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神为异声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3

    〈甲邑里有神为异声,所不供太阴之弓,请科之。诉云:“掌非武库。”〉

    至若日月薄蚀,君臣著象,梦转歌于童子,闻取币于啬夫。伐鼓回轮,有祇膺之事迹;阴弓枉矢,开救射之规模。义虽责于上公,物终列于庭氏,藏非武库,救即群妖。何邑居之有灾,见主司之不务,殊若在己,近欲幸人。既阙五兵之伐,因亏十日之号,实忤于典,良尸厥官。思取义于磔禳,请论刑于徽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