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祠部郎中集贤殿修撰萧君墓志铭
作者:王安石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临川文钞/13卷》和《王临川集/卷094

    区希范诛,广西困于兵,诏以尚书屯田员外郎萧君知桂州,兼广西都巡检、提举兵甲溪洞事。至则因其故俗,治以宽大,广西遂安。而君以材选,为荆湖南路提点刑狱。未几,以君之信于南方也,又以君为广西水陆计度转运使。

    方是时,侬智高搜兵诱聚中国亡命,阴以其众窥边境,而边吏士尚皆不寤。君独忧此,以谓必为南方之患,乃选遣才辩吏,说智高内属,上书言状,请因以一官抚之,使抗交趾,且可以纾患。书下枢密,枢密以智高故属交趾,纳之生事,以诏问君:“能保交趾不争智高,智高终无为寇,则具以闻。”君曰:“蛮夷视利则动,必保其往,非臣之所能。顾今中国势未可以有事于蛮夷,则如智高者抚之而已。且智高才武强力,非交趾所能争而畜也。就其能争,则蛮夷方自相攻,吾乃所以间而无事。”争议至五六,而枢密遂绌君言不报。君又奏请择将吏、缮兵械、修城郭以待变,亦至五六,又皆不报。而君以召归,智高果反邕州,杀其守将,出入广东、西十有一州,所至残破,吏士多走死。枢密乃更归责于君,以知吉州,一时士大夫纷纷欲为君讼,君遂绝口无所道。世以此称君长者,又因知君智谋果可以任边事。居顷之,遂复以为广东转运使,又以直昭文馆知桂州。

    当是时,侬宗旦聚兵智高故地,无所属,邕州为之警,诸将皆议兴师,君又独持招降之议。朝廷用君议,宗旦遂释兵服,以为西头供奉官,而边无事。于是君积官至尚书刑部郎中,以集贤殿修撰再任。

    会蛮申绍泰反,巡检宋士尧战死,仁宗使中贵人出视,君坐士尧死降知江州。而提点刑狱因中贵人言君罪状,朝廷为置狱。而君所坐止于赎金,诸提点刑狱所言多无之,然犹夺两官以免。

    稍除监抚州盐酒,辞不往,以分司南京就第。诸公多欲荐起之者,君遂告老,即以尚书祠部郎中致仕。

    君讳固,字干臣。初以进士选桂阳监判官、楚州团练推官,用举者二十三人,改大理寺丞,知开封府阳武、永康军青城两县,通判虔州。以方略擒盗,赐书奖谕,移知江州。所至皆有善状,推贤举善,束缚奸吏,明而不残。于财利尤能开阖敛散。故在广东收铜盐课,皆倍前以十万数。治平三年,年六十五,以九月十七日卒于家。

    初娶陇西县君李氏,再娶彭城县君刘氏。子男二人,洵,袁州军事推官,前死;泂,试秘书省校书郎,知鄂州嘉鱼县事。女三人,嫁江州湖口县主簿何正臣,龚州司户参军欧阳成,其季尚幼也。孙男女十八人。

    萧氏故长沙人,君曾祖讳处均,当湖南马氏时为衡州司马,以马氏方乱,弃其官归李氏江南,不愿仕。有赐田百顷袁州之新喻,新喻后属临江军,故今为临江新喻人。祖讳绍,考讳世则,皆以儒学不仕,而考以君故赠官至光禄卿。

    君之疾革也,出其奏议焚之,其子孙所录传尚二百馀篇。盖其言详密,多世务之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葬君新喻安和乡长宣里佛子冈。铭曰:

    司马去荆,望此南国。君贲厥址,萧宗以殖。致功蛮方,时告厥犹。朝为弗闻,疆场用忧。受慝不让,退安一州。既穷而通,终以无偶。铭诗幽宫,传载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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