加也。道书一类有九节,九节相属而无杂揉。又杂史一类,虽不标别,然分上下二卷,即为二家,不胜冗滥。及睹《崇文》九节,正所谓大热而濯以清风也。杂史一家,《隋》《唐》二《志》皆不成条理。今观《崇文》之作,贤于二《志》远矣。此二类往往是一手所编,惜乎当时不尽以其书属之也。

《宋两朝蓺文志》︰

祖宗藏书之所曰三馆、秘阁,在左昇龙门北,是为崇文院。自建隆至祥符著录,总三万六千二百八十卷。八年,馆阁火,移寓右掖门外,谓之崇文外院,借太清楼本补写,既多损蠧,更命缮还。天圣三年,成万七千六百卷,归于太清。九年冬,新作崇文院,馆阁复而外院废,时增摹写书史,专事全缉。景祐初,命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编四库书,判馆阁官覆视录校。二年,上经、史八千四百二十五卷。明年,上子、集万二千三百六十六卷,差赐官史器币。诏求逸书,复以史有谬滥不全,始命定其存废。因仿《开元四部录》为《崇文总目》。庆历初,成书凡二万六百六十九卷,然或相重,亦有可取而误弃不录者。见《玉海‧蓺文类》。

《续资治通鉴长编》︰二条。

景祐元年闰六月辛酉,命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编三馆、秘阁书目。仍命判馆阁盛度、章得象、石中立、李仲容覆视之。
庆历元年十二月己丑,翰林学士王尭臣等上新修《崇文总目》六十卷。景祐初,以三馆、秘阁所藏书,其间亦有谬滥及不完者,命官定其存废,因仿《开元四部录》为《总目》,至是上之。所藏书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然或相重,亦有可取而误弃不录者。

《淳熙中兴馆阁书目》︰

《崇文总目》六十六卷,当考。见《玉海‧蓺文类》。
侗按︰此条疑有脱误。

《宋国史志》︰

《崇文总目》六十六卷,《叙录》二卷,多所谬误。见《玉海‧蓺文类》。

《直斋书录解题》︰

《崇文总目》一卷。景祐初,学士王尭臣同聂冠卿、郭稹、吕公绰、王洙、欧阳修等撰定,凡六十六卷。诸儒皆有论议,《欧公文集》颇见数条。今此惟六十六卷之目耳,题云“绍兴改定”。

《皇宋事实录苑》︰

《崇文总目》六十七卷。

《玉海》︰《蓺文类》一条,《宫室类》一条。

庆历元年十二月己丑,翰林学士王尭臣等上新修《崇文总目》六十卷。〖原注〗︰尭臣与聂冠卿、郭稹、吕、公绰、王洙、欧阳修等撰,以四馆书并合著录。其书总数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自太祖平定四方,天下之书悉归藏室。太宗、真宗访求遗逸,小则偿以金帛,大则授之以官;又经书未有板者,悉令刊刻,由是大备。起秘阁,贮之禁中。景祐元年闰六月,以三馆、秘阁所藏有缪滥不全之书。辛酉,命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将馆阁正副本书看详,定其存废,伪谬重复,并从删去;内有差漏者,令补写校对;仿《开元四部录》,约《国史‧艺文志》,著为目录;仍令翰林学士盛度等看详。至是上之。
景祐中,编次《崇文总目》。先是,诏置编定编校一员,据《崇文院总目》,刊正补写。至是,写校毕,凡黄本六千四百九十六卷,白本二千九百五十四卷,上之。

《词学指南》︰

文籍卷帙不同者,如《崇文总目》、《中兴馆阁书目》当参考。

《宋史‧艺文志》︰二条。

王尭臣、欧阳修《崇文总目》六十六卷。
仁宗既新作崇文院,命翰林学士张观等编四库书,仿《开元四部录》为《崇文总目》,书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神宗攺官制,遂废馆职,以崇文院为秘书省,秘阁经籍图书以秘书郎主之;编辑校定,正其脱误,则主于校书郎。𡽪宗时,更《崇文总目》之号为《秘书总目》。

