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命判
〈乙仕登三命,举以特牲,祀以少牢,人告其僭加于举礼也。〉
作者:颜真卿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37

    侑食以乐,执恭展礼,以辨等威,以明贵贱。乙以筮仕,䇿名清朝。从大夫之后,既登三命;循先人之祭,有事十伦。已而铿锵具举,和平不爽;苾芬承祀,胡考之寜。举特且叶于礼经,加牢永亏于祀典。人告其僣,罔知攸伏。