《文献通考》︰四条。

《崇文总目》六十四卷。
景祐初,命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郊编四库书,判馆阁官覆视录校。二年,上经、史八千四百二十五卷;明年,上子、集万二千三百六十六卷。差赐官吏器币,就宴辅臣、两制、馆阁官,进管𡱈内侍官一等。诏购求逸书,复以书有谬滥不完,始命定其存废,因仿《开元四部录》为《崇文总目》。庆历初,成书,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然或相重,亦有可取而误弃不录者。
大观四年,秘书监何志同言︰“庆历间,尝命儒臣集四库为籍,名曰《崇文总目》,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政和七年,校书郎孙觌言︰“太宗皇帝建崇文殿为藏书之所。景祐中,仁宗皇帝诏儒臣即秘书所藏编次条目所得书,以类分门,赐名《崇文总目》。神宗皇帝以崇文院为秘书,厘正官名,独四库书尚循《崇文》旧目。顷因臣僚建言访求遗书,今累年所得《总目》之外,凡数百家,几万馀卷。乞依景祐故事,诏秘书省官,以所访遗书,讨论𢰅次,增入《总目》,合为一书。乞别制美名,以更《崇文》之号。”廼命觌及著作佐郎倪涛、校书郎汪藻、刘彦通𢰅次,名曰《秘书总目》。

《天一阁书目》︰

《崇文总目》六十六卷,宋王尭臣等编次。

《曝书亭书目》︰

《崇文总目》六十六卷,宋王尭臣等撰。

《经义考》︰

按︰《崇文总目》,当时撰定诸儒皆有论说,凡一书大义,必举其纲,法至善也。其后若《郡斋读书志》、《书录解题》等编,咸取法于此,故虽书有亡失,而后之学者览其目录,犹可想见全书之本末焉。乃夹漈郑氏持论,谓《崇文目录》每书之下必著说,据标类自见,何用更为之说,又何用一一强为之说,使人意怠。于是绍兴中攺定此书,仅存六十六卷之目,悉去论说。书之散佚者,遂无由知撰述之本旨矣。幸而尚存其概者,则鄱阳马氏之功也。

《曝书亭集》︰

《崇文总目》六十六卷,予求之四十年不获。归田之后,闻四明范氏天一阁有藏本,以语黄冈张学使,按部之日,传钞寄予。展卷读之,祗有其目,当日之叙释无一存焉。乐平马氏《经籍考》述郑渔仲之言,以排比诸儒,每书之下,必出新意著说,嫌其文繁无用。然则是书因渔仲之言,绍兴中从而去其叙释也。书籍自刘《略》、荀《簿》、王《志》、阮《录》以来,不仅条其篇目而已,必稍述作者之旨,以诏后学。故赞《七略》者,或美其剖判艺文,或称其略叙洪烈。其后殷淳则有《叙录》,李肇则有《释题》,必如是而大纲粗举。若尽去之,是犹存虎豹之鞟,与犬羊何别欤?《唐志》十九家,《宋志》六十八部,今存者几希。赖有是书,学者获睹典籍之旧观。《欧阳子集》收《总目叙释》一卷,馀则马氏志间引之。辞不费,而每书之本末具见,法至善矣。渔仲徒恃己长,不为下学后觉之地,此谓君子一言以为不知者也。

《南宋杂字诗引用书目》︰

《崇文总目》,欧阳修等撰。

《道古堂文集》︰

《崇文总目》凡六十六卷,其叙乃当时诸臣分撰,欧公《居士集》中祗二十三类,馀则无可考矣。竹垞检讨谓删去解题,始于郑夹漈作《通志略》,非也。马贵与𢰅《通考》、王伯厚著《玉海》,生后夹漈百馀年,其书皆引证其说。嘉定七年,武夷蔡骥刻《列女传》,首简亦引此书,则知此书在宋时原未有阙。后世传钞者,畏其繁重,乃率意删去耳。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崇文总目》十二卷,宋王尭臣等奉敕撰,盖以四馆书并合著录者也。宋制,以昭文、史馆、集贤为三馆。太平兴国三年,于左升龙门东北建崇文院,谓之三馆新修书院。端拱元年,诏分三馆之书万馀卷别为书库,名曰秘阁,以别贮禁中之籍,与三馆合称四馆。景祐元年闰六月,以三馆及秘阁所藏或谬滥不全,命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等看详,定其存废,讹谬者删去,差漏者补写。因诏翰林学士王尭臣、史馆检讨王洙、馆阁校勘欧阳修等校正条目,讨论撰次,定著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分类编目,总成六十六卷,于庆历元年十二月己丑上之,赐名曰《崇文总目》。后神宗攺崇文院曰秘书省,𡽪宗时,因攺是书曰《秘书总目》。然自南宋以来,诸书援引,仍谓之《崇文总目》,从其朔也。李焘《续通鉴长编》云《崇文总目》六十卷。《麟台故事》亦同。《中兴书目》云六十六卷。江少虞《事实类苑》则云六十七卷。《文献通考》则云六十四卷。《宋史‧蓺文志》则据《中兴书目》作六十六卷。其说参差不一。考原本于毎条之下具有论说,逮南宋时郑樵作《通志》,始谓其文繁无用,绍兴中遂从而去其叙释。晁公武《读书志》、陈振孙《书录解题》著录,皆云一卷。是刊除叙释之后,全本已不甚行。南宋诸家或不见其原书,故所记卷数各异也。考《汉书‧蓺文志》本刘歆《七略》而作,班固已有自注。《隋书‧经籍志》参考《七录》,互注存佚,亦沿其例。《唐书》于作者姓名不见纪传者,尚间有注文,以资考核。后来得略见古书之崖略,实缘于此,不可谓之繁文。郑樵作《通志二十略》,务欲凌跨前人,而《蓺文》一《略》非目睹其书,则不能详究原委。自揣海滨寒畯,不能窥中秘之全,无以驾乎其上,遂恶其害己而去之。此宋人忌刻之故智,非出公心。厥后托克托等作《宋史‧蓺文志》,纰漏颠倒,瑕隙百出,于诸史志中最为丛脞,是即高宗误用樵言删除叙释之流弊也。宋人官私书目存于今者四家,晁氏、陈氏二目,诸家藉为考证之资;而尤袤《遂初堂书目》及此书则若存若亡,几希湮灭,是亦有说无说之明效矣。此本为范钦天一阁所藏,朱彜尊钞而传之,始稍见于世,亦无叙释。彜尊《曝书亭集》有康熙庚辰九月作是书䟦,谓欲从《六一居士集》暨《文献通考》所载,别钞一本以补之。然是时彜尊年七十二矣,竟未能办也。今以其言考之,其毎类之叙见于《欧阳修集》者,祗经史二类及子类之半。马端临《文献通考》所载论说亦然。晁公武《读书志》、陈振孙《书录解题》皆在《通考》之前,惟公武所见多《通考》一条;陈氏则但见六十六卷之目,题曰“绍兴攺定”者而已。《永乐大典》所引,亦即从晁、陈二家目中采出,无所增益,已不能复睹其全,然搜辑排比,尚可得十之三四,是亦较胜于无矣。谨依其原次,以类补入,釐为一十二卷。其六十六卷之原次,仍注于各类之下。又《续宋会要》载大观四年五月秘书监何志同言︰“庆历间,集四库为籍。今按籍求之,十才六七,宜颁其名类于天下。总目之外,别有异书,并借传写。”绍兴十二年十二月,权发遣旴眙军向子固言︰“乞下本省,以《唐‧蓺文志》及《崇文总目》所阙之书,注‘阙’字于其下,付诸州军照应搜访云云。”今所传本,毎书之下多注“阙”字,盖由于此。今亦仍之。王应麟《玉海》称︰“当时国史谓《总目》叙录多所谬误。”黄伯思《东观馀论》有《校正崇文总目》十七条。郑樵《通志‧校雠略》则全为攻击此书而作。李焘《长编》亦云︰“《总目》或有相重,亦有可取而误弃不录者。”今观其书,载籍浩繁,抵牾诚所难保。然数千年著作之目总汇于斯,百世而下,藉以验存佚、辨真赝、核同异,固不失为册府之骊渊,蓺林之玉圃也。

《四库全书简明目录》︰

《崇文总目》二十卷,侗按︰四库馆新定《崇文总目》作十二卷,《提要》所录亦同。此作二十卷,疑刊写者误倒。宋王尭臣等奉敕撰。旧本佚其解题。今从《永乐大典》补辑其书,以四库分编,所录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篇帙既多,抵牾难保,诸家时有纠正。郑樵《通志》至专作《校雠略》,考之亦有切中其失者。然平心而论,终在樵所作《蓺文略》十倍上也。

嘉定钱侗同人甫录。

《崇文总目附录》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